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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阳天使

原单位泄露我三阳的隐私,因此丢了新工作,成为公开的秘密!我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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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 09:04

很显然:你的原单位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我国法律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首先要掌握他们侵犯你隐私权的证据.

你的新单位也因窥探你的隐私权和因你"阳"为借口剥夺你参加工作的权利.你也可以提起诉讼或是要求劳动仲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31 19:10:09编辑过]

其实我也奇怪,为啥总被淘汰。历尽打击伤害,总算知道大概。嫌我不讲穿戴,嫌我长得不帅。 嫌我个头太矮,嫌我没有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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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 15:18
以下是引用爱心无限在2005-1-31 19:03:42的发言:

很显然:你的原单位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我国法律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首先要掌握他们侵犯你隐私权的证据.

你的新单位也因窥探你的隐私权和因你"阳"为借口剥夺你参加工作的权利.你也可以提起诉讼或是要求劳动仲裁.

不同意该看法,楼主的帖子中首先应该表露的是有无确实有效证据,民事侵权纠纷明知有侵害事实但无证据证实的、无明确法律后果的不适合推理原则或存在可诉空间,而爱心无限既然知道举证原则,那就应该在知道举证不力后的后果,在无明确是否持有证据的前提下,不应该盲目求诉。

至于新单位的所谓“做法”,更是重证之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 1:20: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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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3 02:54
以下是引用cpanf在2005-2-1 1:17:57的发言:

、无明确法律后果的不适合推理原则或存在可诉空间,而爱心无限既然知道举证原则,那就应该在知道举证不力后的后果,在无明确是否持有证据的前提下,不应该盲目求诉。

所以我让她去搜集证据 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 12:55:11编辑过]

其实我也奇怪,为啥总被淘汰。历尽打击伤害,总算知道大概。嫌我不讲穿戴,嫌我长得不帅。 嫌我个头太矮,嫌我没有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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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3 07:03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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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0 01:19
告吧,这样的案子还是有意义滴.
倡导律师协作自助,资源交流组织QQ群寻找法律专业及爱好者加入交流
群号:18776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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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4 03:17
应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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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4 11:53
靠,什么人啊,不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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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07:49
真恶心,只有锦上添花,没有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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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09:21
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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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10:10

诉讼起来会很累的,花钱费时

地方真小,原单位还能和新单位做这样的沟通!!!

建议换城市!

生命伊始,被拖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有看不见的敌人,还有看得见的伤害————我别无选择,只有战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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