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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急需保险方面法律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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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保险方面法律援助,谢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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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4 00:31

本人为在校学生,6月住院,有在中国人人寿买学生团体保险,后去理赔,被句。因为我向医生叙述病情时无意把4年阳性史告诉他,而他写进病例。原文:HBSAG阳性史4年,肝工正常。我以前是携带者,保险公司说我是带并投保,可携带者又没发病,且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只受钱,没做体检,这本身就违反保险法的。现在急需法律援助。这样的情况很多,我们学校有很多战友也是,但只能忍了,我想在保险这方面我们也要维权啊

我和你一起走我们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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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4 02:48

具体不清楚你具体参加的是何种保险,是医疗险还是意外险,还是其他险种。

同时你先得搞清楚你参保的险种中有否要求投保者保险或者相关的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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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4 07:29

你这个属于商业保险,如果保险公司不知道你4年阳性史的事要求赔偿就没有问题,因为你可以说是参加保险后染上的,但现在保险公司知道你是参保前就染上了,而且你都说了有4年阳性史,也就是你参保前就知道有这个了,所以你就有欺瞒的嫌疑,他们自然也就有权拒赔的,但是保险公司必须返还你所交纳的所有保费。

如果说保险公司没为你做体检,违反了保险法,那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保险监管部门可对其予以处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3 17:40: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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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4 07:37

还有:

商业保险中一般会附上拒赔的范围,如果“HBSAG阳性,肝功正常”不在其范围内就可以主张赔偿了。

因为现在对HBSAG阳性,而肝功正常的情况是否属于“病”争议很大,如果拒赔的范围中没有明确或明确不清的话,你绝对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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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7:24

是学生团体保险,为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就是38元一年的那种。条款只说投保前患有 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属于拒赔,可携带者算病人吗?

因为现在对HBSAG阳性,而肝功正常的情况是否属于“病”争议很大,如果拒赔的范围中没有明确或明确不清的话,你绝对可以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何在?如何反驳?

我和你一起走我们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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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02:39

根据《合同法》起诉保险公司,虽然你有隐瞒的故意,但并未拒绝保险公司对你身体的审查,所以主要责任在保险公司一方,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

“投保前患有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属于拒赔,”典型的霸王条款,如果在投保前对被保者进行体检,有传染性疾病的就根本无法投保,那这条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保险公司对自己过错想最大限度的规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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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07:25

如果保险公司是以医生写的病例作为拒赔依据,其抗辩理由:病历不具有法定证明力,没有任何权威性。

病历仅仅是医生听你说后写的记录,其中医生有可能听错或写错,而且你也没有对病历内容进行审查并签字予以认可,所以不具有法定证明力。另外只有专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结论报告才具有权威性。

如果要进入诉讼程序,还需要找医生重新写份病历,大概内容可以不变,但要把HBSAG阳性史的4年改成1年,这样推翻你前面病历的把握就大点。你就说前一份病历是医生听错或写错了。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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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12:13
投诉当地保监会。
小山羊,喜欢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酷爱足球,目前保持一周双赛。希望能有机会与大家切磋球技! 退休资深保险人士,我很客观的告诉你,“给自己上一份人寿保险!” http://www.ins.com.cn(保险资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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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00:41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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