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1北国之春1在2004-10-11 22:51:56的发言:
西北工业大学让大三阳(研究生)全休学。
以下是引用1北国之春1在2004-10-11 23:10:10的发言:
是免试推荐的全休学,凡考上的全枪毙掉,校医院太无知了,研究生院硬是把无知当有理。
以下是引用1北国之春1在2004-10-11 23:16:57的发言:
请求战友们给出出主意吧,我们要抗争,要争取自己的权益,不知该怎么去做啊
以下是引用天地男儿在2004-10-12 11:00:32的发言:
这个学校还有更怪的事,如果你要求调剂(因为大三阳不被 录)它们不给档案,说大三阳哪里都 不行
以下是引用1北国之春1在2004-10-12 13:54:07的发言: 我是免试推荐的,当时体检过一回,正处于找工作的高潮期,但学校当时并未通知不合格,而是等研究生入学复检的时候再说你是大三阳不合格,得休学。这样即使不想上找工作也不可能了。 感觉被愚弄了,我很优秀,推免成绩第一,曾获2003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一等奖,以及无数的荣誉,但这一切有什么用,无论你如何奋斗,你在怎么出色,都没有用,因为有这个病。 以下是引用1北国之春1在2004-10-12 15:25:28的发言:
我的QQ:411798685
以下是引用1北国之春1在2004-10-12 15:44:40的发言: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的领导全是无知的废物,我感到的是切肤之痛,后来,我和数学系研究生秘书多次奔走,也没有结果,研究生院和校医院相互推卸,让校医院开证明,校医院死活不开,真是气死人
西北工业大学硕士招生歧视大三,事件和大连理工大学时间如出一辙!!! 请看他们的文件(请看五(3)):
西 北 工 业 大 学
关于做好2004年硕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
我校招生复试的基本要求见附件一,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基本复试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本学院的基本复试线和计划内复试线。原则上进入基本复试线的考生数,应为本学院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二、关于招生计划
⒈今年我校有68个学科、专业对社会公开招生,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0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为2150名,其中国家计划名额为1142名, 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录取限额为90名,强军计划录取限额为60名。目前,我校的报考总数为4455人,已接收推荐免试生343名,往年保留今年返回学生14名。
⒉根据各学院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人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导师人员情况等因素,研究生院分配给各院的招生计划限额列于“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单”。各院内部各学科的招生计划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剂使用,但必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备案,同时要求每个二级学科的录取数都不能少于一人;
三、组织管理
我校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成立了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1.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叶金福教授、校长姜澄宇教授担任。成员包括副书记杨蜀康、副书记兼副校长王润孝、研究生院副院长张骏、副院长孙树栋。
2.成立由各院院长、系主任任组长的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录取工作。
3.成立录取监督小组,党委副书记杨蜀康担任组长,由学校纪委负责。
4.建立录取投诉热线(88494042),在校园网研究生院网页上设立投诉信箱,由院领导负责接待投诉。
5.全部录取工作由研招办统一负责组织、协调。
四、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始终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尊重考生的意愿,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各学院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对上线考生(统考生、单考生、保返生、MBA考生)进行复试工作,招生规模和计划不得超过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
3.各院对经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应第一时间通知其本人。
4.各院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每位导师的招生数,没有列入《西北工业大学200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今年不得招生。
5.为调整各学院、各专业上线人数不平衡,各学科专业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根据导师人数和培养条件在全校相近学科(报考统考科目相同)的上线复试考生中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最低分数线,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考生。
6.个别专业在本校无合格生源的情况下,需从校外调剂部分考生,必须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进行。
7. 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单考生、MBA考生的招生名额不得相互调剂使用。凡经复试不予录取的录取指标必须退还招生办。
8. 已接收的本校推荐免试生(不含教改试点班学员)以及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录取为非定向方式。本校教改试点班的推荐免试生和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的考生录取为自筹方式。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方式,强军计划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方式,MBA联考考生可录取为委培、自筹两种方式,所有定向、委培、自筹生均须签定委培、定向和自筹培养协议书。
9. 今年我校原则上不进行考生保留资格的工作(保送辅导员、支教等考生除外)。
10. 硕博连读资格选拔工作将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初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
11. 各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尤其要注意笔试科目的命题质量、试题内容的保密性和命题教师姓名对外严格保密等,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不同情况和性质严肃处理。
五、复试工作
1.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各学科应成立相应的复试工作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各院在复试前,应将复试工作方案报送研究生院,报送时间截止3月23日,复试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组长名单、各学科复试工作专家小组名单;
(2) 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人数、参加复试人数;
(3) 各院自定的复试分数线及确定原则;
(4) 复试工作时间表(包括复试时间、地点)。
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复试方案后,各院方可开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分数线、时间及地点等经确定后,应向考生公布。
2.各院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可打印复试名单,并通知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本人(发复试函或电话通知)来校进行复试并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准考证、2张一寸照片,由学院根据复试名单进行核查、核实考生的《报考登记表》、《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单考生必须上交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且审查人要签字。
3.考生携带2张一寸照片于3月30日或3月31日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认真填写无误后(表上注明报考院系和考生编号),参加体检,检查完的体检表留在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具体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能录取。各院应在4月5日前到校医院取回各院考生的体检单进行核对,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方式应采取笔试加面试,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所考科目为2004年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面试时间应在20分钟左右,其中要增加外语的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笔试和面试所占复试比例由各院自行确定,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张榜公布(同时必须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5.复试时间由各院确定并通知考生来校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6.考生的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四门课程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各院可根据不同学科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7.面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口试、笔试、实践环节的考核等)由各学院制定,复试情况要记录在复试单上,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责成专人保管有关资料。
8.复试时还要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为考生出具的有关法轮功情况的证明材料。复试情况必须如实填入复试单中,各院必须在4月5日前结束复试工作。
9.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MBA考生,MBA同等学力考生不再加试,可直接参加复试)和跨专业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必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10. 复试时,各院要将一个空白信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发放给拟录取考生,由考生自己填写。信封上必须写清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姓名、通信地址及邮编。
11. 各院应于4月5日前将录取信息录入研究生院网站,并将各类考生的材料(包含《报考登记表》、《复试单》、《笔试试卷》、信封)退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交回者,责任自负。各院在研究生院领回拟录取名单进行核对,由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16日上报研究生院。
六、其他工作
1.各院应于4月16日前将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的协议书收齐后上交研究生院。
2.对录取考生的调档工作由各院完成,可在复试时将调档函发给考生。政审工作由各院安排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各院在5月10日前将已到档案名单及政审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在9月1日前要将录取考生档案按规定送到我校档案馆。
3.对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院政审结果以及与定向、委托培养、自筹考生签订录取合同后确定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过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4.复试政审面试同时,各院调查录取考生是否需要学校安排住宿,并填写汇总表,复试结束后上交学生处。
七、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3月19日
布置安排录取工作
3月19日
领取考生报考材料
3月20日-4月5日
复试录取工作
3月30日-31日
到校医院体检
4月5日前
交全部复试材料以及不录取考生材料
各院结束复试工作
4月6日-12日
补录
4月16日
上报拟录取名单
附件:1.2004年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2. 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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