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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科普 存档 1 广电总局:电视医疗广告被叫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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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视医疗广告被叫暂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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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和卫生部门有关通知的要求,暂停播放各类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医疗广告及其医疗专栏节目;
http://www.sznews.com/szsb/20040821/ca1114912.htm


                 广电总局:电视医疗广告被叫暂停  


    2004年08月21日  04:26    深圳商报  


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各地自查广告内容

电视医疗广告被叫暂停

【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邱红杰)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在8月25日前,对本机构所播广告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坚决制止电视“挂角小广告”。

广电总局日前已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管理。通知指出,近一个时期以来,出现了一些播出机构对广告内容把关不严,医疗类广告比重过大、夸大疗效、语言绝对,以及将电视屏幕右下角的企业或产品冠名栏目标志变成了“挂角小广告”等问题,违反了广告法等规定,引起社会不良反应。

暂停播放性病广告

这次自查的重点还包括:检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广告,凡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应予停播;根据工商和卫生部门有关通知的要求,暂停播放各类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医疗广告及其医疗专栏节目;根据有关规定,凡以企业或产品冠名的电视节目、栏目(包括“剧场”等),其在屏幕右下角的企业或产品标志不得大于本台(频道)标志,不得遮盖正常节目的字幕,不得出现经营服务范围、项目、产品功能、联系方式和形象代言人等文字及图像。

广告格调不高应撤换

广电总局还指出,广告与其他广播电视节目一样,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各级播出机构要加强自律,坚持做好广告内容审查工作,进一步充实广告审查力量,严把广告内容审查关。各播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机构播放的广告内容导向负责。必须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核拟播广告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凡手续不齐,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一律不允许播放。对手续齐备,但格调不高、用语不当、可能引起社会负面效应的广告,应要求广告主进行修改或撤换,否则不予播放。对未经审查播放的不良广告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不良广告要追究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丰乳广告避开未成年人

广电总局要求,治疗妇科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和介绍丰乳产品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观看的广告及其专栏节目,应避开在未成年人相对较为集中的时间播放。

通知还要求,教育电视台和少儿、动画频道不宜播放上述广告。要严格甄别介绍声讯热线电话的广告,一律不得播出涉嫌黄色声讯热线的广告和游动字幕广告。

严控广告播放比例

广电总局还强调,各播出机构要继续严格控制广告播放比例,重视非黄金时段的广告播放平衡,避免在非黄金时段某一单位时间内广告过长、过于集中的问题。坚决制止在黄金时间播放的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就餐时间播放容易引起受众反感的广告、在转播节目中飞播字幕广告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至今仍我行我素的播出、传输、转播机构,有关管理部门要依规对其认真查处。


作者:记者邱红杰

[em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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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的医药广告早就该有人管了.一定要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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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5 05:08
南方电视台还在播啊
别跑啊~~~~~~~~~~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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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6 07:09
正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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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9 23:41

呵呵!

现在正在搞行风评议,对广电系统,对新闻单位有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广告的真实性,不能做虚假广告、内容低俗的内容等等。我想新闻单位以后应该在刊出、播出前会对广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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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 21:57
虚假医疗广告如此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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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znews.com/jb/20040901/ca1134775.htm


    2004年09月01日  04:18    晶报  


虚假药品、医疗服务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业内人士披露六种违法手段———

虚假医疗广告如此出笼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的最新数据统计,2003年的药品广告比上年增长了34.16%,年投放额达到127.48亿元,占广告总额的11.81%。在违法广告类别中,药品、医疗服务、食品广告的违法率居前三位。

虚假医疗广告已成社会公害,那么,虚假药品、医疗广告究竟是如何公然出笼的呢?孟文涛(化名),北京一家专门代理医药类广告公司的职员,向记者披露了业内一些鲜为人知的“游戏规则”。

违法手段之1

制虚假广告一分说十分

广告公司是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孟文涛说,从4年的职业经历中耳闻目睹,可以说,广告公司是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我们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国内中小药品生产企业、保健品企业及民营医院等。其中非处方药品所占的广告份额最多,也最能说明问题。

中国的任何一家广告公司,都有两到三个广告审核员。他们是药品广告的第一道把关者,但有些人为了经济利益,非但不进行把关,反而利用对法律熟悉之便,为企业的药品宣传寻找法律漏洞,使药品广告打法律的擦边球。

在时下行业竞争激烈的今天,广告公司要想笼络住宝贵的客户,打虚假广告是条捷径,把一分说成十分,把无说成有,虚假、夸大势在必然。

违法手段之2

准备多个方案广泛宣传

我们曾经代理了西部某城市一家民营药厂生产的乙肝中药。厂家的意图只有一个———通过各地报纸进行药品宣传。我们先后给厂家做了4个广告文案:一号版本内容简单,除了药品名称以外,广告语只有一句———中医治疗乙肝新药,这个版本是专为该药通过当地药监部门的广告审核设计的;二号版本主要从突出治愈率优势的角度出发,这个版本出现了“治愈率达到89%,功效包括治疗乙肝大小三阳,转阴率高”等这样的广告语;三号版本则是从消费者心理出发的,我们设计出了一个让患者出面讲述服药后,疗效有多么明显;四号版本则从权威性方面考虑,我们邀请了中华医学基金会的专家、教授出面,让他们明确说出“药效明显,没有毒副作用”、“经过临床实验,该药的确能杀灭乙肝病毒,是中医治疗乙肝的一大研究成果”这样绝对的语言。

违法手段之3

送规范版本套取批文

我们这个客户与当地药监部门有些关系,再加上一号广告文案本身也没有太大毛病,因此第一个版本的广审号很顺利就拿到了。

按规定,如果要想在媒体上刊登或播出广告,每一个版本都必须经过审核并拿到相应的广审号才行。但那样的话,虚假广告就根本不可能出来。业界流行着这样一种做法,那就是送一个版本去审核,然后套用这一个广审号,刊登或者播出另外几个版本的虚假广告。

违法手段之4

断章取义利用专家证言

虽然《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不能出现治愈率和专家证言,但有些地方的政策又规定,只要治愈率和专家证言有明确出处就可以写进广告文案中。

出处还难找吗?先说治愈率吧,《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广告必须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药品说明书中哪些内容必须在广告中体现,哪些可以不体现,目前的规定还不是十分明确,留下了可以钻的空子。我们先让厂家增加说明书的内容,把治愈率添进去,再将说明书作为广告宣传的依据,报审时大多都能够通过。

再说利用专家证言。仍以上面的例子来说,我们组织某医学基金会的一些专家召开了几次药品咨询会。会上,专家们对中药治疗乙肝发表各自的看法,我们只要把每个专家的话集中起来,断章取义,就给证言找到了最佳出处。因为这些专家拿了我们的钱,所以,他们在会上大多说的都是药品的好话,日后他们即使看到广告中利用了他们的话,也不会出来多说什么。

我们公司代理的几十个药品广告,都运用了这种方法。其中某种药品在广告中打出“最高治愈率为93%”,竟然通过了审核。当然,除了广告公司的努力以外,药厂与当地药监部门的关系不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违法手段之5

推出多个版本对付药监

广告审批号拿下后,广告公司就要和发布单位联系了。通常发布单位与广告公司一样,也有广告审核员。如果按照正常程序,需要拿着广告批准文号的红章原件、药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以及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接受发布单位审核。还以这个乙肝药为例,我们给该药设计的三号广告版本是“患者自述”。我们把这个版本做成了一个报告文学性质的东西,以文章的形式刊登。发布单位很顺利就刊登了三号版本。

这里还要说的是,在各个城市的报纸上做广告之前,需要在各地药监部门进行广告备案。我们就拿着该药惟一一个广告审查批文到药监部门备案,但实际打的广告是别的版本。

违法手段之6

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处罚

广告刊登后,并不意味着完事大吉。工商部门每天都有专人负责寻找违法广告。《广告法》规定,如违法发布医药广告,将责令企业、广告公司和媒体改正或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或者处以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这个乙肝药广告刊登不久,就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了,得按合同没收发布单位的这笔广告所得。我们之前根本没有跟发布单位签合同,就是怕工商部门来处罚时,损失太重。这也已经成为医疗广告界人士心照不宣的事情。我们知道消息后,立刻做出了一个广告额为1.5万元的假合同,于是工商部门最后只罚了发布单位1.5万元。而这个广告带给他们的实际收益是70多万元!

接下来,罚完媒体就该罚广告公司了,我们公司的操作方法与此类似。罚到药厂时,由于该药厂与当地工商部门关系好,也没有被罚多少。事情平息后,过了两个月,我们又换了个版本继续打起了广告。(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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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直到现在大部分电视台的各种医疗广告还是照常播放,所以效果也不大啊。
我自云淡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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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 06:12
有些所谓的谈话节目也是间接的广告,还危言耸听,该怎么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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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音机更应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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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的电视台还是在播放啊。有啥用。


都是效益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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