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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乙肝隐私被人四处传播,怎么办?懂法律的战友请进 ...
楼主: andy_liubin

乙肝隐私被人四处传播,怎么办?懂法律的战友请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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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 05:27

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102条 106条 119条

     执行民通的意见:140条 150条 151条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1条 8条

建议找律师帮忙搞个录音证据让其自认有此侵权行为,再收集一些人证,提起侵害人身权\名誉权\隐私的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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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 05:34
此外,还有新传染传染兵防治法相关规定,还可以以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第22条第5项请求公安机关对其予以罚款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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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09:38
别瞎出主意了,论坛对此类事件该有个安排,此风不刹,所有战友都是潜在受害者。
“吴妈,我和你......” “瑞大叔要xxx......” “女儿乐,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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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12:45
到专门的律师那去咨询下....看有没有告赢的可能.有过50%赢的话都要去告他.这种人,可恶.
大家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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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06:23
首先,作为战友。我觉得应该维护你的权利。应当将此护士长和该医院作为连带被告告上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我一直奇怪,连中国足球都能出线,还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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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09:54
建议:1、增强隐私权意识;2、你是否想提起诉讼?如想,必须要通过搜集证据来证明别人侵犯了你的隐私,并给你在精神上带来了伤害,如未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或没有证据证明你的隐私被侵犯了,法院立案庭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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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0:52
很显然,她已经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可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她立即停止对你的侵权,并对你赔礼道歉及精神赔偿,
其实我也奇怪,为啥总被淘汰。历尽打击伤害,总算知道大概。嫌我不讲穿戴,嫌我长得不帅。 嫌我个头太矮,嫌我没有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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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0:57
还有~~`我国法律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要告她,你就要首先要取证,找到她传播过的人,要他们帮你做证,这是你能打赢官司的关键!
其实我也奇怪,为啥总被淘汰。历尽打击伤害,总算知道大概。嫌我不讲穿戴,嫌我长得不帅。 嫌我个头太矮,嫌我没有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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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2:18

楼主,恭喜你终于被公开了,嘿嘿~~~~`

首先,你可以直接要求直接当事人(公开你隐私的护士长)向你个人赔礼道歉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包括物质和其它),并以最大能量去消除负面影响。做这个你可以是自己直接去也可以委托律师或他人代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你的要求,你在有直接有利证据的前提下,可以直接投诉致当事人的单位,要求其单位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你可以参照上面各位所提的以侵害名誉权等起诉。做这个你也可以是自己直接去也可以是委托律师或他人代理。

如果诉讼程序有不懂可以回复或短信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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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05:10
以下是引用cpanf在2004-12-11 22:18:00的发言:

,你可以参照上面各位所提的以侵害名誉权等起诉。

如果诉讼程序有不懂可以回复或短信给我!

错了兄弟,是隐私权!

其实我也奇怪,为啥总被淘汰。历尽打击伤害,总算知道大概。嫌我不讲穿戴,嫌我长得不帅。 嫌我个头太矮,嫌我没有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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