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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 VS 生存游戏——说破现实世界的生存法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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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7:00
简志忠  吴思


   二○○二年全台历史人文类最畅销作品--《潜规则》,甫一出版即在海峡两岸引发热烈讨论。「潜规则」不仅一语道破中国官场普遍存在的行为模式,更是解读华人社会文化面貌时不可或缺的钥匙。继「潜规则」后,作者吴思先生在对中国历史的钻研过程中,再次发现了更深层、更关键性的法则--「血酬定律」。

以下是圆神出版事业机构董事长简志忠先生与作者针对血酬定律影响所及的文化现象,以及中国人的深层思惟所进行的深度对谈。


      决定所有规则的规则:血酬定律到底是什么,与潜规则又有何不同?

问:你前次提出来的潜规则说破了中国官场里,不为人知的真实游戏规则,这次的血酬定律则是打破「生命无价」的迷思,直指中国历史深处的终极法则。大家都很好奇,血酬定律到底是什么?它与潜规则之间又有何种依存关系?

答:人类在拿命换钱的时候,或者在以钱买命的关头,如何评估盈亏得失?这是一个古老而基本的问题。血酬定律揭开了潜藏在人们心底的一种计算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
   「血酬」是我杜撰的词。谁都知道,劳动换取的收益叫工资,土地换取的收益叫地租,资本换取的收益叫利息,那么,流血拚命换取的收益叫什么?我称之为「血酬」。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拚命争夺的对象的价值。如果拚抢的对象是人本身,譬如绑票,「票」价取决于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这就是血酬定律。在此过程中,人们的核心计算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这个道理说来简单,却能推出许多惊人的结论,解释许多费解的历史现象,其中包括潜规则现象。
   血酬定律可以帮助我们计算改变规则的成本。制订规则,说到底,总要由暴力最强者者说了算,这是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这个层面的变动,规则的变动,往往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即使私下修改规则,形成潜规则,也要仰仗伤害能力,而最大的伤害就是对生命本身的伤害。这些涉及到性命与食货的利害权衡,在历史事实和现实生活中,都是可以计算的。例如饥民暴动,打出「王法虽重饥难忍」的旗号,分明就是一道饥饿与刑罚的不等式。在重大变革和重大事件之中,这种计算特别重要,不可不察。


     中国历史的另类读法:「枪杆子出政权」是历史铁律?相互算计的结果形塑了人类社会的真实面貌?道德与良知应该放在什么样的地位?

问: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既然是一切规则中的规则,然而不管是「潜规则」还是「血酬定律」的核心,似乎都是你曾提过的「利害计算」思考模式。官僚集团蒙上欺下,在法律的缝隙中博取最大利益;黑帮恶霸视收益多寡难易,游移于良民、土匪双重身分之间;毫无反抗力的小民阳奉阴违,能偷懒的绝不多做,宁可花钱消灾了事。不同阶层的人本着各自的利益考量,结果形成了互动紧密的社会格局。在您的观点中,人的行为动机、人际关系的互动、社会制度的建构,似乎都是依循着这个逻辑,这样的理论体系有点像某种变形的博弈论(又称赛局理论),它可以算是研究中国历史的另一种切入角度吗?

答:「另类」的说法似乎有点单薄。我觉得,我在继承一种源远流长的思想传统。借用「大局观」、「全局观」或黄仁宇的「大历史观」之类的表达方式,这种传统可以称为「局观历史」的传统。一百年前,李鸿章说「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严复说「一治一乱之局」;二百年前,著名史学家赵翼用「局」来描述秦汉社会之变;世事如棋局的观点,一直可以追溯到魏晋甚至更早。围绕着这种观点,更积累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精彩概念,如全局、局势、定局、局内局外等等,隐然成体系之象。至于相关的利害计算,法、术、势等概念的运用,在先秦诸子那里就不新鲜了。我觉得,吸收博弈论、进化论和经济学的思想之后,这种根基深厚的观点极富潜力,可以更贴切地解释中国历史。在行家的评论中,这种研究角度,凭借出色的解释力,很有希望在百家争鸣中脱颖而出。
   这个角度并不忽视道德良知的作用。对局者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有自己的认知方式,并且根据这些决定行为取舍。无论这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是误会还是真知,必定影响互动的过程和结局,忽视了就要出错。


      贪官当道下的生存之道:贪官的危害古今皆然?了解事物现象下的潜规则,对于现代社会中的官场、商场运作,或是市井小民的平凡生活究竟有什么帮助?

问:你在书中提到了明代兵科给事中周钥,因缴不起孝敬宦官刘瑾的贿银而自刎身亡,实在令人讶异官场索贿竟然能弄到这般地步。刘瑾的「抽水机式」超级吸金大法使他在几十年中能够敛聚钜额财富,从而跻身全球历史巨富排行榜,而近年来大陆接连传出金额骇人的重大贪渎案件,不知古今敛财秘招有多大的差异?前进大陆的台商,其实相当关注潜藏在现象下的当地官商利害格局。能更快从中国历史里看透、适应官场商场运作的潜规则,或许会是台商比外商更具优势之处。

答:在贪渎方面,古今官场没有什么重大差异。官吏敛财,总要仰仗规则的制订权和实施权,其实就是划分和分配利害的权力——说给你就给你,说剥夺就剥夺。认清这种格局,可以帮助人们少走弯路。追求改革的人们可以对症下药,努力适应环境的小民可以尽早发现窍门,减少摩擦和时间损失。
   说到适应环境,我也感觉很矛盾。就个人来说,顺应潜规则,更容易带来成功。纯正的正义感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对做人来说是优点,对办企业来说却未必。企业发展自有逻辑。《孙子兵法.九变篇》把廉洁和爱民说成将领的致命弱点,因为这两种做人的优良品质与战争的逻辑有冲突,很容易被对手利用,导致覆军杀将之灾。办企业也是如此。坚持正义,未必不能战胜一两个小人,但是,用海瑞的话说:「窝蜂难犯」。一个小人倒下了,一大群小人补上来,趋利避害如同水之就下,无须任何勉强。
   但是,就社会来说,这条路——顺应潜规则,让贪官污吏得逞之路——终究是一条死路。这是局部或个体受益、整体衰亡之路。整体衰亡,意味着个体的生存环境遭到毁坏。我觉得还是要凭良心去做。在生意之外的领域,平民可以尽力发挥自己的那一份影响,推动好制度的发育,这关系到更深远更长久的大利大害。


     狐假虎威的现实必要性:公司、企业花钱买「平安符」的理由何在?效用如何?另一种挟洋威以自保的新世纪模式?

问:在这本书中,您前后两次提到了一种中国人独有的现象,一个是船商挂洋旗,另一个则是商家巨资收购高官名帖,行为虽然不同,但动机都是花钱买张老虎皮,好吓退黑白两道的勒索。这些现象指出了某种中国企业的一个基调:它们总是处于一个破坏性因素过大的环境,必须用其它的方式来增强抵御侵犯的能力。书中提到的那个时代虽已远去,但是,今日仍可见到的企业与外资合伙,以便在市场规则中获得较大的生存空间,究竟是当年挂洋旗的另一种变形,还是保护本地企业的一种手段?今天在许多店家里,依旧能见到店主与显贵的合影或是高官的字画,到底是纯粹攀龙附凤的虚荣心表现,还是华人社会中普遍存有如此的需要?

答:我不熟悉台湾的情况,从大陆的情况看来,破坏性因素过多的环境依然存在。所谓破坏性因素,主要是官吏们不受民间制约的权力——划分和分配利害的权力,说给你就给你,说剥夺就剥夺,不顺心就给你撕张罚单。黑道也是破坏性因素,但是黑道的生长也要以政府的弱点为基础。在这种环境中,企业掏钱购买专门保护、送干股、买虎皮、拉权势者入伙,都是正常的理性行为。
   不过,请注意:什么是企业?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的说法,企业就是一组合约,关于资本、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约,这组内部合约替代了市场交易。譬如我租两层临街楼开餐馆,雇十几位厨师,几十位小工,再请一位总经理,送他一些管理股,这家企业就是投资者与经理、厨师、小工和房东之间的一组合约。可是,我们在中国企业里发现了什么?我们发现了执法官员或黑帮老大的干股干薪,或者,发现了一张谁也不敢欺负,否则就要引起外交纠纷的洋面孔。这些人本来与生产无关,然而,这些欧美国家视为公器或公共安全的东西,却像私人物品一样进入了中式企业合约。试问:这样的企业应该叫什么企业?这样的社会又应该叫什么社会?再追问一句:那些干薪干股,很可能是被迫奉送的,是在送钱或送命的形势下「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这也能算「合约」吗?企业真是一组合约吗?如此提问,可以逼迫我们正视中国社会的特点,正视中国企业的特点,或许还可以扩大我们对一般企业性质的理解。
   有了这种理解,就不难判断权势人物题字的性质了。在我看来,许多大陆企业张挂的显贵题字,写的都是同样一句话:「我的后台很硬。」


      劣币逐良币,劣民汰良民:安分守己的人唯一下场就是惨遭淘汰?厚黑学是救命良方?

问:《潜规则》里曾提过「淘汰清官」定律,如今你又提出「淘汰良民」定律,是否表示所有奉公守法、行事端正的人注定趋于社会劣势?以往我们认定老实的人只是吃亏,现在听起来似乎变得像是要绝种了。难道唯有加入侵害集体利益的行列,才不会成为被淘汰的族群?当良民汰尽、残存的所有人都奉行「厚黑学」的思考,整个社会最后的结果会是如何?中国历史上有这类的事例可供参考吗?

答:其实,无论是淘汰清官,还是淘汰良民,都是一种历史趋势,中间还有相当长的稳定甚至反复,并不是十年八年或者一两代人就可以完成的。因此,中国各大王朝才能有二百余年的寿命。从个人的角度说,老实人也未必个个吃亏。人际关系互动是多领域多层面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不是罕见的现象。
   我所描述的,主要是专制的官僚制度下,由于代理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由于受害者无权或无力反制,造成了公共领域的报应机制的错乱。于是,良民和清官往往不得好报,贪官和刁民往往不得恶报。但是,在家庭中、在小团体中、在熟人圈子中,报应机制并不那么容易错乱,大家都是识好歹的。即使不谈道德,即使以个人物质利益最大化为唯一标准,我也不认为厚黑学是高明的生存策略。

   不过,公共领域报应机制的错乱,已经足以导致毁灭性后果了。一个又一个恶人逃避了恶报,一个又一个好人不得好报,这种糟糕的社会机制,一次又一次给整个社会带来了灾难。在中国历史上,这种事例比比皆是,几乎每个朝代都在重复同样的故事。

“那个人样子好怪。” “我也看到了,他好像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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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0 06:45
当真是有见识!
you could call me J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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