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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要求给予周一超减刑的联名信(供签名!)
楼主: admin

要求给予周一超减刑的联名信(供签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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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勤于助新 携手同心 文思泉涌 锄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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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7 13:01
尽管存在争议,但我们仍然坚持.

(允许讨论和争鸣.争议请另外发贴)
未成小隐聊中隐,可得长闲胜暂闲。
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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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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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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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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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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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2:24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应考虑社会的深层次责任。他的过激行为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我们为无辜者的亡灵祈祷。但他的行为有重大立功的效果,不可否认施暴者和受害者的血引起举国震惊,1。2亿人的困窘状态以个体血淋淋的方式展示出来,这对于改变这一巨大群体的生活状态,对稳定社会秩序,提高整个社会全体人民的生存状态都是有推动作用的。
将功抵罪判死缓我以为不是全无理由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阿清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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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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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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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3:14
我刚签名,并陈述我的如下观点:
同态复仇式的刑罚观,早就为文明社会所弃。刑罚应该体现罪责相当,应该充分考虑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一贯表现来决定苛以刑罚。综观周案的事实,我认为判死刑显然不当和不必要。
阿清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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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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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4:25
我不在抵抗!可是我依然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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