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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三十以后 存档 1 死,还是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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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还是生不如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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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6 23:50


这是个全世界都已经知道的旧闻了. 不过给作为父母的, 作为人类的地球人急需讨论一下也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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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星空聚焦
http://news.sohu.com/33/32/news212383233.shtml


  这个被抛弃的女婴有三条腿,而且很可能患有脑瘫。

  有人谴责狠心的亲生父母,有人说:“一场大病拖垮一个百万富翁的事多了,原谅绝望的父母吧”。

  有人认为救助这样的孩子是浪费社会资源,“有更多健全的孩子吃不起饭,上不了学呢”。还有人认为孩子有先天的残疾,长大后不能拥有普通人的幸福生活,与其以后痛苦,不如现在了断。

  重病的婴儿应该得到救助和关爱吗?我们考虑问题的时候是否应该少一些价格判断,多一些价值判断呢?欢迎到星空论坛来发表你的观点!

  救,让父母受精神和经济的双重打击?

  法国前总统戴高乐的女儿安娜天生智力迟钝,戴高乐对妻子说:“不是安娜自己要求来到人间的,我们两个人的责任,就是让孩子获得真正的幸福。”戴高乐夫妇尽力照顾女儿。然而在安娜即将过20周岁生日的时候,不幸被肝炎夺去了生命。戴高乐在痛苦中决定,将安娜生前住过的房子改建为“安娜·戴高乐基金会”办公处,继续帮助和女儿一样弱智的孩子。

  然而,在中国,又有几个父母有戴高乐这样的能力,既能照顾好重病的孩子,又不至于使自己的生活陷入灰暗呢?

  网友观点

  不救

  A:生命诚可贵,若有条件我们一定要救。但我们不能为了一个微小的生命而放弃一个家的幸福---这是不值得的。
  B: 这个三条腿的可能脑瘫的婴儿应当被自然淘汰。应当让他安乐死,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与仁慈。 否则,不但他自己可能痛苦终生,他的父母直系亲属都可能终身被拖累家庭再无宁日与幸福。
  C:人的能力是有限的,父母的爱所激发的潜能并不是无限的。现今社会又能给陷入这种绝望困境、悲凉的父母们以多少帮助呢?

  救

  A:我也是一个刚做母亲的人。孩子没有选择来到这个世界,所以为人父母的成年人应该承担起孩子的一切,哪怕他是个畸形的孩子。既然把他带到了这个世界,就要有勇气接受他的一切,包括好与不好。这才是母亲和父亲。
  B:父母凭什么决定?当年你们两个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爽完了,孩子有毛病就不愿意养了?那么子女有没有权利抛弃年迈的双亲?

  救,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救助一个重病的婴儿要花多少钱?医院没有公布具体数字,但数位权威专家的联合会诊,却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个小数字。这些钱和人力资源是不是可以更有效率地利用起来?当然,不可遗漏的一点是:医院方面认为,给三腿婴儿做手术,具有极高的医学价值。

  网友观点

  不救

  A:拯救这样一个严重残疾、花费无数说不定还是残疾的畸形生命有什么意义?上天有自然选择、优胜劣汰的规律,为什么要强行扭转呢?醒醒吧,把钱和精力花在有意义的地方,不要脑袋发热自以为是救世主。
  B:社会财富是有限的,我们是不是应该举行一个听证会,对是否救助做出一个决定!?如果可以保证救治,包括智力正常,无严重残疾,将来不说对社会有用,至少不是社会的负担,救助是可以实施的!如果不能保证,说不定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意外也不一定,钱浪费了,人也没有用,还成为社会负担继续浪费更多的社会财富,我们是不是把爱心给那些更有希望的人啊?要对社会负责,更要对他个人的将来负责啊!
  C: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关于淘汰天生缺陷婴儿的法律。

  救

  A:希望青青平安的能像健康人一样走完她的人生。如果我中了五百万,我会负担她的医疗以及康复费用,剩下的给可可西里的藏羚羊。我发誓!
  B:是生命就有存活的权力,我们常说让世界充满爱,那么就让我们尽力来帮助青青吧!中国有句老话“福是善积”,在这里我劝那些出言不逊的“恶人”还是积一点德吧!好好想一想,如果畸形的是你,你又会怎样?难道也“淹死得了”?

  救,小生命会有幸福未来吗?

  一个身体严重残疾且有脑瘫危险的孩子,即使手术成功,也很难不留下后遗症。当她长大后,看见人们的冷眼,明白歧视的含义,她会感谢当初救她的人们吗?“梅花香自苦寒来”,有缺陷的生命之花是不是也能够发出自己的芬芳?

  网友观点

  不救

  A:建议安乐死吧。我也是一个有先天疾病的人,虽然我走到现在为止还算成功(已经读到了中国的最高学历),但是付出了太多的艰辛,苦啊。
  B:如果那个三腿婴儿活了下来,却残废终生。如果他无意识,谁来养他一辈子?如果他有意识却痛苦终生,他难道不会责怪这些为“医学研究”而残忍“救活”他的“热心人”吗?
  C:活着绝对是孩子的悲剧,现在是研究的标本,将来的生活会伴随他痛苦的活着。

  救

  A:有些人说话太没有良知和感情,大家是在对一件严肃的事情发表言论。说出那些自以为独树一帜的观点的人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还是想表现出自己做为正常人的优越感?如果你不同情这个孩子,那也不要污辱她。她来到人世本已遭受了更多的痛苦。请给孩子一个温暖的生长环境吧!我祝青青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也感谢她的临时妈妈给她的爱。

  星空论坛网友观点

  兰格格:在社会福利财富有限的时候,资助一名失学的正常儿童,要比资助一名脑部瘫痪的病儿要有意义的多。虽然从人道主义来看,生命是平等并应该是被珍惜的;可是这笔资助给前者,带来的社会效益,和个体的未来收益要高的多。你在救助一个“脑死亡”的人的时候,他/她还是否知道生的意义。而他/她对我们的生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文化奸商:这个问题可以概括为:父母有没有权利决定一个重残子女的生死。这个口子是实在开不得的,因为,判断是否重残乃至失去意志,必然不是由父母自行行使的,若父母自行行使,任何父母谋杀儿童罪都无以成立了。于是,判断就须交由一个机构来行使,而一个权威机构之存在,本身就有通往"不可抗拒的“国家(种族)意志”的危险。

  游客:“医生们认为,给青青治病最大的意义是医疗学价值”。作为一个母亲, 我为青青的遭遇而哭泣。不为她的先天缺陷,而是她现在的遭遇。她的存在,仅仅在於“医疗学价值”了。无辜的孩子你生而背负上天的作弄,而今又承担起拯救世人的羔羊。伊朗头部连体姐妹花的手术失败,新加坡至今不敢承认她们存在及离去的最大意义在於“医疗学价值”。孩子,我祝愿你一切都好。如果你不幸离去于屠刀之下, 孩子,你可会笑着,跟随这些屠夫们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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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里你爱我, 我爱你之余, 注意注意后院里面真的起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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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7 00:12
死吧。
从医学上说,应该在生出来之前检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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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7 00:31
不救--因为目前的社会上存在许多喜欢看笑话和热闹的无聊的人,那孩子如果长  大、  有智,必然会羞于生存,既然如此,生不如死。
      救--孩子虽小,却是一个生命,自己生存的愿望、父母的爱心足以成为其活下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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