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亞太地區約有2億6千萬人受到B型肝炎病毒感染,其中許多的B肝病人會因為肝臟遭到B型肝炎病毒破壞,導致肝硬化和肝癌,例如台灣地區每年因肝硬化及肝細胞癌死亡人數約一萬人,其中大多數是與慢性B型肝炎病毒感染有關。而台灣帶原率更是全球之冠約15-20%,故政府與學者莫不積極投入預防及治療之領域,但鑑於B型肝炎於台灣盛行率頗高,國人對治療之企盼,莫不尋求有效治療之方法,但至今未有正式之治療準則,尤其lamivudine之用法引起頗多爭議,而使部份民眾有所恐慌。
日前亞太肝臟研究學會於日本福岡公佈B型肝炎及C型肝炎治療共識之草案 (此結果將發表於Journal of Gastroentology & Hepatology) ,台灣肝臟研究會亦於隨後以此草案為基礎,於7月15日假台大醫院邀會員進行討論,已有初步之共識。
B肝治療主要相關討論及共識草案如下:
1. 慢性B型肝炎治療的最主要目的是清除B型肝炎病毒或抑制其繁殖,以及治療結束時及結束後 6 ~ 12個月後,確保HBeAg (e-抗原)或病毒DNA的消失以及肝功能指數(ALT 或GPT)的正常化。短期目標是抑制或減少肝臟發炎、預防肝臟代償不全,長期目標則為防止肝病惡化或進行為肝硬化乃至肝癌,以達到長期活存的目的。
2. 主要治療準則建議:
* 正常肝功能指數病人現階段不應治療 。
* 病人的ALT值如大於正常上限的兩倍(>2×ULN),且持續增加(兩次檢查之間至少應相差一個月以上),則可考慮開始治療。
* B型肝炎病毒DNA陽性反應且肝功能指數大於正常值上限五倍以上者(>5X ULN)應以拉美芙錠lamivudine〔干安能(Zeffix)〕治療。(但此類病人,缺乏干擾素不適用對照研究之證據) 。
* B型肝炎病毒DNA陽性反應且肝功能指數介於正常值上限兩倍至五倍者(2X~5X ULN)應由醫師與病人就lamivudine或干擾素療期、可能療效與副作用乃至費用等討論後選一治療。
3. 為了達成經濟有效的治療,治療時和治療後的監測極為重要。
* 治療期間,應每個月一次,至少每三個月間測一次肝功能指數、e抗原及/或B型肝炎病毒DNA。如以干擾素治療,另需監控副作用的發生。
* 治療結束後,前四個月應每月檢查肝功能指數(ALT 或GPT)、e-抗原及或B型肝炎病毒DNA,以後至少應每3個月監測一次。對未有反應者,有必要進一步的監控,以確認是否有延遲反應或需再次治療。
* 干擾素之建議治療期為4~6個月,建議監控6~12個月。
* 干安能建議治療至連續兩次間隔至少一個月之間測證實e-抗原血清轉陰後,即可停藥。至於e-抗原原本為陰性病人,目前無適當治療期建議,應決定於臨床反應及潛在肝疾病的嚴重度而定。
* 肝臟代償不全病患、肝臟移植病患、免疫抑制劑治療中病患等均建議以干安能治療。
* 干安能治療期間產生之YMDD變異株,現有建議為持續干安能治療以抑制野生病毒株,但最佳的治療方法尚需進一步研究探討長期結果或加入其它抗病毒藥物之效果。
此說明會可讓民眾及一般基層醫師可了解現今B型肝炎治療初步共識及台灣肝病專家之修正意見,期望減少民眾之疑慮及造福更多的病患。
記者會日期:00年9月16日,10:30am
記者會地點:台北六福皇宮(Westin Taipei), B3永和殿
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133號
主席:賴明陽 教授,台灣肝臟研究會會長
列席:廖運範 院士,亞洲肝臟研究會 會長
陳定信 院士,世界肝臟研究會 副會長
主辦單位:台灣肝臟研究會 / 中華民國消化系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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