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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9 08:56
春花谢过没有结果    异灵邪美于 2001.06.18 12:27 发表在爱情故事
  在飘雪的季节……你我相爱,在飞花的季节……我们分开。
  我的泪,在飘雪和飞花之间,蓦然回首,洒落一地的是,无奈。
  ——题记
                 
  一
                 
  我的初恋纯净如水。
  他是我隔壁班的男生,叫滨杰。
  我们一块上学,放学,写作业,一直到高二我们连小手指头都没碰过。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家迁居到星城,我跟他只能说拜拜。
  这件事以后,让我变得很现实。我不愿再相信感情,我认为没什么东西可以至死不渝,永垂不朽。
  短短几年里,我换了十几个男朋友,没什么特色,只是一个比一个有钱。朋友们都艳羡我的福分,渴望与我这种人结成知交,期待着和我一样坐享青春之乐。我就这样和一大堆物质女孩胡闹到世纪末。
  直到00年九月,在网路上遇见卫。
  埋藏在内心深处最热烈最神奇的爱请之火一触即发,欲泻千里。从此,我改变了以往的生活态度,网络占据了我所有的休闲时光,在外界看来我象是着了魔。
  我疯狂地陷入一场醉生梦死的网恋里,不顾一切。
  要见面的时候,我在朋友们面前起誓“无论他长得什么样子,不管他有没有钱,我都会和他在一起”每个人对我的梦幻思想都摇头叹息,可我不在乎。
  这句话就象魔咒一样可怕,卫真的没钱也不帅,但我真的是和他在一起了。好象这一切在冥冥之中已安排妥协,这是我注定逃不开的一场劫数,就这样开始。
  和所有恋人一样,我们深深眷恋着对方,感受那个飘雪严冬的清新气息。
  每次都是我坐上很长时间的列车,经过X公里的迢迢山水,到那座因他而美丽的城市去见他,连的士司机都说我是送上门的猎物——不值钱。
  可我听不进去,我是身陷在爱里面的人,外面的世界我不过问。
                 
我住在农场东边的菜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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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9 08:57

                 
  再见滨杰的时候,他看上去似乎更帅了,不过这些都已经打动不了我的心。
  滨杰说,还记得吗?我们以前常逃课出去玩电游。
  我笑着回答他,都四年了,什么都变了,我现在很乖,不逃课的。
  滨杰问我,怎么那时你会喜欢玩格斗?
  我说怎么会不喜欢呢?和性格有关吧!
  呵!我以为你有暴力倾向啊!哈哈——是吗?可我现在不玩那个了,长大了嘛!怎么?很令你失望哦!我向滨杰炫耀我的改变是噻!女孩子应该玩一些安静,优雅的娱乐才好,否则小心没人要哦!
  什么嘛!我又不会要你要我,我有男朋友的……
  在这四年里,我和滨杰由情人到死贴,不可思议!至少没人比他更清楚高中时代的我只有37公斤,连一只蚂蚁都不敢踩死却又酷爱玩格斗的小女生。我们之间无话不聊,见了面也不忘相互抬杠。
  可惜他住在星城!差点忘了,我的男朋友,那个网络情人也在那坐城市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缘分吗?是我和滨杰,卫,还是星城?
  我总喜欢追着滨杰问他的另一半在哪里?可他每次都一样的说法:在那遥远的飘着大雪的地方,要到天晴才能遇上。搞得我一头雾水,莫名其妙!
  滨杰每个月都来看我一次,给我买好吃的。他说,死贴死贴,就是死都要贴在一起呀,我不来看你怎么知道你死了没有呢!
  哈哈!
  而我每个月也要去一次星城,去见我心爱的男朋友,不是他。
  那个冬天,我身边的朋友慢慢散去。她们已经没有兴趣周旋在我身边,我也再没心思跟她们疯狂。只有滨杰陪着我,看着我历经风雨,沐浴阳光。
  我在日记里写道:我喜欢现在简单而充实的生活,这种感觉让我回到了四年前的学生时代。我再也不换有钱男朋友,再也不要拿我的青春做赌注。我单纯明净的本性在喧哗绚丽的城市背后慢慢苏复,我哦感谢一切给我力量的亲人,朋友。
  我向曾经度过的只见躯体的日子作告白。
  我热烈地追求自然而真实的爱情。
我住在农场东边的菜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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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9 08:57
三                     去年年底,滨杰单位发给他奖金5万元,在电话那头他欢喜若狂地告诉我这个喜讯,他邀请我到星城和他一起分享这份快乐。   我知道刚迈出校园不久的滨杰是第一次领到年度奖薪,在兴奋之余能想到这么遥远的死贴,我很满足了。、可是,我不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男朋友不喜欢我和别的男孩在一起,我又怎么能到他的城市陪别人玩呢!   我最喜欢拨打卫的电话,心会嘣嘣作响,我还会想象他看到来电号码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他一声熟悉的“喂”后,我就不记得要说什么了,其实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听听他的呼吸。   这种感觉是我和其他男孩之间没有的。与他,真的是天造地设一样的难得。   我记起我们以前的事。   还没见面时,我在练一首叫<<值得>>的歌,比赛那天CAII他。他说,当时正路过一家商店,店里也恰恰播出这首歌曲,他相信我是最好的!可事实上是我输了。但我却从那天起,深深地相信的一个叫缘分的东东。   我想我有了足够的理由拒绝到星城见滨杰,因为,我无法在属于我和卫的爱情世界里渗入一点杂质,就是这一幕幕回忆只要一开始就不能止停。   我总是习惯性拿滨杰和卫攀比。我觉得他们两个都是新好男人,只是滨杰还不够成熟,但他对我是最好的。而男朋友又过分成熟,23岁的他却有着32岁的心境,真不知道是他的幸运还是我的悲哀!   想到这里我笑起来,电话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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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9 08:58

                 
  二月的一天,我还在做梦的时候,一个电话把我的美梦惊醒,滨杰说他已经在我家楼下了。
  我一边开锁一边责怪他的匆忙和冒失,可我忘了看他一眼僵硬的脸。
  我就要去多伦多了你知不知道!第一次听到滨杰这么正经的对我说话。
  不知道!多伦多是什么地方?只在地图上看过。我感到有点委屈。
  滨杰闭上眼睛大声吼道:我还爱你你知不知道!
  啊?什么什么!愣了!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击中,然后思维错乱。
  半响,还是我忍不住开口:我有了男朋友,你也知道的。
  不能分手吗?我们去多伦多更好啊!
  我傻傻的看着眼前这个四年前的初恋情人,四年后的标准死贴,我觉得陌生。
  为什么要说出来?以前不是很好吗?
  因为……因为我就要离开这个国度了,以后就不能常来见你了,我要你和我一起走!他的语气坚定而自信。
  我受不了这种局面的发生,只能对滨杰说,我考虑一下吧。
  几天以后就是情人节,我特地飞到星城和我的真情人男朋友一起度过。
  我送给他一盒精美的巧克力,他很高兴。
  可是,没有玫瑰花。
  他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理由。
  我说,没关系,无所谓的。
  就在我转过身时,有一颗冰冷的东西掉到手背上,湿湿的,滑落了。
  我就象一条游在别人海里,受了伤的小鱼,哭了。
  卫曾经给我买过两条鱼。他说,大一点的是他,小一点的是我。
  后来他死了,第二天我也跟着死了。
  我说,就算变成鱼都要和他在一起。
  滨杰也知道我喜欢鱼,而且还喜欢吃鱼。
  他总是说,吃鱼的人很聪明也很漂亮。
  是吗?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怎么会迷路游到他的海里来?
  路过平和堂的时候,男朋友要我抬头看一幅宣传画。我乖乖地仰起头,看见了一幅和一栋大厦一样巨大的画,画里只有鱼和水。
  鱼对水说:你能看见我的眼泪吗?因为你在我周围。
  水对鱼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我反复地看这两句对白,反复地看。
  心中!心中!
  我在谁心中?
  谁在我心中?
我住在农场东边的菜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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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9 08:58

                 
  情人节已经过了好几天,是谁送来24朵向日葵?
  没有落名,只要我签收。
  是卫吧!可能他感到歉疚,或许是他想耍耍浪漫吧!想到他,甜蜜的感觉挡都挡不住。每当听到他在电话里对我说“我爱你!”我就会开心得要飞起来;每当他温柔地轻抚我的脸颊,我就会快乐得笑出声音……他的影子在我的世界比比皆是。
  “——叮呤”讨厌的电话总在关键时刻打扰我。
  原来,是滨杰问候我一声收花的心情。花,他送的。
  其实是我太傻,自作多情!早该料到是滨杰送的。除了他,还有谁知道我喜欢向日葵,并且是24朵。
  可是被爱情蒙住眼睛的人失去了理智。
  我一边在听筒里说着谢谢,一边把花瓣一片一片地撕下来,丢进垃圾筒里。
  只有花儿体验了我的残忍。
  五一长假。
  家人都外出旅行,我一个人在家里。因为和男朋友的约定,我在等他来看我。
  两天过去了还不见人影,电话通了,有挂上,再拨,关机。
  滨杰总会及时出现在我眼前,这个假期也不例外。
  我们经过一家超市时他钻进去,要我站在门外等他。出来时手里拿着一盒果冻,一个刺得我双眼发酸的名字——水晶之恋。
  这代表什么?
  我不懂,真的不懂。
  他点燃一支烟,两只眼睛直直的望我的眼睛,我浑身不自在。忽然,我看到他的左手拨开我额前的刘海时,小指上戴着一只介指,发着光。
  他拿起一颗果冻,慢慢地撕去上面一层透明胶纸,送到我嘴边。这个动作使我觉得暧昧,不应该属于我和他之间,我拒绝。
  为什么?他很敏感地问我。
  我看到你的介指,想到他。
  滨杰马上取下小指头的介指甩出去很远:就这样吗?现在好了,没有了!
  滨杰,问题不是这个!我,我太爱他。
  可他对你不好!他不爱你!
  是的,所以,我要分手。我近乎平静的说出这句话,可我的心却在隐隐作疼。
  过了很久,滨杰问我,可以跟我去多伦多了吗?
  不知道。我用只有我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回应他。
  五天以后,我随滨杰抵达星城。
  我走过每一家商店,看过每一盏路灯,我体会着与他们之间咫尺天涯的距离。这一刻我和那个深爱的人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突然,我想起电视剧中的一句话:繁华的都市没有唯美的爱情。
  五月天,我不禁打了一个泠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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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马上就可以见到他,我亲爱的男朋友,一个多月没见他是什么样子了?可他却不知道就在今晚我要说分手。想到这里,我的视线模糊了,我的呼吸困难了。
  我开始觉得他很可怜,舍不得了,我扒在他的肩上伤心地哭了起来。
  傻瓜,又不是生离死别,哭什么?我们还可以再见面的!
  我不语。
  天哪!他还不知道我要和他分手!
  他没有预感,毫无防备。
  我实在不忍心说出那两个字,只能把准备好的信交给他。
  我看到,他的眼神里闪烁出不安。
  我狠狠地掐他的臂膀,直到他发出疼痛的声音。然后一把推开他,转身就跑。
  夜风在宽广的马路上舞着,我的伤悲没人发觉。
  再见了,我深爱的男人。
  我拖着疲惫的身子狼狈地逃回滨杰家。
  我实在没有办法抑制痛苦表情,头一次投进滨杰怀里放声大哭起来:就这样分了,我们就这样分了,真的分了!
  好!好!算了!别想了,别想了!
  我以后都见不到他,以后都见不到了!
  没事的。
  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了,!一辈子啊!
  ………………
  可是我好爱好爱他!我会死的!为什么!我好爱好爱他啊!
  ………………
  我伤心欲绝。
  哭得撕心裂肺。
  我后悔分手时的干脆。
  我恨不得自己马上死去。
  推开滨杰说,你不能抱我!
  然后,我倒在沙发上发呆。
  空气似乎凝固了,我们之间静止了声音。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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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9 08:59

                 
  滨杰以6月1日为期,他给我足够的时间选择。
  可我,根本不敢面对这些事实,令我烦闷的爱情。
  一切在倒转,一切在轮回。
  我又过上了以前那种炫舞摇曳的夜生活,我在那种灯红酒绿的气氛中寻找麻醉。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总有残缺……”神精,22岁的老女人还唱这种歌,扮纯情么!
  我心里恨恨地看着彩色的孙燕姿。一蹋胡涂!我不停地按键,换台。
  直到一大瓶红酒喝得倒不出半滴的时候,才甘心离去。
  我打电话给滨杰,我说,我不想去多伦多,我不想和他之间走远。
  为什么?你想清楚了吗?六一还远啊!
  不用了!就是到七一我还是一样的答案。
  我知道说出这一句之后,我和滨杰之间就万水千山了。可我不后悔。
  我去找男朋友和好已经是分手半个月以后的事了,我说,“我离不开你”。
  我开始怀疑,我生下来是不是就是为了爱他!死心塌地的那种!
  “后悔了?有用吗!”他只丢下一句冷冷的话。
  可我还是歇斯底里地爱下去“对不起,是我的错。”
  我为自己的死皮赖脸感到羞耻。
  我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说“我爱你”。我恨自己连移情别恋都学不会!
  这是我吗?
  这是别人眼里酷酷的我吗?
  可我顾不了那么多,我只能拼命求他与我和好。
  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相信真爱无敌。
  果然。
  我仅凭执迷不悟的一片痴心赢回了这场赌注。而事实上却和分手没两样,一切比以前更糟糕。
  电话,不悔。
  上网,隐身。
  他在逃避我。
  可我能说什么?又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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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在一个深夜让我在网上遇见他。
  男朋友对于他的冷漠给予了我一个最善良的答案:我工作没了,手机停机了,我的前途一片渺茫,怎么能让你跟我吃苦呢!我希望你过得好,比我幸福!
  他就像在说一个别人的故事一样轻松,直接。
  可我又怎能做到说放就放,想忘就忘!
  男人!总有一个完美的借口来甩脱他想放弃的爱情。
  黑夜,像一个无形的吸血恶魔,无情地,吞噬我的天真和痴情,使我总是不能安静地睡去,常常在半睡半醒之间却泪流满面。
  我想他的眼睛深邃的如无边际的海,深深蓝蓝;我想他那漂亮仁丹胡子是否还密密浓浓地倾诉着相思?我想关于他一切的一切,哪怕荡漾着钻心的痛,我也不愿封杀那一幕幕快乐也心酸的往事。
  只是心力憔悴的我,在每一个这样的夜晚,必须要依靠一颗小小的白色药丸才能入眠。
  夜里,我接到滨杰从多伦多打来的最后一个电话。他说了什么我没听太清楚,只记得最后一句:无论跟什么人都好,就是不能跟无法给你幸福的人在一起。我想起男朋友说的话:任何爱情都逃不开现实,现实可以决定任何感情。
  幸福?现实?
  我深呼一口气,在倒灌回眼底的泪水中渐渐明白,爱情只是城市制造出来的一道风景线,仅供欣赏。
  几天后,我接到一份国际邮包,来自多伦多。邮包里只有两盒水晶之恋和24颗被风干的向日葵籽。两天后又接到一个来自星城的电话,电话那头一个女人用沙哑的声音述说:我的儿子,滨杰,在一个礼拜之前,在多伦多,驾车到郊外的花埔购买花种,刹车失灵,不幸丧生高架下。他在临终前要我反包裹里的东西邮寄给你……
  我听着女人痛彻心扉的语言,我不愿相信那是真的!不会的!
  不是说死帖么?我还没死,你怎么能死!
  飞奔在街道上的我,余光闪过每一外景物的时候,多看一眼都是心痛。我像极了那个穿上红舞鞋的姑娘,不能停止旋转的舞步。一瞬间,所有的记忆汹涌而来:电脑,站台,酒吧,亲吻,《天黑黑》,鱼……向日葵,多伦多和水晶之恋。
  我记下了那个日子,5月22日。
  后来,我又到星城,随滨杰的朋友到他的坟前。
  我已经不能用言语来表达内心的悲伤,最残酷的是我坚持不愿相信的事实竟在眼前。
  我没忘了献上一束向日葵和一盒水晶之恋。
  抬起头,我看见天空灰蒙蒙的,伸出手盛一滴雨,我想紧紧握它在手心中,甚至不敢松开手看一眼他的样子,我怕被蒸发,我怕所有一切美好的东西来不及拥有,就已失去……
                 
  春天的花开了又凋落,在我的世界等不到秋季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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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9 09:01
呵呵,贴了这么多,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时间把它看完。

冬瓜很久没有来了,在此跟大家打声招呼。

好阳光你还在吗?你还记得我吗?我的头像还是你贴给我的呢。

很想念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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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美女勋章 心灵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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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9 11:35
看来我是第一个欣赏完故事的人了。

本来打算十点准时下网睡觉的,不过,等不到明天了。写得真好,一口气看完。
明天再来说我的感觉吧。

还有XIAOLEI的文章,最近好文章真多,让我很有幸福的感觉。老F也该如是吧。呵呵:)
嘟嘟是妈妈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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