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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诚心征假结婚,非诚忽扰!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奈2055    时间: 2010-12-30 18:59     标题: 诚心征假结婚,非诚忽扰!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7:02 编辑

       我一直有这个想法,一直打算找个人回老家假结婚,但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朋友。我现在25岁了,和我同年的人基本上孩子都是满地跑了,我自己痛苦,我不想让我深爱的人也痛苦,所以我决定这辈子不结婚不要孩子。但我父母都是农村人,没什么文化,所以对这个病他们也弄不清楚,总觉得我这么大了应该成家了,最近老是催这方面的事,还说要请人帮我介绍对象,都被我拒绝了。我是湖北的,我现在是在海南一家企业工作,我可以先去女方家和你结婚,然后女方在陪我回老家结婚,至于拿不拿结婚证都可以,我们那边是农村,一般只要办了酒席,别人都会认为已经成家,所以应该不需要结婚证,就看女方那边了,女方那边如果是需要结婚证的话,也可以领了以后然后在办离婚证,但我有个要求,在以后的3年以内最好是能过年的时候女方陪我回老家看望一下父母,这样对他们也有个交代,总不能说刚结婚不到一年就跟他们说已经离婚了吧 ,当然我也可以先陪女方去她家给她父母拜年,然后女方再陪我回老家看望父母。

这个是我的资料,如果觉得合适的话,可以加下我的QQ,到时候可以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什么之类,有什么要求也可以加我QQ跟我说,我是诚心的,真心的想把人生中最大的一关给度过去。一个人的痛苦只有自己知道,但其实这都算不了什么,而这个社会最让人害怕的是别人异样的眼光,我不想让别人以为我不正常,更不想让我的父母在家乡抬不起头.......


性别:男
出生日期/年龄:1985  25岁
星座:水瓶
生肖/属相:牛
民族:汉
目前所在地区:海南
户口地区:湖北荆门
婚姻状况:未婚
有无子女:无
学历:大专
专业:旅游管理
身体状况:大三,肝功能正常
性格特征:双重,大多数比较开朗(我很简单)
我的工作:私企项目经理
月薪/年薪:5000+
我的生活:无忧无虑,一心向善
兴趣爱好:听音乐,旅游,上网,打篮球
住房:与父母同住
家中排行:独子,妹妹已出嫁
吸烟:NO
饮酒:NO
我的外貌:中等吧(五官端正,不会吓到观众)
身高:175cm
体重:65公斤
体型:匀称
QQ:1.5.1.5-7.2.1.3     请注明:肝胆相照
要求:希望尽量是身高160以上的女战友,最好是除了湖北和海南两省之外的(呵呵,以免家乡的亲戚朋友或者是现在的朋友同事发现曾今的新娘)外貌虽然不要求貌若天仙,但至少要五官端正,眉目清秀。
(小注一下:最好是和我一样在外地工作的战友,这样假结婚之后就可以跟家人要去外地工作,双方就可以不用长期在当地的亲戚和朋友之间出现,当然每年双方都可以按照协议一起回家看望双方的父母)

自我评价:为人本分,真诚,有爱心,在外人看来是极其乐观,开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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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奈2055    时间: 2010-12-30 19:00

一、协议方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二、目的:掩盖末婚的事实。(朋友,或是亲人不再为你的单身而烦恼)
三、基本原则:互不伤害,互不相欠。对外的男女朋友(夫妻)关系。
四、权力与义务:
    无(合法)结婚证的情况下
 1.经济上AA制,各自保管各自的财物。经济、礼节上自己承担自己的,双方的亲人朋友的各自承担。
 2.一年要有三次去对方家里(比如对方父母生日,或是农历节日,具体可商量,最少也要有一次,)。
 3.所有的农历节日,及对方家人的生日要电话问候。所有的礼金或是礼物,都由各自送给各自的亲朋。(两人都在场并事先有告知的情况除外)
 4.探访对方家里时应当力所能及的做些家务或是小事。(为自己也为对方挽些脸面)
 5.双方可以保存对方的照,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切不可用来损害对方权益,谋权非法、不合理收入。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资料使用都承担。
 6.在有对方、对方亲人、对方朋友的场合下不准带非正常关系的异性朋友前来。
 7.不可对对方生活做干涉。
 8.不可在对方的人际圈道说对方的是是非。
 9.不可欺骗对方及其家人的钱财。。
 10.不可真正接受对方亲朋的财物(先收再还给对方)
 11.不可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赖在对方家里不走。   
          有法律承认的《结婚证》、常住一个屋顶的情况时。 呵呵,房子太小了就免了。
包括无结婚证下的11条,
    12,住房,家用电器等,谁的钱财就归谁所有。
    13.水,电费或是其它公用支出由双方平分。(可根据商量的来定)
           欢印再续 AND 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更改
五、合约的解除
        合约时间已到自动解除该合约。
         以上权力义务有一条违反三次以上,或是有三条以上做不到的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约。
  六、其它事项
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男方签名&手印:               女方签名&手印:
日期:                    日期:

作者: maidou_flyfly    时间: 2010-12-30 19:30

这个。。。。不好找
作者: 民工之春    时间: 2010-12-31 14:58

九头鸟?哈哈
作者: linxiao_123    时间: 2010-12-31 18:40

呵呵,其实一直来都有和楼主一样的想法,但是要实施起来总是不能真的下决定。因为现在已经是奔三的年龄了。这样过个3年真的什么机会都没了
作者: locky    时间: 2010-12-31 19:01


作者: 无奈2055    时间: 2010-12-31 19:11

回复 linxiao_123 的帖子

姐姐   你芳龄多大啊?如果不是太大的话,可以考虑成全下双方,共同度过人生中最难的一关,小弟先拜谢了!
作者: 无奈2055    时间: 2010-12-31 19:12

回复 maidou_flyfly 的帖子

是啊   找的小弟的心都快碎了,感谢大哥来帮顶!
作者: 无奈2055    时间: 2010-12-31 19:15

回复 locky 的帖子

这位兄台的表情很丰富,不知道是撒含义,有何指教望兄台明言!
作者: linxiao_123    时间: 2010-12-31 20:16

明天我就28了
作者: SYKT66    时间: 2010-12-31 20:21


作者: 无尽的燃烧    时间: 2010-12-31 21:10

可以实行,就是大龄的有点不适合了。20多的还可以。
作者: 无奈2055    时间: 2011-1-1 22:02

回复 无尽的燃烧 的帖子

是啊,还真不好找
作者: 小飘云    时间: 2011-1-2 12:21

这个累不累啊?是种不负责的表现
你不可以直接找个战友吗?
作者: 1506326512    时间: 2011-1-3 15:03

小飘云 发表于 2011-1-2 12:21
这个累不累啊?是种不负责的表现
你不可以直接找个战友吗?

同意楼上的说法
这样就能真正解决问题了吗?
还不是一样在逃避
楼主,好好考虑吧!


作者: 无奈2055    时间: 2011-1-6 18:30

1506326512 发表于 2011-1-3 15:03
同意楼上的说法
这样就能真正解决问题了吗?
还不是一样在逃避

谢谢朋友们的忠告,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不同,所以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我只想找到一个和我想法一样的,并不是强求每一个人都来认同我
作者: 无奈2055    时间: 2011-1-9 14:56

神马都是浮云
作者: butterfly217    时间: 2011-1-23 17:03

我比较感兴趣,不过我29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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