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现在要协助雷闯做好后勤!再来一个罚款将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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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5 12:22
标题:
现在要协助雷闯做好后勤!再来一个罚款将后果不堪设想!
本帖最后由 goodbridge 于 2010-12-28 23:15 编辑
急!致信广东卫生厅取消电力一局医院体检资格,征集签名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0604-1-1.html
广东网络问政平台
:
要让当事医生下课,取消当事医院体检资格
http://wz.wen.oeeee.com/Content/66030.htm
人权网调查:
你对广州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的处罚结果有何看法?
http://mt.humanrights.cn/thread-3891-1-1.html
如果有广州市医院查乙肝医院的证据也请发到雷闯邮箱中!
也希望因在电力一局医院的战友站出来,如有证据,请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罚款一万元?罚款十万元?对医院罚款再多都是保护伞作为!
罚款处理不符合通知要求。不要看到成都的对医院罚款900元就算作为了?他们是当政府的相关政策为儿戏,是当老百姓为弱智!
根据《通知》规定:
根据《通知》规定: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或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个人隐私的
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给予通报批评;违规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
这是第2句话
)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
医护人员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
如果根据通知处罚无非是下列几种:
无论情节轻重,对相关泄密的
医务人员
的最低处罚也是警告、责令暂停执业
。
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对严重的
医疗机构
,禁止开展体检服务!
同志们,我们不能像雷闯那样亲临现场,但我们可以在外围制造舆论。这是代表民意,也方便雷闯他们引用。
新闻:广东卫生厅表示将严肃处理医院暗查乙肝
http://news.163.com/10/1225/08/6OO43V7T0001124J.html
宣传用PPT,含雷闯在各大媒体报道的链接
。
中央电视台引用图片。(
把全部压缩包下载后放一个文件夹中,方可解压,密码是123456654321,不会使用PPT的,最好以只读阅读
)如有时间可要求人社部,卫生部,教育部,广东省政府,人大等及有影响的媒体发电子邮件。要求按《
通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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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5 12:28
本帖最后由 goodbridge 于 2010-12-25 12:47 编辑
罚款算什么?如果你杀人了,罚你五十万就算了结,你高兴不高兴?
罚款处罚是保护伞行为!
在本网投票的人有下列人员,
谢谢你们。
近日一定有部门到本论坛观察动向的!
* 心海承舟
* goodboy
* 公公婆婆
* 清风徐徐
* 反抗以后
* hhszhbv
* hao0123456789
* lz7012350
* RealWorld
* fornewjob
* mylike
* martinzjh
* tangsong1026
* batibaby
* wusuoweiliao
* sarahgdut
* 锄头
* haha22
* bigdog005
* 公平公正
* 欢欢520
* 599
* GreatWall999
* stlx
* 对不起自己
* 公平正义
* 推土机
* kaka4041
* goodbridge
* 达芬奇
* 500万
* pmqs2008
* hb_520
* 迷茫挣扎
* 花花02
* fenghuangniepan
* ganyanzhanshi
* 第十位
* 一点一滴123
* fu270800016
* 家园桥
* derk_wen
* mingzhou
* 云南昆明人
* 一直很乙人
* feixiangshun
* 仙人球ll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12-25 12:29
作者:
walm
时间:
2010-12-25 12:31
去顶的人太少! 都在这里瞎嚷有屁用!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5 12:40
罚款是丢车保帅的部门保护主义行为!
我们走到今天这步田地,只有联合对付外人侵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力所能及。
注册一个ID,然后点上两个√
广东网络问政网,不要注册,不会说话的,把通知的这段复制过去就行了或干脆回支持也行。
不难,真的不难,相比雷闯又算得了什么?
作者:
第十位
时间:
2010-12-25 12:48
已去问政顶帖,大家努力顶上前三甲
作者:
反抗以后
时间:
2010-12-25 12:54
必须吊销执照 ,不然后患无穷
作者:
HBV-1980
时间:
2010-12-25 12:56
本帖最后由 HBV-1980 于 2010-12-25 13:05 编辑
已经支持了,
作者:
614
时间:
2010-12-25 13:24
这样的内容,因参与的人数太少,反而会有负作用。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10-12-25 13:52
已上去留言两次!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12-25 14:02
本帖最后由 areuok 于 2010-12-25 14:51 编辑
卫生厅的演技,我自愧不如,佩服得五体投地。
能不能开完会再去投诉卫生部门啊?现在时机不对。
作者:
反抗以后
时间:
2010-12-25 14:13
楼上不错,医院充其量也只是刽子手,办掉几个卫生局行政不作为的相关负责人才是王道
作者:
反抗以后
时间:
2010-12-25 14:15
本帖最后由 反抗以后 于 2010-12-25 14:15 编辑
我们能否要求广东卫生厅对黄埔区卫生局行政不作为给予处分?
作者:
pmqs2008
时间:
2010-12-25 14:18
已经去了两次,看到很多回复
作者:
Ronnie1
时间:
2010-12-25 15:23
支持,已回复
作者:
walm
时间:
2010-12-25 16:13
又留言了。。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12-25 17:30
作者:
晓阿山
时间:
2010-12-25 19:08
取消体检资格。知法违法,还不承认,…杀人天使吧。…侮辱以前儿时对医生的白衣天使的形象…。
作者:
家园桥
时间:
2010-12-25 19:15
支持!已经签名!
作者:
huangyuanlang
时间:
2010-12-26 13:57
卫生部,人保部和劳动局,里面待的都他妈的是畜生,拿着人民的钱不为人民办事还尽抽人民的耳光,查违法犯纪的事本来就是他们的是,可奇怪的是,他们不但不管,人们帮他查出来,他们也懒的去理,好像是给他们找麻烦,打扰了他们的生活,他们只想讨好上司,拿着工资,静静的坐在办公室等死,这种东西能称为人吗?这个社会真他妈可悲!天朝早点去死吧!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12-26 19:32
又来了又来了,怎么他们那么爱表演啊?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6 22:19
做好后勤工作,其它事情可以暂时放一边!
这一仗必须胜!!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6 22:35
看论坛N年,从未有过今天这样过瘾!从未感到今天这样兴奋和充满希望!
此棋走好,命运将会有重大的转折!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2-26 22:49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0-12-26 23:03 编辑
我觉得我们应该组成一个上诉团,以团的名义作为原告把广东电力一局医院告上法庭,胜不胜诉是次要的,目的是:1-由我们给法律部门上一堂法律课;2-引起更大的波澜;让政府感到震慑;3-造成更大的社会反响。
行政上诉与法律诉讼双管齐下必然引起更大的轰动效应。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6 23:13
已有740人签名了,再努力!
作者:
云南昆明人
时间:
2010-12-26 23:18
留言了,审核中
我们国家还是法制国家吗?像这种无视国家法律、政策的医疗机构,上级领导应当取消该医院的体检资格,吊销该医生的执照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0-12-26 23:28
goodbridge很给力压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0-12-26 23:28
支持
作者:
反抗以后
时间:
2010-12-26 23:51
回复
推土机
的帖子
好主意,这种医院批量出售公民隐私,应该追究责任,不是说刑法有这方面内容吗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0-12-27 11:26
作者:
对不起自己
时间:
2010-12-27 11:35
现在,能出钱的就出钱,能出力的快点出力,,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7 12:37
全部文件已经上传,雷闯的行动也需要大家作好后勤工作。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7 12:51
回复
狗蛋
的帖子
因为乙肝携带把我们的命运捆在一起,与你相比做的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再说,你的这一行动,或将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命运!
作者:
lz7012350
时间:
2010-12-27 13:30
回复
huangyuanlang
的帖子
举双手认同啊,天朝的制度就是这样子,看来这辈子是栽了..
作者:
第十位
时间:
2010-12-27 15:06
力所能及的都做了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7 17:13
继续下载,下载后解压缩,只有4M,完全可以通过邮件发给重要部门和相关媒体。
作者:
一点一滴123
时间:
2010-12-27 21:05
楼主说的很对,需要全民参与。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7 21:09
这回花我几个小时做出的宣传PPT真的没用了。
如果你有意维权,还可以用它发给广东省政府省长。要求严惩电力一局医院,严惩体检中心的主任和医生!
怕麻烦吗?
作者:
Ronnie1
时间:
2010-12-27 22:34
支持,干好这一件事,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7 22:46
广东省政府
[email protected]
作者:
rzb123
时间:
2010-12-27 22:53
顶起!!!
作者:
家园桥
时间:
2010-12-27 23:51
杀无赦!!!
作者:
huangyuanlang
时间:
2010-12-28 00:47
法制在天朝永远只能由百姓享受了
作者:
japaul
时间:
2010-12-28 11:30
给我们乙肝患者一个生存的空间 歧视比乙肝更可怕
作者:
hwgl
时间:
2010-12-28 15:01
去了!
作者:
599
时间:
2010-12-28 16:32
又顶
作者:
sunny3344
时间:
2010-12-28 17:05
愤怒后的理智就是支持雷闯
作者:
hyyyjw
时间:
2010-12-28 19:43
作者:
sangxian
时间:
2010-12-28 22:23
我已经顶了。。。
作者:
钟山紫气
时间:
2010-12-28 22: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8 23:27
这些事情都能做到的,希望大家一定要去处理。
相比雷闯的行为,我们做一点这样的小事又算得了什么?
我做的PPT不是最好的,但两次处理都花去了一天时间。也很有说服力!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2-28 23:33
大家都可搜索一些重要的邮箱,配上自己的几句话,强烈要求按通知取消医院的体检资格,吊销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这样的行政处罚,比罚款十万都要强十倍!如果像成都的处罚那样,那就彻底完蛋了。任何医院都可继续明查或暗查乙肝。
雷闯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但我们更要用力所能及的行动推动政府按通知执行!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2-28 23:40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0-12-28 23:58 编辑
[attach]193428[/attach]
广东电力一局医院偷查乙肝啦,你能容忍卫生部及其相关部门的要人们继续占着茅坑不拉屎吗?!!
作者:
一点一滴123
时间:
2010-12-29 12:53
能做到的,天天在做!
作者:
嘉油漫游吧
时间:
2010-12-29 13:01
已经顶了两次了,
作者:
绝望便无畏
时间:
2010-12-29 21:12
这是才是论坛最近的主题,一个论坛有共同的主题,共同的奋斗目标,才有凝聚力。因此顶上。
作者:
chiyueok2010
时间:
2010-12-30 10:24
支持
签名了
作者:
歧视可恶
时间:
2010-12-30 11:45
我也签名了,也跟帖了,力所能及!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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