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单位又要“福利”体检了,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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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nkansme
时间:
2010-11-30 13:25
标题:
单位又要“福利”体检了,愁!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6:20 编辑
单位又要“福利”体检了,愁!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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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坏
时间:
2010-11-30 13:34
参照欧美就业规定,彻底废除体检制度,否则乙肝歧视就会变异,就会潜伏。
作者:
ryoma
时间:
2010-11-30 14:45
该咋办啊,我们何日出头啊,还不如中国足球呢
作者:
0577-64376498
时间:
2010-11-3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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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sunsing
时间:
2010-11-30 15:52
福利体检还查啊,我们单位都不查两对半,而且体检档案自己去取的
作者:
kahi86
时间:
2010-11-3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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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BV猪
时间:
2010-11-30 21:06
同样,也是烦恼中,最多请假不去了,先斩后奏的那种,实在不行就收集证据起诉它了,反正也是一烂单位
作者:
Sleeping1234
时间:
2010-11-30 21:09
我们刚刚福利过,单位把不做两对半的换成了做的医院,而且还是让人家上门服务,等待结果......豁出去了
作者:
sqdxrsh
时间:
2010-11-30 22:54
真是可悲的福利体检 如果能保护隐私 我们又何尝不想“福利”一下 怎样做才能敦促出台相关法律或规定?
作者:
倔犟的山羊
时间:
2010-12-1 09:58
我上周刚福利了,没啥,管他的,现在有家有工作,我也不操那个心了。本来我老公不让我去查的,但我想去。不想因为这事藏着了,有什么呀,谁问我谁没素质!你单位知道又怎么样,大不了给我个闲差,我还有时间管娃呢。豁出去了,咱也坦荡荡一回。
作者:
ping861206
时间:
2010-12-1 16:33
我有小三阳,肝功能正常,11月30号刚福利体检完,正在焦急等待公司最后的结果。不知道会不会被辞退。好担心。
作者:
walm
时间:
2010-12-1 17:21
回复
kahi86
的帖子
截至目前,所有的法律,罚则,都没有对用人单位的检测行为的制约。这是法律空白点。三部委通知仅仅是政策。法不禁,即为合法!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可是这就意味着:只要不做为标准,可以检测;只要不以这个理由歧视,其他借口可以!
在没有法律支撑之前,谁也难逃“体检”之劫,我们可以躲过一时,可躲不过一世!
作者:
walm
时间:
2010-12-1 17:21
积极投诉,争取政策的执行,积极写信,争取出台法律,否则谁都是在劫难逃!躲过今天,明天呢?请你在就业的同时,关注维权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52072-1-1.html
作者:
老男孩
时间:
2010-12-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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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奚君
时间:
2010-12-1 23:10
工作体检的事,大家都很难啊!!
作者:
慕容彦楠
时间:
2010-12-1 23:54
被福利……
作者:
kevin198755
时间:
2010-12-2 19:59
我刚刚体检过 没有检查两对半的 就谷丙和谷草
作者:
z0h0k
时间:
2010-12-2 20:31
要么面对,要么抗争,要么忍受,要么ZB
没有多余的选择
作者:
huangyuanlang
时间:
2010-12-4 01:43
逼急了咱们就抗议(敏感词),暴动,用血换回尊严吧
作者:
YY的生活
时间:
2010-12-4 13:31
不查两对半的是哪些好单位啊,他妈的,我们这里年年查,今天写信给湖南省卫生厅,告他们。我就是乙肝携带者怎么了。
作者:
空烬
时间:
2010-12-5 12:39
找人代替!
作者:
wonder4078
时间:
2010-12-5 13:11
听到体验我就吓得半死
作者:
海的泪
时间:
2010-12-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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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10162513
时间:
2010-12-5 17:37
我们湖北十堰也不查了
作者:
mzw
时间:
2010-12-5 20:22
回复
risunsing
的帖子
你是那个单位呀!那么幸福!
作者:
ta_ye
时间:
2010-12-5 20:26
3年的福利体检,我都不参加。人事部不能拿你怎样~
作者:
god__luck
时间:
2010-12-5 21:43
福利
作者:
lockss
时间:
2011-1-13 19:13
回复
倔犟的山羊
的帖子
太佩服你了,支持!最后结果如何啊?
作者:
lockss
时间:
2011-1-13 19:15
回复
倔犟的山羊
的帖子
真是太佩服你了,支持!请问最后体检结果出来后,单位有什么反应吗?
作者:
断崖人
时间:
2011-1-16 09:17
walm 发表于 2010-12-1 17:21
回复 kahi86 的帖子
截至目前,所有的法律,罚则,都没有对用人单位的检测行为的制约。这是法律空白点。三 ...
正是你这种错误思路 造成今天的被动局面 不怪你一个人
法不禁则合法??????????
不禁止杀人则杀人合法?
这种逻辑中国法律肯定是没有的 而是某些人理解错误
应该是对行政机关而言企事业单位“法不允许则禁止”
对公民个人而言:法不禁则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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