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再次求证据:敬请您帮助我收集医疗机构入职体检含乙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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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1-16 18:08
标题:
再次求证据:敬请您帮助我收集医疗机构入职体检含乙肝证
本帖最后由 goodbridge 于 2010-11-17 17:49 编辑
如果医疗机构不给提供乙肝检测,用人单位拿什么歧视你?
如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能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哪有入职查乙肝?
你向卫生局投诉什么?有用吗?没用!
但不投诉却让他们有一个借口:“我们没有收到投诉”
。 要投诉就一定要同时向市长投诉,
但也必须向卫生局投诉!
如果卫生行政部门真有消除乙肝歧视的诚意,实际上非常简单:将《通知》规定列入对医疗机构的年终考核当中,对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评先评优及职称指标。
静心才情的路是对的,与医疗机构官司一场,绝对强过与企业官司一场!
论坛需要团结,男人的心胸更要宽广!我们都是业余的,我至今仍然只有付出·!
下面的文章也许你根本没看,如果你认真看看,我的观点一定没有错!
http://mt.humanrights.cn/thread-65-1-1.html
为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必须对通知出台后仍然在查乙肝的医疗机构予以暴光,如果您有意维权,请将相关证据发我邮箱(
[email protected]
)。
证据包括:
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全称和地址、准确时间、及参加体检人数。
本人一定对您的真实身份保密,您也可以删除自己的姓名。
掌握证据后还请您向当地卫生局投诉(可以邮件投诉)
作者:
永远的beyond
时间:
2010-11-16 18:14
检查两对半可以为医院带来巨大利益 如果不让查了 它们怎么创收啊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1-1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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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beyond
的帖子
因此,舆论的对象不能搞错。
就现在的通知而言,揭露医疗机构背后的支持者,才能真正杜绝乙肝检测所带来的伤害。
此外,就是对用人单位的处罚过轻也应该成为重点。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我收到一证据,明明写的是入职体检,却仍然有“乙肝五项”,因为这样的证据太少太少,如果有了上十个这样的证据再向媒体来个大暴光,卫生局局长这个春节还好过吗?
我曾经在论坛中发过多次请战友给我证据,谁会认为这个重要?
那些总是想通知搜索不查乙肝单位的同学们,搜不到的。昨天不查的,今天可能再查!
如果你有写作能力,能不能多投稿?揭露阴暗面?
如果你参与了体检,能不能拍一张照片,把证据留下?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1-16 18:46
我可以肯定地说:解决乙肝歧视的问题的终点是禁止就业体检!
公务员体检标准就是违法的!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1-16 19:57
中央政府及以卫生部为核心的医疗系统难逃其责。
作者:
xiacai
时间:
2010-11-16 23:05
我支持
作者:
反抗以后
时间:
2010-11-17 08:28
我觉得,源头不在医疗机构,而且中央及地方政府不作为
作者:
614
时间:
2010-11-17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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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以后
的帖子
卫生局属于政府部门,还是医疗机构?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0-11-17 12:13
绝对正确!
作者:
614
时间:
2010-11-17 12:14
当我614在论坛中建议大家将所遇到受歧视的情况向中央寄信反映情况时,有人在QQ群内却我不会再寄信。
这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的目标不是同一个?
作者:
614
时间:
2010-11-17 12:22
当有人在论坛中大谈歧视依旧时,有谁又有医疗机构在明显的入职体检含乙肝的证据?
我只在我新开的QQ群内有真正维权意识的战友提供了相关证据。
为什么深圳计划生育和人口委员会的文件能在八月份修改?
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卫生部派人检查+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暴光。
我过去给深圳发过多次邮件,要求修改。他们的回复都是同一个意思:我们会督促相关部门解决。
通知没改前,对医疗机构在入职体检查乙肝的证据搞到手,暴光!
暴光才能真正禁止个人隐私从医疗机构外流。
作者:
hhszhbv
时间:
2010-11-17 14:40
深圳计划生育和人口委员会是属驴的,不抽不走的,八月份修改是迫于外界和媒体的曝光压力,而深圳的HBV体检获利丰厚程度应该算在全国的城市中数一数二的,面对着如此的利益诱惑,想要彻底改变现状,可向而知,我们需要给他施加更多的压力才行。。。。所以收集证据,告医疗机构势在必行!!!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1-17 17:45
敬请各位乙肝携带者们,为了我们的基本权利,请您伸出援助之手。给我证据吧!谢谢!
一个月后仍然得不到任何信息,到论坛看也是没有意义的。
作者:
HBV-1980
时间:
2010-11-17 17:54
你的提议很好
我最近准备找工作
如果有了
我肯定要提交的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1-17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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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V-1980
的帖子
我希望更多人给我提供医疗机构查乙肝的证据。
有人在发贴时,连具体的用人单位全称也没有,这样的内容只能供发牢骚用。
作者:
拿破仑275620
时间:
2010-11-18 21:22
医院和企业之间的带有中国特色的幕后交易就要触及到敏感体制的根本了。
作者:
wucreng
时间:
2010-11-18 22:54
用人单位: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村W1-5楼 电话:0755-26639961转248罗小姐(人事)强行要求检查乙肝两对半,小三阳肝功正常可以进,但我没有去,因为自己有工作,感觉工作待遇也不太好,已投诉到人保局和市长邮箱。
作者:
wucreng
时间:
2010-11-18 22:56
深圳的12333不可以用的,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的投诉不给办理。
作者:
wucreng
时间:
2010-11-18 23:00
说要检查两对半,我就没去体检,因为我上月做过福利体检知道自己情况,所以就跟人事在电话里谈,给她讲讲政策但人事比较顽固的。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11-20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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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creng
的帖子
谢谢提供,但我很希望您按要一楼的要求给我。对医疗机构在入职体检时仍然查乙肝的予以暴光,才能揭露部分卫生局充当保护伞的角色。
不是没有证据,而是我们很多人根本不在意取证。
查了就查了,不要就走。
作者:
thy38
时间:
2010-11-23 20:22
前几天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给我offer了,结果刚刚邮规院的打电话给我谈签约的事,最后问了一句你有没有乙肝,我直说有病毒携带。我不想骗他们,因为如果以后查出来是按违约算,直接解聘。这样告诉他们了,要不要随他吧。但我没有说有炎症,因为这个挂几天水可以压住。这个只是个过程,只要工作之前转氨酶不高不就得了。刚刚邮规院打电话来了,说他们的岗位要经常出差,不能要病毒携带者。哎,真是受打击。电话我录音了。我现在用手机上
作者:
thy38
时间:
2010-11-23 20:24
前几天邮电规划设计院给我offer了,结果刚刚邮规院的打电话给我谈签约的事,最后问了一句你有没有乙肝,我直说有病毒携带。我不想骗他们,因为如果以后查出来是按违约算,直接解聘。这样告诉他们了,要不要随他吧。但我没有说有炎症,因为这个挂几天水可以压住。这个只是个过程,只要工作之前转氨酶不高不就得了。刚刚邮规院打电话来了,说他们的岗位要经常出差,不能要病毒携带者。哎,真是受打击。电话我录音了。我现在用手机上
作者:
thy38
时间:
2010-11-23 20:25
怎么回不了?
作者:
HBV-1980
时间:
2010-11-23 20:31
这个提议真好,
说句实在话,感觉现在真的感觉形势不怎么样
我上次 被辞退后 单位 老要我写辞职报告,逃避责任
我一直没写。。。。
这两次找工作 因为乙肝 被决绝
我也打算 搞个 维权
但是发现 我的手机 几百块钱的 用了 5年了 录音效果
好差的。。。。尝试一次 也不清晰
现在 没什么钱 买一个新的 还买不起
感觉 维权 也是要 成本的啊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0-11-23 20:32
这个狗日的政府,我TMD就是骂了
可是就是那帮猪没有听到
作者:
心狠脆弱
时间:
2011-3-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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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ridge
的帖子
我发邮件到你的邮箱,可是发送不了,信退回来了~
作者:
心狠脆弱
时间:
2011-3-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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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V-1980
的帖子
没错呀~我的 手机 168 连录音功能都没有~政府不让我们赚钱,我们吃不了饭~维权 干看 而已 。饭都吃不饱 哪有力气 去 战斗?
作者:
kkgd
时间:
2011-3-5 16:32
顶顶
先留个印
最近在找工作估计很快就有机会面临体检
如果有违规的话一定注意手机证据然后给你,辛苦你了。。。战友!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1-3-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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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狠脆弱
的帖子
请发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同时您可将证据发到雷闯的邮箱中:
[email protected]
作者:
zuozuo520
时间:
2011-3-14 20:44
唉,以前太傻了,以后一定注意收集证据
作者:
lizongnan
时间:
2011-3-26 15:09
我过几天也要体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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