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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学规定学生签约就不能毁约合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1-8 14:10     标题: 大学规定学生签约就不能毁约合法吗?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0-11-8 15:27 编辑

目前许多大学进入校招阶段,许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明文规定,应聘的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不准学生单方毁约。
然而中国的实际情况一直是:学生不与用人单位毁约,但是用人单位却可以以种种借口(如体检不合格)随意毁约。
现在学校与企业在签约与毁约的问题上穿上了同一条裤子,那么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如果在某个环节(如身体不合格)遭到用人单位单方面毁约,这个学生该怎么办?
中国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践踏人权在先的例证(如乙肝歧视行为)比比皆是、举世共睹,现在学校要与用人单位同流合污,不准自己的学生与用人单位单方毁约了,学校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他山之石:
在欧美任何国家,一个学生不仅可以报考多所学校,而且可以同时接到多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是这个学生有权选择去哪一所大学就读。不仅是上大学,学生选择就业的自由度也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尤其令人羡慕的是,欧美国家的大学生就业根本不存在残酷的乙肝歧视现象!
中国的政府部门、企业,你们不感到可耻吗?!
中国的大学,你们不感到羞愧吗?!


麻木、愚昧、弱小、胆怯的战友们,你们还有心情和脸面等着坐享其成下去吗?幸福不会从天降,世上没有救世主,若想活得阳光,活得尊严,只能靠自己靠我们的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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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1-8 14:26

麻木、愚昧、弱小、胆怯的战友们,你们还有心情和脸面等着坐享其成下去吗?幸福不会从天降,世上没有救世主,若想活得阳光,获得尊严,只能靠自己的奋斗!
作者: 悲伤120    时间: 2010-11-8 14:48

前几天我们单位来了几个实习的小伙子,有一个查出是携带者,被领导勒令立马离开单位。当时我们领导的表情和语气都过分
作者: 悲伤120    时间: 2010-11-8 14:48

前几天我们单位来了几个实习的小伙子,有一个查出是携带者,被领导勒令立马离开单位。当时我们领导的表情和语气都过分
作者: 悲伤120    时间: 2010-11-8 14:51

当时看了真气人,同时也为自己感到悲哀,进来时是靠作弊的,明年体检时是医疗队过来检查,到时根本不可能作弊。自己被检查出来也会被无情的赶走。
作者: 悲伤120    时间: 2010-11-8 15:07

回复 推土机 的帖子

哎。有时候真觉得我们很不容易的,政府明明下文不许检查,但人家各个公司的人事部的人说体检就只是为了查乙肝,人家不说你是携带者,就说你是乙肝病人。当时赶走那小伙子时,搞得整个单位人都知道,真的没意思…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1-8 15:11

回复 悲伤120 的帖子

如果我们每个战友都抱着”走为上“的思想,那我们真的没救了。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1-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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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说:以后咱们是朋友了,俺偷东西时你不要管,你搞歧视时,俺坚决支持你你。。。。
猫说:那俺将如虎添翼!

作者: 布衣战士    时间: 2010-11-8 16:23

这点深有感触啊,我想毁约,学校现在就不让,无论你个人想怎么来,京外绝对不让毁约签京内!在学校看来,学校所谓的“声誉”永远比学生的权益重要!!!!!
作者: 悲伤120    时间: 2010-11-8 18:59

哎。那还有什么法子呢?
作者: 成都的    时间: 2010-11-9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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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1-9 12:44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0-11-9 12:47 编辑

回复 成都的 的帖子

我晓得学校是不查的。
我归根到底是希望三方协议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毁约,但是用人单位无视,随便找借口(如体检)毁约,这一点太可恨了。

作者: 成都的    时间: 2010-11-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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