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给浙江省省长信箱写信呼吁乙肝入门诊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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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zhaizi
时间:
2010-10-29 19:31
标题:
给浙江省省长信箱写信呼吁乙肝入门诊特殊疾病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6:00 编辑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据有关数据统计,浙江的常住人口加上外来人口接近6000万人,而中国的乙肝携带者约为总人口的10%,也就是说浙江的乙肝携带者就有600万左右的人口。乙肝携带者一旦发病多数将转为慢性疾病就需要长期抗病毒治疗,而每月的抗病毒治疗费用加检查费用少则几百多则好几千,每年的治疗费用为7000-20000左右不等,如果打干扰素一年下来就需要10万。如此高额的费用,再加上多年来乙肝携带者深受社会的就业歧视、就学歧视,所以只能在社会的边缘化生存,收入一直很低。所以他们有的只能借债治疗,有的只能不治疗眼睁睁的看的自己的病逐步恶化,变成肝硬化、肝癌等,这不仅给他们个人和所在的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要知道变成肝硬化、肝癌时再治疗的费用对于普通人来说将是天文数字。
实际上,如果慢性乙肝患者如果能坚持正确的抗病毒治疗,他们肝硬化、肝癌的发生率将极大的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将焕然一新。解决了浙江600万人口看病贵问题,也就是解放了这么多人的人力资源,将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和新浙江。
如何解决占全国总人口的10%的人看病贵的问题也引起中央以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2009年3月,备受瞩目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相继公布。以此为标志,新一轮医改揭开了大幕。新医改实施后,浙江等省市把乙肝抗病毒药物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市、四川的成都市等城市为了进一步解决乙肝患者看病贵的问题把乙肝纳入了门诊特殊疾病,详细文件见成都把乙肝纳入门诊特殊疾病范畴:
http://www.chengdu.gov.cn/guide/detail.jsp?id=222288
;
广州把乙肝纳入门诊特定疾病范畴
http://www.gzlss.gov.cn/gzlss_portal/show_article_byid_frontside.do?article_id=5017
;
浙江的金华把慢性乙肝患者列入慢性病补助范畴。
http://www.jhnews.com.cn/jhrb/2010-10/21/content_1274391.htm
。
广东省更是走在全国的前列出台省级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把乙肝纳入到门诊特殊疾病的范畴,详细文件见广东省《广东省劳动和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劳社函[2006]1446号)
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693/13/23d395becd47897fd5933da0d2732de5_0.html
.(特别说明如果能把乙肝纳入到门诊特殊疾病范畴,那么乙肝患者门诊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参照住院报销的比例来报销医疗费用,这将极大的减轻乙肝患者的负担。)
中央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努力让广大的乙肝患者看到了希望。然而据我所知,浙江多地还未把慢性活动性乙肝患者列入门诊特殊病种范畴。浙江作为一个沿海开放的发达省份具有充足的财政实力,解决乙肝患者看病贵的问题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我真诚的建议省长关注浙江600万乙肝人的民生问题,督促省财政厅、人保厅、卫生厅共同协商出台相对应的文件,把乙肝纳入到门诊特殊疾病的范畴。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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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o0123456789
时间:
2010-10-29 19:33
支持
作者:
raul0624
时间:
2010-10-29 19:45
楼主是浙江人的典范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10-29 20:30
感谢楼主,看来我也要写封信过去。
今天写了三封信到国务院、法制办、人保部。
作者:
lcj2034
时间:
2011-1-13 22:27
顶起来
作者:
养白白的猪
时间:
2011-1-27 22:33
作者:
断崖人
时间:
2011-1-30 21:02
wzhaizi 发表于 2010-10-29 19:31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据有关数据统计,浙江的常住人口加上外来人口接近6000万人,而中国的乙肝携 ...
门诊特殊病算什么玩意?有什么意义 我不懂
请教
作者:
wzhaizi
时间:
2011-1-30 21:05
特别说明如果能把乙肝纳入到门诊特殊疾病范畴,那么乙肝患者门诊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参照住院报销的比例来报销医疗费用,这将极大的减轻乙肝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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