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除了学前教育,其他教育行业,乙肝受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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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丫丫1
时间:
2010-10-24 15:53
标题:
除了学前教育,其他教育行业,乙肝受限吗?
本帖最后由 丫丫1 于 2010-10-24 16:44 编辑
我自己是高中老师,有时候想考研,想去更好的地方,但一想起自己得了乙肝,就怕体检时遇到麻烦,不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有关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我也在网上查了一下,有的说是学前教育才会受到限制,有的又说乙肝患者不能当老师,如果有了解的战友,麻烦告知一下孤陋寡闻的我,另外也请说说自己所在地教师招聘的时候关于乙肝方面的体检项目。拜谢各位。
作者:
D0CH
时间:
2010-10-24 16:06
只要大家都来推一推,消除乙肝歧视就在眼前。可惜今年的维权形势大不同去年!
按照国家政策,老师入职体检绝对不能体检乙肝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的就业歧视由弱到强。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52072-1-1.html
作者:
D0CH
时间:
2010-10-24 16:10
我就不明白,发动寄信的人会受到攻击,提供的就业资料的人被人说成假的,还能得到少数人的支持。就不明白论坛里的人谁能做出一件什么样的惊天动地的大事来。
作者:
丫丫1
时间:
2010-10-2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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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CH
的帖子
我不觉得是假的啊,准备参加呢?看到你发的那个链接,你是律师吗?还是惠州地区的?信上写些什么呢?
作者:
D0CH
时间:
2010-10-2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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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1
的帖子
信的内容在链接中已非常清楚,我只是一名渴望得到公平待遇的普通公民。
作者:
丫丫1
时间:
2010-10-2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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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CH
的帖子
嗯,我们每个人都是渴望得到公平待遇的普通公民,那链接上好像没有《通知》的原文,不知道你手上有没,有的话能不能发一份给我,我想全面地了解一下。
作者:
D0CH
时间:
2010-10-24 16:33
下面的内容中有,这是614的科普宣传贴:
http://bbs.yingjiesheng.com/thread-613316-1-2.html
作者:
丫丫1
时间:
2010-10-2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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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CH
的帖子
我刚刚已经阅读了,看来我还是太心浮气躁,寄信活动没有截止日期吧?不知道目前统计已经有多少战友寄了多少封信了。
作者:
丫丫1
时间:
2010-10-2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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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CH
的帖子
还有啊,怎么目前国家的法律都只保护携带者,那患者的利益怎么办呢?
作者:
D0CH
时间:
2010-10-2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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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1
的帖子
估计也就是百号人参与寄信吧,你已经让我相当佩服了。按通知要求,十月底将通知执行的情况汇报给各中央各部。当时寄信的发起者们意思就是要将乙肝歧视的真实情况提前反映给国务院。尽自己的一份责任吧。如果都是等别人去完成,乙肝歧视还不知要多久才能从中国大陆的土地上消除。
作者:
丫丫1
时间:
2010-10-2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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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CH
的帖子
那时间很紧啊。是不是目前患者还不受法律保护啊?
作者:
D0CH
时间:
2010-10-2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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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1
的帖子
没有一条法律有明确保护乙肝携带者的,你看下面的法律汇编就知道了: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34362-1-1.html
多数表述成不得强查乙肝,实际上就是可以查,对医疗机构没有任何限制。对违法的用人单位没有处罚措施。
所以现在还是依靠他们凭良心给大家一碗饭吃。
作者:
丫丫1
时间:
2010-10-24 17:17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问题是国家到底规定了乙肝不能从事哪些职业呢?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10-10-25 14:11
目前,按国家规定携带者不易从事的职业是:献血、武警、特警、军队!其它的国家还没有限制。
作者:
丫丫1
时间:
2010-10-2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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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何在
的帖子
以前是不是食品和学前教育业不能从事啊?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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