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中国制造网·我被建议别入职了 [打印本页]

作者: ARENAS    时间: 2010-10-21 20:05     标题: 中国制造网·我被建议别入职了

本帖最后由 ARENAS 于 2010-10-21 20:47 编辑

经过三次面试和三天试用后,昨天晚上收到人事的入职通知,今天上午如实跟直属上司和HR交代自己的情况(大三)。一番谈话,出于对我个人健康的考虑,认为我不适合上岗,委婉让我回家休息。


作者: Ronnie1    时间: 2010-10-21 20:10

维权吧,此时不维,更待何时!!!
累了,休息一下,收拾心情,该做的还是要做的!
加油!
作者: ARENAS    时间: 2010-10-21 20:13


请附带此邮件原文回复确认。


xx:



您好!欢迎加入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制造网)!我是广州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xxx,很高兴即将和您一起工作!



您的职位是: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3部客户经理,您的入职时间安排在2010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前,届时请您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北塔2502报到。

报到的时候,请带齐以下物品:



1、1寸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1个月的体检报告(包含乙肝两对半的检查,需上午空腹检查);

5、如毕业后参加过工作,请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

6、喝水的杯子及其他个人用品。



备注:

1、 体检须到我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全身体检,不仅仅为乙肝两对半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定点医院名称:慈铭体检广州体育中心分院;

        (2)地点:广州天河路351号广东省外经贸大厦三楼(公交站:体育中心站);

        (3)联系电话:38873888-8810

        (4)联系人:黄彩玲小姐

        (5)体检项目:内科、外科、静脉采血、血常规、谷丙转氨酶(ALT)、尿常规、乙肝两对半

        (6)费用:126元(请保留好体检发票,转正后可以报销)



    2、 以上体检报告请您务必在办理正式入职前提供。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X元/月,试用期前3个月另补助人民币X元,共计X元。

转正后待遇按销售部相关制度执行。



以上内容,若有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请附带此邮件原文回复确认。期待与您见面!祝您生活愉快!










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制造网)
广州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XXX
分机:6688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10-21 20: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RENAS    时间: 2010-10-21 20:38

绝世赢贼 发表于 2010-10-21 20:30
为什么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证据确凿,必胜

我个人没有途径  我看到你发的湖北媒体的帖子    我以为湖北商报会真的有切实行动  我加了你公布的群  结果进去也是闲谈的群    算了
作者: ARENAS    时间: 2010-10-21 20:44

花花02 发表于 2010-10-21 20:41
不维权 你发什么消息到这里?进水了?累了? 看你打字怎么打这么多字怎么不累啊 !说句不好听,你就是活该 ...

我看你心态有问题  话不是像你这样说的
作者: hbver-guam    时间: 2010-10-21 20:52

这个要维权呀,现在国家的力度不够呀,国家的精力都放在经济上去了,还要和美国斗,还有日本狗。我们自己不帮自己国家会主动问你吗,努力吧支持
作者: 何时能平等    时间: 2010-10-21 21:52

我理解你为什么没维权,是我们已经太累了。我也没维权。要维,都不知维到什么时候啊。
只有乙人的革命才能解决问题。革命懂吗。
作者: 布衣战士    时间: 2010-10-21 22:04

妈的太嚣张了,不高他枉为人啊
作者: 锄头    时间: 2010-10-21 22:05

广东那边维权经验丰富的志愿者很多,楼主证据确凿,为何不为自己争取一次!
作者: 500万    时间: 2010-10-21 22:13

不必勉强,个人有个人的难处,不是所有人都有狗蛋和锄草这么伟大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10-10-22 12:53

就会在这里哭诉一下吗?一封投诉邮件相信每个人都还是能办到的吧!
作者: oneself    时间: 2010-10-22 13:40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别人不维不维权是别人的事情
我建议 算了 还不如收拾心情 找下一份工作
作者: 公正强音    时间: 2010-10-22 13:53

本帖最后由 公正强音 于 2010-10-22 13:55 编辑

回复 oneself 的帖子

赞同你的态度!
大的动作(如打官司等)有各人自己的看法,不必勉强。但向当地市长、人社局投诉,把相关资料寄给总理不是什么难事。也不会对自己带来任何不利后果!
只有乙肝歧视消除的那一天,才能真正收拾心情过好自己的日子!

作者: 对不起自己    时间: 2010-10-22 20:05

直接把TMD做了!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10-22 23: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reamboyzhk    时间: 2010-10-23 00:12

回复 绝世赢贼 的帖子

我加群为什么总是没审核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10-23 00: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杨家将    时间: 2010-10-23 10:12

请朋友,力争维权,将你的受歧视的资料整理后交给  北京益人平代理打官司,自己可以不出面的
作者: airyangbing    时间: 2010-10-23 10:33

这个要维权啊!感觉现在企业歧视的特别多,不把国家的文件当回事~~
作者: hh329    时间: 2010-10-25 14:59

你太2了,你为啥不作弊?
作者: 百砺    时间: 2010-10-25 22:45

起诉!!!没二话
作者: huangyuanlang    时间: 2010-10-26 00:31

维权吧!
作者: chiyueok2010    时间: 2010-10-27 13:09

努力维权!

作者: gzlzc    时间: 2010-10-27 13:20

维权呀~不维权对不起自己~对不起战友~
作者: hb_520    时间: 2010-10-27 15:43

你不维权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可以举报,到处发帖子举报,不仅仅向政府部门举报,民间论坛也可以到处发帖子,假入你连这点都做不到,你以后不用来发帖子了!!!
作者: 热心老三    时间: 2010-10-27 16:09

你把帖子也发到名潭社区看看
http://mt.humanrights.cn/forum-36-1.html
作者: afug    时间: 2010-10-27 18:09

是的, 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一封信花不了几个钱,




作者: ggzh1987    时间: 2010-10-28 16:43

维权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