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成都地铁内的误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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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chun
时间:
2010-10-4 12:20
标题:
成都地铁内的误导公告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8:29 编辑
成都地铁内公安局的通知上有这样一条,下列物品和动物禁止入地铁,其中有一条传染病原携带者:乙肝病毒、炭疽病、结核病。就是说把乙肝携带者和这两种人相提并论,在地铁这样人流量巨大的公共场合,张贴这样的告示,会对公众造成误导,进一步恶化乙人的生存环境,乙肝携带者可考公务员,新的食品法也未限制乙肝携带者,公安局这样做,是不是不妥,会起反面的宣传作用?成都的乙肝携带者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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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zhihua11
时间:
2010-10-4 12:33
本帖最后由 tanzhihua11 于 2010-10-4 12:37 编辑
成都公安局一群白痴,传染病原携带者就不能进了???
难道每个人进站前他有什么本事给查明有没有携带???
作者:
tanzhihua11
时间:
2010-10-4 12:36
明显的侵犯人权,这样脑残管理者就该下岗。
作者:
oneself
时间:
2010-10-4 12:41
成都的战友改干点事情了
作者:
公正强音
时间:
2010-10-4 13:04
不奇怪,神奇的国度,特色的宣传。
你改变不了制度,但可以争取政策,大家都在为此努力,你何不也行动起来呢?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52072-1-1.html
作者:
断崖人
时间:
2010-10-4 20:14
建议你打个电话给媒体 谢谢
作者:
zw185510036
时间:
2010-10-5 19:21
先举报吧
作者:
燕七七
时间:
2010-10-5 23:01
你该想办法投诉到成都市政府.神国取消了外国人艾滋携带入境.对国人却这样的待遇....真是神国啊..
作者:
stephen1001
时间:
2010-10-5 23:41
锄草游街多少次,都抵不过这样的一个宣传。。。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10-10-8 13:59
本帖最后由 正义何在 于 2010-10-8 14:01 编辑
很简单、很实用、很有效、很经济的办法:去成都市市长信箱里写一封投诉信,投诉它们无视国家的一系例消除乙肝歧视的法律法规,歪曲乙肝的传播途径,制造误解和歧视,要求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及时改正错误!如果一次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可就同一问题再次去信,督促他们及时解决问题。
维权,其实也就这么简单!只要你有理有据,他们一般都会解决问题的。当然,就会在论坛里叫喊,多大声都没有人知道!那些一封邮件也不会发的人,请继续抱怨....
作者:
zw185510036
时间:
2010-10-8 20:17
已到成都市长信箱举报
提交成功!请记录您的受理流水号:20101008200227227 提取码:290725!
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10-10-8 20:37
与其到这里嚎叫,还不如去投诉,好,我现在就去。
作者:
伊利丹怒风
时间:
2010-10-8 20:41
请记录您的受理流水号:20101008200652652 提取码:011037!
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10-10-8 20:48
提交成功!请记录您的受理流水号:20101008204301431 提取码:683652!
作者:
相信比赛
时间:
2010-10-9 14:15
发生什么事了,意见多大哟
作者:
谬Z
时间:
2010-10-9 14:39
要投诉。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10-9 14:44
:成
都
公
安
挶
真
敢
他
妈
的
2010-10-8 15:17 上传
下载附件
(1.44 KB)
诌
啊!
2010-10-8 15:19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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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KB)
。。。。。。。
作者:
loulou5301
时间:
2010-10-9 15:15
举报他,让那个局长下台,并且还要向我们这些同胞道谦
作者:
成都的
时间:
2010-10-9 17: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又一战士
时间:
2010-10-10 15:37
太无耻了。明目张胆的歧视。
作者:
乒乒乓乓
时间:
2010-10-10 16:20
请提供张贴地点、照片,方便投诉
作者:
青春不悔
时间:
2010-10-10 16:32
奶奶的,一群猪脑
作者:
649751547
时间:
2010-10-14 14:54
速度慢的哦,还没回复~~~~~~~
作者:
wenkaxi
时间:
2010-10-14 15: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w185510036
时间:
2010-10-19 16:59
希望大家不要在这说,都去投诉,我今天接到了成都市公安局的电话。他们说会向上级部门反映,他们是按照先行的规定出的告示。如果大家都反映,他们可能更正的速度会加快。我不在成都,我通过成都市长信箱投诉的。
提交成功!请记录您的受理流水号:20101008200227227 提取码:290725!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10-10-19 17:13
投诉肯定有效的,只是效果大小未知;起诉肯定会引起全国各大媒体进行关注,可惜没有人愿意去,即使是口口声声一直宣称自己在做公益实事的大佬!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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