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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后一贴:上梁不正,下正还要歪! [打印本页]

作者: 何谓公平    时间: 2010-9-21 23:52     标题: 最后一贴:上梁不正,下正还要歪!

本帖最后由 何谓公平 于 2010-9-22 00:04 编辑

当时,浙江最早出台了一转发通知,修正了12号文件的漏洞。
38号文件出台后,浙江卫生厅紧跟它的主人转发38号文件,以谁为准?当然在后来的操作中,以38号文件为准。
深圳转发过三次文件,以谁为准?当然看上面的情况,如果上面的压力减轻了,以4月转发的为准。

不论有什么好消息,归根结底,只有上梁正,才有机会把不正的下梁扶正。
改变上面的政策已经到来,是推荐广东经验还是力争通知修改,或要求国务院建议人大统一给出就业促进法实施条例。

整治教育乱收费已多年,但被自愿订购资料的状况改变了吗?没有,或者说改变不大,为什么?
仅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校是不现实的。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9-22 00:02


作者: 何谓公平    时间: 2010-9-22 00:08

回复 RealWorld 的帖子

谢谢,早对你敏锐的思维和冷静的态度有所了解。
借力,借力,放弃本次对通知的修改,一切都将重来。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9-22 00:19

回复 何谓公平 的帖子

哈哈,你在提示我该多行动吗
谢谢你的夸奖,应该说我一直对于你们的敏锐和态度很钦佩,我一定努力,尽自己所能做实事

作者: 1987923    时间: 2010-9-22 07:29

赞同楼主的说法。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9-22 11:34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0-9-22 17:54

楼主真正指出了要害!
作者: walm    时间: 2010-9-25 20:20


作者: chiyueok2010    时间: 2010-9-25 20:30


作者: ccm2368    时间: 2010-9-25 23:03


作者: D0CH    时间: 2010-9-26 21:48

即使认识到这问题,也不一定加入寄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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