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我的准提案,请大家来完善。 [打印本页]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8-16 22:43     标题: 我的准提案,请大家来完善。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9:22 编辑

论坛里有些人写的提案很冗长,容易让读者失去耐性,所以,我把我的提案简化成以下几个中心思想:

1)医院和雇主这兄弟俩不得参与“体检”的讨论。讨论由科学家、隐私受害者、立法机关三方共同进行。

2)立法写明需体检的职业、岗位。(类似“白名单”,意即你能够体检的就是我所规定的这几样,别的你无权过问,是禁区。我们也将它称为“体检白名单”),避免上面和医院、雇主互相“踢皮球”。

3)侵犯隐私令HBV人生存出现危机,可以说是“间接杀人”,属刑事案件,是犯罪不是违法,侵犯者需判刑而不是罚款。

   请各位“臭皮匠”多提意见,完善此提案。

[ 本帖最后由 areuok 于 2010-8-28 22:26 编辑 ]



6.合.彩/足球/篮球...各类投注开户下注

第一投注/现金网:招代理/年薪10万以上:558812.com
作者: stlx    时间: 2010-8-16 22:48

建议“取消一切非医学心须的乙肝检测”。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8-16 22:58     标题: 你怎么又为他们着想了?

原帖由 stlx 于 2010-8-16 22:48 发表
建议“取消一切非医学心须的乙肝检测”。

请不要让他们再玩文字游戏了,我们被文字游戏害得还不够惨吗?站在我们的立场想问题,好吗?不要站在他们的立场。
作者: 心凉了    时间: 2010-8-16 23:1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体检,违反者判刑!!!!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50515-1-1.html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10-8-17 09:35

行动起来!!!
作者: 死光军复燃    时间: 2010-8-17 10: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马太效应    时间: 2010-8-17 14:59

原帖由 死光军复燃 于 2010-8-17 10:13 发表
这次可能性比零略高一点~
就说3吧~好理解点~
怎么认定侵犯乙肝携带者隐私的后果~
没有后果就连行政拘留都不够~呵呵~怎么可能会定性为刑事案件~

立法是国家宪法~不是百科全书~更不是十万个为什么~

医院不参与体 ...

死灰,有时我还是很喜欢你的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8-17 15:34

支持楼主朝着自己认为对的方向努力~~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8-17 17:59

这个实质是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体检!
只要从法规上禁止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体检,
隐私问题也基本解决了。

很多战友强调保障隐私,体检报告要密封,
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体检或提交体检报告的话,
劳动者还会乖乖地把体检报告拆开后交给公司,
这样就不存在侵犯隐私问题了,是劳动者自动送上门的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0-8-18 08:28

1、要防止用人单位、医疗机构以非就业体检名义进行乙肝检测,致12号文件于一纸空文;
2、要防止用人单位指定医院、指定体检套餐等形式规避12号文件;
3、应当明确认定企业的年度体检、福利体检等用工过程中的体检属于就业体检范畴;
4、除卫生部认定的特殊职业外,应当明确禁止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体检含有乙肝项目;
5、除卫生部认定的特殊职业外,应当明确禁止医疗机构不得接受用人单位委托进行乙肝检测;
6、应当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被自愿”等方式口头或暗示劳动者体检含有乙肝的体检报告;
7、效仿南海区的作法,推行职工年度体检“社保化”,由劳动者自行选定医院、选定时间自自由参加职工年度体检;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8-19 08:05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1)我们不要文件要法律。“体检白名单”外的职业、岗位,医院和雇主这对钱权联姻的死党连问都属犯罪。

2)卫生部无权过问和染指“体检”事务,所以不存在接下来的问题。

3)我不知道“南海区的做法”、“职工年度体检社保化”是怎么样的,我只知道体检是非常私人的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强迫体检,包括你所说的这种,也不允许设什么前提,既然是自由的就不存在“选择题”,除非那是“假自由”。
我爱啥时候体检就啥时候体检,一辈子不体检你也管不着,取消“体检实名制”,避免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医雇是局外人,无权插手和染指这件事,必须无条件投降,时刻警惕“文字游戏”和“假让步”、“假自由”!

[ 本帖最后由 areuok 于 2010-8-19 08:07 编辑 ]
作者: ezone    时间: 2010-8-19 08:19

看看卫生部对奶粉问题的嘴脸,我真是觉得有生之年看不到希望
作者: future2009    时间: 2010-8-19 09:50

从理论上,楼上各位的意见似乎有理;但从现实的角度,还是太理想化了。

体检产业养活了许多医院和从业人员,这么大的蛋糕怎么可以放了?

所以,从务实的角度讲,体检还是需要的,但只要能满足一般岗位的从业需要就可以了。

(1。从基本人权的角度来讲,父母将孩子从婴儿养到成人,结果因为所谓体检要求,孩子连最起码的就业赚钱的权利都被无情剥夺。连独立生活的能力都丧失了,还谈什么养子防老,颐享天年之乐?这怎么不让人心寒?这是根本没有人性的政策!社会怎么能够得到安宁?

(2。从医疗保障的角度考虑,国家应尽快完善医疗制度改革,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标准,从而减轻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后顾之忧。换句话说,职工生病了,可以通过公共医疗保障政策来报销绝大部分的费用,而不再缠着用人单位不放。

(3。从普通体检的功能而言,其目的就是确认符合一般岗位需要。因此,就业体检、福利体检,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应当统称为普通体检,而避免文字游戏。

  普通体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允许符合资质的机构开展市场竞争;

  体检者有自由选择符合资质的体检机构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加以指定;

  体检机构仅出具体检合格/不合格的体检结论书,而不得提供具体数据并承担保密责任;

  医学检测单据属于公民隐私,不得通过网络、手机等途径擅自发布或查询。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9-7 18:56

不要给他们犯罪的机会,人没有那么自觉的,都是要靠法律约束的。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