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给总理书信论点参考(总理地址、个人观点、参考文章) [打印本页]

作者: 何谓公平    时间: 2010-8-5 13:30     标题: 给总理书信论点参考(总理地址、个人观点、参考文章)

本帖最后由 何谓公平 于 2010-9-6 21:31 编辑

仅以此文向大家提供参考意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或网络案例(3楼有链接)用自己的语言表达:
因本人初次接触乙肝歧视,观点并不一定完全准确,有受歧视经历者会有更深感受!

对于不会写或没经历的朋友,可参考下文撰写(要阐述的主要观点见下,无歧视经历者可参照3楼网络资源撰写)
三部门新规实施六月收效甚微 反乙肝歧视任重道远
http://www.clssn.com/html/report/27917-1.htm
(主要分析《通知》已被医疗机构利用的漏洞,提出修改建议

深刻阐述《通知》的漏洞和修改建议



A、《通知》的主要漏洞:


    《通知》中“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不仅被医疗机构利用,甚至被深圳等卫生局利用,“非因受检者要求”成为医疗机构在“签署知情协议书”的前提下向用人单位提供乙肝项目结果的“合规”外衣。
    就算“就业体检”被歪曲成“入职体检”,都有众多违规查乙肝的医疗机构,但不见有受到处罚的消息报道。可见,由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特殊的微妙关系,导致医疗机构毫无顾忌地侵犯个人隐私。
    就业体检、健康体检、福利体检、职工健康体检或今后可能出现的“体检”新名词,都无法界定体检性质。有些用人单位入职前体检,有些入职后体检,也可称为所谓的“福利体检”或“个人体检”。

  B、  对《通知》修改建议


  1、  建议《通知》按8月3日深圳深人社发〔2010〕122号 补充“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接受用人单位检测乙肝项目的委托。”和“个人要求的乙肝检测,由医生开具化验单,方可检测”。非医学要求,不得将乙肝作为检测项目。

2、 建议在《通知》明确规定,无论是否签署知情协议书,用人单位无权摄取除卫生部规定的禁忌行业外的体检资料;医疗机构不得将体检信息交除医学用途或卫生部规定的禁忌行业外的个人或团体。否则,按《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等追究法律责任。改过去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为用法律约束医疗机构的体检行为

3、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与《通知》规定不符, 建议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改为“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中,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下同)。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建议将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修改为“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以外招用人员或其它各种体检中,将乙肝项目检测作为体检要求的;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使其具有威慑力。


    建议全国人大对《就业促进法》给出详细司法解释,加大对就业歧视的处罚力度;《侵权责任法》对泄露医疗信息作出更详细的司法解释(见范文)




本论坛范文参考:



大别山林:向敬爱的总理反映
http://www.hbvhbv.info/forum/thread-950696-1-1.html
更多参考文章,见下贴归纳: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52072-1-1.html

总理地址:
北京西城区府右街2号  国务院办公厅 温家宝总理  收  邮编:100017

人大投稿信箱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西交民巷23号,邮编100805  吴邦国委员长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0-8-5 13:33

楼主两篇文章都得到发表,好样的!
战友们有写稿才能贡献原创文章,其他人可以寄信给总理
作者: 何谓公平    时间: 2010-8-5 13:34

为方便大家写信,本人提出如下论点供参考(可着重写某一方面,也可全面阐述),有不足之处,望直言指正:

下贴为本人对 对《通知》修改建议的见解:
http://www.hbvhbv.info/forum/thread-952764-1-1.html

3、建议人大统一制定《就促进法》实施条例,规范劳动市场:
①、《就业促进法》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据以上规定,建议对《就业促进法》做出更详细的司法解释:“除经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或者为公共卫生安全防止传染病传播的需要可以对劳动者进行体检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进行体检或要求提供身体检查的信息。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从业人员身体检测资料。否则,即视为就业歧视”。
②、加大对就业歧视的处罚力度:过去只有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第六十八条有规定:“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显然无任何威慑力。
因此,建议对《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出更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录用或在职员工有就业歧视的,处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议作出更明确的司法解释:不论患者是否同意,医疗机构将患者体检信息等个人隐私交除医学用途或卫生部规定的禁忌行业外的非患者亲人或团体的,同样视为侵权。

原12楼内容移动(供没有被歧视经历的同志参考)
有个人经历的可用个人经历;
没个人经历的,可用网上案例,本人曾搜索到的一些案例,供写作时参考:


广州女生因携带乙肝病毒被拒录 将单位告上法庭 频道速递 南方网
http://news.southcn.com/c/2010-07/27/content_14173816.htm
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成就业歧视重灾区-搜狐财经
http://business.sohu.com/20100727/n273797295.shtml
医院宣传乙肝危害被指歧视患者_评论频道_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opinion/detail_2010_07/28/1849356_0.shtml
乙肝约占体检利润30% 反歧视政策难落实〔三农在线、中国农业新闻网〕
http://www.farmer.com.cn/sh/jk/ylws/201004/t20100416_538299.htm


乙肝歧视的相关调查报告集:
http://www.hbvhbv.info/forum/thread-947106-1-13.html

[ 本帖最后由 何谓公平 于 2010-8-11 10:51 编辑 ]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0-8-5 13:37

关于“黑执事”权限重新定义及权益版马甲ID的管理公告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50558-1-1.html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10-8-5 14:55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汝辈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8-5 15:21

欢迎实干家归队
作者: 何谓公平    时间: 2010-8-5 15:47

不知大家是否还有印象,上海在6月21日有一新闻称:上海各医院已全面取消乙肝项目。

那么上海为什么仍然出现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测?
就要到十月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行一步做起了调查,为什么?给我们一个什么提示?

如果到十月份再来寄信反映情况,是否太迟了?刊登在中国政府网上的类似于上海的汇报新闻是否将高调宣传《通知》的有效性?

动点脑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步进行,是上上策~!
作者: 锄草    时间: 2010-8-5 16:02

今晚写,明天邮寄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8-5 16:04

最后的机会,只要20元!是空喊,还是行动!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8-5 16:25

今天寄出的EMS:   EF592481145CS
作者: 何谓公平    时间: 2010-8-5 16:42

有个人经历的可用个人经历,没个人经历的,可用网上案例,本人曾搜索到的一些案例,供写作时参考:

广州女生因携带乙肝病毒被拒录 将单位告上法庭 频道速递 南方网
http://news.southcn.com/c/2010-07/27/content_14173816.htm
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成就业歧视重灾区-搜狐财经
http://business.sohu.com/20100727/n273797295.shtml
医院宣传乙肝危害被指歧视患者_评论频道_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opinion/detail_2010_07/28/1849356_0.shtml
乙肝约占体检利润30% 反歧视政策难落实〔三农在线、中国农业新闻网〕
http://www.farmer.com.cn/sh/jk/ylws/201004/t20100416_538299.htm
专家建议:丙肝筛查列入体检项目_新闻中心_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o/2010-07-29/043017879358s.shtml

调查报告集:
http://www.hbvhbv.info/forum/thread-947106-1-13.html

[ 本帖最后由 何谓公平 于 2010-8-8 17:06 编辑 ]
作者: plky    时间: 2010-8-5 16:50

1 公司法人拘留两个月,人事部主任拘留一个月,罚款5万,全国新闻联播通报(必须详细)
    2 医院的院长撤职,拘留一个月
    3 如果发生 “六”的情况 一经查实,那么“1”加倍处罚
参考 醉酒驾驶(浙江的)都能那么严格,并且执行那么彻底,巡查都是交警地区互换的根本不给面子的(记得有个zf领导被查了,根本没得商量,并且处理完以后直接撤职)比一比1.3亿人的民生问题哪个重要???所以上面的很合理。。。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8-5 20:16

原帖由 何谓公平 于 2010-8-5 15:47 发表
不知大家是否还有印象,上海在6月21日有一新闻称:上海各医院已全面取消乙肝项目。

那么上海为什么仍然出现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测?
就要到十月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行一步做起了调查,为什么?给我们一个什么提示?

如 ...

楼主很强!确实上海这个新闻很不好,入职这个称谓的体检可能确实是很多医院去掉了乙肝检测,但是实际操作和定义不清带来的漏洞完全被回避。响应楼主号召,近期即寄!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8-5 20:20

鄙人发现的一些问题有下面一些,希望能给战友也带来一点写作思路。关于如何从执法部门层面更有效地执行和先期预防,战友们可有好的想法?
       一、就业体检性质无法确定,很容易被单位以健康体检等名义合法查乙肝,而身为少数的乙肝携带者没有选择的余地;
       二、在卫生部38号文件指导下,职工健康体检、福利体检等保密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施,各地没有统一有效的细则标准,极易泄露乙肝隐私。某些医院会在体检报告上贴一道封条,然而一是封闭性存疑,二是单位会统一将体检报告领走后拆封过目再发给个人,在大多数人没有隐私意识的情况下,身为少数的乙肝携带者没有表达异议的余地从而导致隐私的泄漏,更有甚者医院会将电子稿直接发给单位;

       三、执法部门普遍表示缺少法律依据,只能提出整改意见而没有权力进行严格处罚,处罚力度过小导致无法有效地抑制单位和医院进行乙肝检测的行为;
       四、不管是人保部门还是卫生部门都是事后督查,宣称必须有证据,然而一是证据难取,二是这就好像人被杀之后方能施救,如此则执法部门有何用,时下工作本身就难找,好工作更是不易,然而机会已经失去,人生有几次能够这样被歧视而消耗;
       五、垄断行业、国企仍是钉子户,各部门对此也存在监管暗区,没有足够的权力有效落实政策;
       六、某些单位以诚信为名制定详细个人资料表格要求填写,填了乙肝信息则难以避免隐性歧视,不填则在其进一步检查下被称为不诚信,如此霸王条款触犯了个人隐私权。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0-8-6 08:15

国家劳动保障部正受总理委托对乙肝歧视进行调研,与其在这里愤怒,何不向国家级部委反映乙肝歧视,给国家的决策者提供建议,劳动保障部的电话:010--84229121  。不甘受迫害的话就去抗争一下!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8-6 21:00

明天寄信去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0-8-6 21:40

一封ems20元,一钱 如命,如何维权!隐私 如何保护。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0-8-6 21:42

把EMS贴出来!讲空话等于自杀!
作者: river22222    时间: 2010-8-6 21:56

雷闯前段时间搞中海油,这些就是活生生的案例,希望劳动保障部不要放过央企
作者: 锄草    时间: 2010-8-7 16:58

昨天要邮寄的时候邮局正巧关门。
今天中午邮寄了一封挂号信,收据不小心丢了
,以小雷的视频记录为证。
谢谢劳动保障网的好文章呀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8-7 20:03

平信 下午 总理
作者: 小猛    时间: 2010-8-7 23:07

我觉得我们还是等一段时间后再这么做,而且这段时间应该长一些。因为毕竟现在第一步棋还没有走好呢!总理正在费心给我们解决,我们也要给总理一点时间。如果现在就要求取消体检的话,或许总理和社会会觉得我们真的是在闹腾,对我们产生厌倦的心里。希望大家能够冷静下来想想。别着急,慢慢来。不能一口吃个胖子。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8-7 23:26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寄信统计专帖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52072-1-1.htm

寄信后请在这里登记一下,谢谢你了,
激励更多的战友参与
过两天本人休息,将寄出,到时会帖出图片为证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0-8-9 10:34


作者: 歧视可恶    时间: 2010-8-10 10:12

我也要写信了。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0-8-10 15:33

坚持就是胜利!
作者: mylike    时间: 2010-8-10 19:16

原帖由 小猛 于 2010-8-7 23:07 发表
我觉得我们还是等一段时间后再这么做,而且这段时间应该长一些。因为毕竟现在第一步棋还没有走好呢!总理正在费心给我们解决,我们也要给总理一点时间。如果现在就要求取消体检的话,或许总理和社会会觉得我们真的是在闹腾,对 ...



再等一等,黄花菜都凉了!不要把总理想象得向你一样脆弱,总理什么场面没见过?

只有“取消用人单位体检是维护就业公平的最佳选择”,才是中国真正进步的标志!

大家都醒醒,行动起来吧!!!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8-10 22:15

原帖由 小猛 于 2010-8-7 23:07 发表
我觉得我们还是等一段时间后再这么做,而且这段时间应该长一些。因为毕竟现在第一步棋还没有走好呢!总理正在费心给我们解决,我们也要给总理一点时间。如果现在就要求取消体检的话,或许总理和社会会觉得我们真的是在闹腾,对 ...

等 本来就不想解决,就怕有人反映,不能等,巴不得你等呢,反正符合人家的利益,你永远不说话才好,人家高兴着呢。。。
作者: afug    时间: 2010-8-11 08:49

原帖由 小猛 于 2010-8-7 23:07 发表
我觉得我们还是等一段时间后再这么做,而且这段时间应该长一些。因为毕竟现在第一步棋还没有走好呢!总理正在费心给我们解决,我们也要给总理一点时间。如果现在就要求取消体检的话,或许总理和社会会觉得我们真的是在闹腾,对 ...



小猛童鞋, 只能说你太天真了, 不了解我们中国官场的现实, 君不见大连石油爆油炸还评那么多先进, 这次不多写信反映真实的情况, 等卫生部官员把下面乙肝检查、人保部说乙肝就业平形式一片大好汇报到了温总理 那里, 说不定不给个什么奖的时候。  总理很忙, 就关心其他更有需要的人和事, 卫生部关于健康体检后门又打开了, 乙肝携带者就等着流泪吧!!


目前就是要把12号文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被自愿, 健康体检的后门反映到中央去, 乘着总理关心, 部委工作总结的阶段, 把事实反映上去!!!


大家加油!!!
作者: 小草321    时间: 2010-8-11 10:52

乘着总理关心, 部委工作总结的阶段, 把事实反映上去!大家加油!
作者: 携带忧伤    时间: 2010-8-11 16:11

写信是得需要参考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0-8-11 19:17

书信指南,有多少人“书信”了?“求助、紧急求助”,这些人都跑到哪儿去了?
作者: manego    时间: 2010-8-11 23:07

主要还是惩罚太轻了~~

如果能像香港那样,只为了一支烟立这么重的法,那就不一样了
人家规定入境者不能带超过19支的烟,也就是一包要抽掉一根才行
要多带一根进去就是最高罚款100万,坐两年牢
我看这就有点效果了
作者: dgz2008    时间: 2010-8-12 20:55

我把该建议发给杨记者,看他能否帮忙反映意见。
作者: 何谓公平    时间: 2010-8-13 12:26

看不懂话的战友可能根本没有认真看过具体内容。
作者: 歧视可恶    时间: 2010-8-13 15:33

战友,加油!
作者: afug    时间: 2010-8-14 14:54

顶起, 我找了半天, 不如置顶好了,

置顶了, 何谓公平, 可别删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8-14 19:52

平信 下午 总理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8-15 15:33

顶楼主!好文章~~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8-18 22:00

努力呀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8-18 22:01

努力争取胜利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8-20 23:24

支持!一定要坚持到底!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8-20 23:24


作者: l10162513    时间: 2010-8-24 21:4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8-28 18:58

平信 下午 总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8-28 19:00

平信 下午 总理
作者: 虫体    时间: 2010-9-1 14:28

战友支持!《通知》漏洞不改,歧视依旧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0-9-5 13:03

今天中午寄出EMS给人社部,挂号信给总理,编号分别为EG727475945CS和XA18509436642,大家接力啊!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9-5 18:52

昨天给总理寄得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9-5 18:54

这周的信已寄每周都寄。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9-12 11:18

上午寄信一封总理 每周都寄 坚持就是胜利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9-12 11:18

上午寄信一封总理 每周都寄 坚持就是胜利
作者: 乙肝2010    时间: 2010-9-13 09:48

留言
作者: wwhclcg    时间: 2010-9-13 22:05

昨天寄了一封挂号信。编号xa05881951965
作者: 张研江    时间: 2010-9-15 16:56

大家好,我是新来到论坛的。 我是2010年应届生,毕业了怀着对未来的憧憬我到处找工作。2010年9月,我被通知面试了,我是穷人家的孩子,家里的条件把我供养到大学毕业已经是极限了,我穿上我最好 最干净的衣服 就走出了家门。那天面试的人很多,里面许多都是应届生,我强压着紧张的情绪过了面试。  中间过了几天,我被通知面试通过了,公司要我星期一,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事部去报告。我就明白了,要体检。  那时候不知道我患有乙肝,体检结束后,我们回到公司就已经上午10点半了,公司就给我们发放一些 员工手册,安全培训知识。 第二天,上午我正在看员工手册的时候被人事部招聘处的经理喊了出去。告知我乙肝大三阳,公司不录用。 我当时就好像一个油炸雷在我的脑子里爆油炸了,我说:会不会检查错了? 是不是误诊了,我央求人事部的能不能我去复查一次,人事部招聘处的经理也同意了。 9月13日,我拿到的结果是1  5 项阳性。   9月15日也就是今天我的复查结果是:1 3 5项阳性。我也没敢对家里人说为什么在公司学习的好好的又回来了。 我不知道怎么说。 我在网上查阅资料, 1 3 5项阳性,这是大三阳。家里把我供养成才已经一贫如洗了,到了我能为家里分担一些的时候又出了这个事情。     就是一个这样的社会。是不是只有闭上眼睛,我才能看到我的未来在哪里?
作者: xkd_2012    时间: 2010-9-17 09:59

回复 1960215 的帖子


作者: xkd_2012    时间: 2010-9-17 10:02

回复 张研江 的帖子

同学,我们一样的遭遇,我也是今年刚被拒录的>
建议你到有关部门投诉,与单位协商调解:要么录用你;要么要求精神损失费补偿3~5万。
如果单位拒绝调解,那么就去找律师上法院吧!
遇到这样的事,必须维权!

作者: chiyueok2010    时间: 2010-9-17 15:08

今天寄出去了,以后会更家用心去做这些维权的事了.
EH013766691CS
也希望大家抓紧时间哦.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9-18 18:24

下午再次寄信总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9-18 18:25

下午再次寄信总理
作者: zw185510036    时间: 2010-9-19 19:53

寄信去
作者: wucreng    时间: 2010-9-21 21:40

我给总理的快递怎么到国家信访局了,前几天发来个短信说我得快递到国家信访局。
作者: fendouzhu    时间: 2010-9-22 12:43

已寄出EMS EH425924135CS
作者: 500万    时间: 2010-9-24 11:07

想去寄挂号信,发现有熟人在,不好意思寄了一封平信丢寄信筒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9-24 19:08

平信总理
作者: WXYZ沙尘暴    时间: 2010-9-26 13:05

温总理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你可听到“乙肝”患者一声声凄惨的哭声,你可看到“乙肝”患者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的惨痛经历。为什么已经下发的关于禁止歧视“乙肝”的政策到了下面就如一纸空文?我们难道就没有工作的权利?没有生存的权利了吗?
作者: gdxzyhm    时间: 2010-9-28 21:34

支持!
作者: 断崖人    时间: 2010-9-30 21:15

给温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等5个总理的秘书发出了五封挂号信

                     控诉乙肝体检的不合法性,危害性,对我个人的影响等等以及建议。

我认为温总理是收不到我们的信的,只有秘书才能收到,秘书长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分别是国务院秘书长马凯  邮件编号XB14634725311

副秘书长邱小雄  邮件编号XB14634724011

尤权  邮件编号XB14634723611


汪永清  邮件编号XB14634722211


王勇  邮件编号XB14634721911

花钱23元RMB

作者: 布衣战士    时间: 2010-10-1 19:18

回复 何谓公平 的帖子

写信是打印的还是手写的好?应该要手写吧,就怕太潦草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0-3 14:58

平信总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0-23 19:18

平信下午总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0-30 19:49

平信下午总理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0-11-2 10:54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0-11-3 14:05

行动才是硬道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1-7 19:43

平信 总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1-14 21:07

平信 下午 总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1-21 12:04

平信 总理
作者: yanglo    时间: 2010-11-23 12:12

刚申请没多久 还不知道这些事情
今天写 明天寄 到时候贴EMS号
作者: walm    时间: 2010-11-23 15:44

写信是大众参与维权的唯一方式,不把我们的意见送上去,有谁知道我们的诉求?
作者: 家园桥    时间: 2010-11-26 21:59

难道我们乙肝就该死吗?  该死吗?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1-28 13:55

平信总理 坚持到底
作者: wonder4078    时间: 2010-11-28 16:51

很好,支持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2-5 11:32

平信 总理 上午
作者: wonder4078    时间: 2010-12-5 13:18

支持下楼主
作者: 灰色希望    时间: 2010-12-19 12:41

支持,光看不行动的人,诅咒他吃方便面只有调料包没有面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2-19 22:36

我要一直坚持下去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12-26 17:51

平信 总理
作者: sundayiscoming    时间: 2010-12-28 20:51

临近毕业那时候找工作,面了一家外企都谈好叫我去上班了,结果体检下来就没了音讯,体检单上赤裸裸的“两对半”,我还是去检了,报告直接送到单位,我自己没亲眼见过,还自费了五十多块钱,被bs是预料到的,我是携带者,之后就怯了,一直窝在个小工厂里,o(︶︿︶)o 唉

好灰暗,人生好灰暗....
作者: sundayiscoming    时间: 2010-12-28 20:54

那时候自己也傻傻的,不懂得留证据,不懂得zb,打了个电话去劳动局问,人家说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 ,还问我有没有证据证明单位是由于携带者才不要我的
作者: 钟山紫气    时间: 2011-1-2 21: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ertainn    时间: 2011-1-2 21:55

马上写信
作者: eyoue    时间: 2011-1-8 19:10

平信 总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1-1-16 18:24

平信 总理 聚沙成塔
作者: certainn    时间: 2011-1-16 20:32

已经MAILED OUT
作者: eyoue    时间: 2011-1-22 18:42

坚持呀,一直去坚持
作者: eyoue    时间: 2011-3-6 11:26

大家要坚持下去
作者: eyoue    时间: 2011-3-13 18:46

平信总理一票否决
作者: eyoue    时间: 2011-3-27 11:44

一周一封,一定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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