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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部海事局取消海员乙肝限制 [打印本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0-7-29 14:00     标题: 交通部海事局取消海员乙肝限制

交通部海事局取消海员乙肝限制

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

http://seafarers.msa.gov.cn/SysInfoPublish/CntListDetail.aspx?ID=7b2f93b0-8a0d-449d-ae4b-8fb904ada7ca

各航运公司、航海院校、船员培训机构,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有关船员健康检查标准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规定,现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作如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检查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二、调整远视力要求。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和履行了望职责的普通船员的远视力要求调整为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他人员的要求调整为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OO年七月二十三日

交通部海事局取消海员乙肝限制

2010714日,在网上看到 “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修改完善研讨会”在青岛召开》http://www.jnmsa.gov.cn/sdmsa/news/%7Bef4a8800-af3a-4e3e-9aa9-b0d3adf60e91%7D.shtml
其中明确表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应予取消船员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并对船员身高要求等达成一致意见。”

没想到,仅过几日,72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就发布了正式的通知。我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是不是看到了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颁发的取消航空乙肝限制的新闻后,自觉不能落后于民航局,于是,抓紧时间发布了该通知。抑或交通运输部民航局修改航空乙肝规定的时候,就上报给了交通运输部,所以交通运输部又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赶紧抓紧时间修改海员乙肝限制。

之前针对中海油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时,负责体检的海洋石油总医院称是否颁发海上油田平台作业健康证是按照海员要求执行的,现在海员已取消乙肝限制,我看中海油和海洋石油总医院还有什么计可施



[ 本帖最后由 狗蛋 于 2010-7-29 14:19 编辑 ]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0-7-29 14:20

反思: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剥夺当海员权利17


    交通部于1993年发布了交通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属部颁强制性标准,标准编号为JT2025-93),其规定,若为以下身体状况,不可从事船上工作。


6.9传染病


6.9.1全体船员


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付伤寒、霍乱、付霍乱,肺结构活动期。


6.9.2厨工、服务员、管事、木匠


6.9.1所指的传染病外,HBSAG阳性,单项谷丙转氨酶升高,伤寒、菌痢、霍乱的健康带菌者。



    其实《海船船员体检要求》仅仅是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业的众多法律法规的其中之一,也很难想象占中国人口近十分之一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曾不能从事包括食品、航空、海员等行业。


    可喜的是,给予对科学的尊重,对作为人的权利的尊重,国家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取缔或修改了一系列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业的法律法规,对此我们表示支持。


    但是,我们仍然看到众多包括中海油之类的国企、央企,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自恃其身份而忘忽国家法律法规,这样的国企或央企应该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如果作为国企或央企都不带头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这些法律法规又有何用?



【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不能监督所有的公司和医院不查乙肝,如果有公司和医院仍然检查乙肝,

首先要问我们有没有举报,其次才是政府是否作为】


【休学一年,协助锄草记录。附:为何我要休学一年】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44056-1-2.html


【我将每天多次更新微博,关注雷闯微博,关注雷闯的状态,】


http://t.sina.com.cn/leichuang


【关注雷闯博客,关注雷闯推动消除中海油乙肝歧视】


http://blog.sina.com.cn/leichuang1987



消除中海油乙肝歧视并非消除一个公司的歧视,


而是消除一个行业的歧视,因为中海油是中国海上石油的垄断者。



2010/7/2914:15


于交大寝室




[ 本帖最后由 狗蛋 于 2010-7-29 14:21 编辑 ]
作者: suibianqu    时间: 2010-7-29 14:21

又一个行业解禁了。。
作者: 599    时间: 2010-7-29 14:44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7-29 15:06


作者: 陈虹虹    时间: 2010-7-29 15:17

感谢雷闯!
作者: 厉害厉害    时间: 2010-7-29 15:29

狗蛋加油啊!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10-7-29 15:36

前途是光明的!
作者: BUTTERFLY-FLY    时间: 2010-7-29 15:44

你是最棒的!
作者: 我爱闵艳红    时间: 2010-7-29 16:11

国有企业便于管理,自下而上权利集中,取消乙肝歧视应该首先从国有大企业入手。下一个请催进国家电网取消乙肝歧视政策。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7-29 17:13

又一个行业解禁了。。
作者: everylove    时间: 2010-7-29 18:10

下一个请催进国家电网或其他大型国有企业取消乙肝歧视政策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10-7-29 19:53

中国的一大进步,就是不知道执行力好不。闯爷,你真了不起。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7-29 20:47

推倒各个行业的壁垒~~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10-7-29 20:49

感谢雷闯!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10-7-29 21:38

狗蛋+英雄·······
作者: chenyixu    时间: 2010-7-29 21:41

每一份换来的喜报,饱含维权人士的辛苦、汗水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0-7-29 21:48

闯王,好样的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0-7-29 22:00

汗!颜!呐!
作者: stlx    时间: 2010-7-29 22:08

感谢你“闯王”,这又是新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作者: 人死不生畏    时间: 2010-8-1 12: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雷雷春风    时间: 2010-8-1 12:48


作者: 100371887    时间: 2010-8-1 13:17


作者: 永远的beyond    时间: 2010-8-1 13:42

书面通知做给我们看 实际操作又是另外一种情况 SO
不要高兴的太早
作者: 凌肖    时间: 2010-8-1 21:42

狗蛋真牛,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攻破。
下次搞军队啊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8-1 21:43


作者: 0536    时间: 2010-9-22 09:29

这个文件出来了 ,对付中海油有根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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