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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何医药行业还未禁止乙肝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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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n
时间:
2010-7-21 15:44
标题:
为何医药行业还未禁止乙肝检测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0:55 编辑
这是我写信给苏州市长信箱得到的答复:
尊敬的zhang先生:
您好!您7月20日给苏州市“市长信箱”提交的来信(阎立 [3112] 号 )收悉。按国务院《(敏感词)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你的来信已转苏州市卫生局受理,现答复如下:
国家三部门2010年2月1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下发后,卫生部、教育部相继发文废止了以前有关行业员工体检规定,为我市严格督查,遏制违规体检提供了管理依据。
可能鉴于药品行业的特殊性,国家药品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废止原先的体检规定,也就是从业人员仍执行以前的体检标准。对您的处境和心情非常理解,建议您可向国家药品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苏州市卫生局
2010 2010 年七月二十一日
国家已于2010年2月10出台了相关规定,不得在入职体检中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查。更为恶劣的是,成都空军452医院体检中心隶属于军队系统,地方根本无从插手管理,所以一般的举报根本起不到作用,这也是一些不法企事业单位要与军队医院暗中勾结狼狈为奸的重要原因!!!军队标榜为人民的军队,人民的子弟兵,可人民的子弟兵为何要如此致人民于水火呢!!!此两家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也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让我们这些劳动者尤其是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我坚决进行举报,希望大家能联合起来,帮帮我们,共同抵制这种罪恶行为,维护我们的权益!!!
他们的托词是此行业(医药行业)比较特殊,其实现在携带者已可取得药品从业健康证了,虽说实验要接触动物,但乙肝非人畜共患病,对实验无影响,这个大家其实都知道的,在美国、日本等国的GLP等药品法规中也未有相关限制,现在乙肝歧视在医药行业依然尤为严重,几乎所有的医药相关单位(药企如成都百利药业、药物所四川华西海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即国家(成都)新药安全评价中心)、四川抗生素研究所\苏州西山药物评价中心等)依然在暗中进行乙肝两对半的检查(包括入职时和每年一次的所谓福利检查,有的单位名义上为自由选择,既员工可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此项检测,实际上只要你不接受,就已表明你有问题,就不会录用,这和强制检测没有两样)!!!
其实既然国家已经规定用人单位在入职体检中不得检测乙肝,那么用人单位招了携带者在法律上也不会有任何不对,对用人单位来说招携带者无任何损失,相反,携带者会因感激而加倍努力工作,回报单位和社会,对国家、社会也有很大好处!!!
强烈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各地设立专门的体检中心,如成都可设立3到4个,这种体检中心由成都市卫生局和劳动保障局直接管辖和领导,成都市范围内的所有入职、员工福利体检、年度体检等都必须在这几个体检中心进行,或者所有有关乙肝项目的检测都只能在这几个体检中心进行,其余医院和体检中心无此体检资格,体检时任何用人企事业单位都不得插手,由当地卫生局和劳动保障局及百姓直接监督,体检必须完全按照国家2010年2月的12号文件来办,这样就可避免用人单位和医院暗中勾结进行强制体检,同时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非指定体检中心、医院进行体检的,可直接吊销用人单位和医院、体检中心的营业执照,五年内不得恢复,这样就可起到强大的警示和遏制作用,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消除乙肝歧视的作用,对公民、社会、国家都有利,也能很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希望大家帮帮我们,共同抵制这种违法的罪恶行为,我的邮箱是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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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7-21 16:56
虚伪的政府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10-7-21 19:44
我们这些乙肝医学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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