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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乙肝大三阳在杭州的一次维权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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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肝胆一心
时间:
2010-7-16 20:20
标题:
乙肝大三阳在杭州的一次维权经历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7:22 编辑
大三阳在杭州的一次维权经历
乙肝侵权单位:
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2009-7-6
,
金中国到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报到,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
2009-7-7
,
星期二上午,到去富春江卫生院体检,第一个项目就是验血。
卫生院给每一位应聘者,都做了乙肝两对半的检查,并把结果告诉了东芝公司。
2009-7-7
下午,金中国接到人事部通知,你是乙肝大三阳,公司不能录用你。
2009-7-8
,
在体检后的第2天。
①金中国打电话给杭州卫生局0571-87068568,咨询相关政策问题。得到肯定的答复,杭州市卫生局下发过通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抓紧清理招工“体检套餐”,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得将乙肝表面抗原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工、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不得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在招工、用工体检中进行乙肝病毒血清检查”。
②然后打电话给桐庐县卫生局0571-64623343,反映杭州东芝公司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劳动者、富春江镇卫生院违规在招工体检中给劳动者检查乙肝两对半,请他们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在今后的体检中,去除乙肝检查套餐。
③同时打电话给桐庐县劳动局0571-64600110,反映杭州东芝公司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劳动者,得到答复,经做工作后,如果该公司继续坚持拒绝录用,歧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劳动局肯定是要介入的。(不过,桐庐县劳动局态度有些暧昧的,真当打起官司来,有些麻烦的!)
④金中国直接找卫生院院长谈这件事件。院长说是东芝公司要求卫生院检查应聘者的乙肝大三阳,一开始就跟金中国大讲特讲,乙肝大三阳有很大的传染性,要传染给一起工作的同事。要金中国讲究道德,不要在这里工作,回家休息,并积极治疗。经过一个半小时的交谈,跟他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还跟他讲解乙肝知识及传染途径、预防知识。(大家相信,一位医院的院长,乙肝知识懂的比金中国肯定多,只不过他在不断的狡辩。)最后,我们达成一致意见,医院派医生跟东芝公司人事部讲解一下乙肝知识,在日常工作中是不会传染的,以帮助公司解除对金中国的歧视与偏见,录用金中国工作。
⑤金中国打电话给人事部门负责人,并发邮件,告诉她,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同时请她她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杭州人事部回复,要看看体检结果,并要听取卫生院医生的意见。
2009-7-9
,
桐庐县卫生局0571-69870192 回电,告诉金中国,他们已经跟富春江镇卫生院取得联系,并责令卫生院改正,并向东芝公司做出适当的解释。
下午,金中国主动跟东芝公司人事部联系,问讯是否可以正常去上班?人事部告诉金中国,医生告诉她们:‘金中国的乙肝DNA比较高,病毒数高,传染性强’,建议金中国回家休息(潜意思,还是不能录用)。
①金中国打电话桐庐县卫生局0571-69870192,告诉他,金中国不明白卫生院的医生是怎么跟东芝公司去做解释的?乙肝大三阳已经是不应该被检查的项目,是医院和企业不应该知道的个人隐私,为什么医生还要去跟东芝公司说金中国的乙肝病毒高、传染性强?金中国请桐庐县卫生局,继续跟卫生院交流,督促卫生院跟东芝公司做出一个正确、合理的解释。
②在当天下午金中国发了一个邮件给东芝公司人事部,详细讲解了乙肝知识与法律法规。全文如下:
一、认识乙肝表面抗原,乙肝传播途径。
http://www1.08.cn/8806706207.html
http://www.gov.cn/fwxx/sh/2007-05/31/content_631521.htm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副理事长王钊说:
“
许多人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无知。”
金中国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肝功能正常,所以金中国不是病人。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二、中国劳动部门与卫生部门已经立文,不能将乙肝表面抗原做为招工体检项目。
http://www.bjld.gov.cn/zxzx/zxzc/t20070830_402245640.htm
http://www.hzws.gov.cn/site/zcwj/show.asp?id=5809
(杭州市卫生局通知)
三、日本以前也是乙肝大国,日本在1980年开始实行乙肝疫苗接种,以前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高于10%;美国现在还有300万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因此相信日方人员对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也能理解。
四、请保护个人隐私权,不要把体检结果告诉其他人员。
如果已经告诉了部门同事,请提醒他们不要把个人隐私扩大化。
五、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如果没有其它问题,下周二金中国去部门正常上班!
2009-7-10
,
星期五,接到东芝公司人事部电话,给金中国解释说:不是因为你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而让你回去休息,医生说有些指标偏高,建议金中国休息一段时间,下个月初来报到。(金中国的其它指标是正常的,肝功能也是正常的。金中国没有继续为此顶真。)
2009-7-13
,
星期一下午,金中国去富春江卫生院,找到院长,谈及乙肝大三阳被拒录用的事情。告诉她,这件事件,因为卫生院的违规作业,给金中国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三方给彼此之间一个台阶下,金中国也不过分追究各方的对与错,金中国损失一个月的工资,同时,过段时间再来复检一次,请医生,在下次检查时,给东芝公司一个合理的解释。
事情到了这里,基本就结束了,金中国也打算下个月去东芝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上班。
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建议,请提出来,大家交流一下!
2009-7-18
事情过去一年了,由于种种原因,也没有时间来更新贴子。向众位战友致歉!
事情想象的是好的,事实是惨酷的。
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终究没有接纳金中国。第二次去公司报到,2009-7-28,富春江卫生院依旧对金中国做了乙肝检查。
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拒绝金中国入职工作。
2010-6-22
,金中国把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告上法院
。
(2010)杭桐民初字第505号,劳动争议,金中国告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开庭日期2010-8-6,8:30,
第四法庭,游法官,0571-69870715,(民事庭0571-69870713)
(2010)杭桐民初字第559号,金中国告桐庐县卫生局、富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侵犯人格权,
开庭日期2010-8-5,8:30,
王法官,0571-69870713,第?法庭(传票还没有收到)
希望有时间的朋友,能够一起来出庭!
2010-7-19
请战友们回复一下以表示支持!
各位战友:
今天向大家汇报2010年12月份战果。
一、
(2010)杭桐民初字第505号,劳动争议,金中国告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第二次
开庭日期:2010-11-16,14:30,
第四法庭,游法官,0571-69870715
经过法庭辩论后,以调解结束,被告赔偿原告10000元,在一周内把钱交至人民法院。现人民法院已经把钱交到原告手上。
二、(2010)杭桐民初字第559号,金中国告桐庐县卫生局、富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侵犯人格权,
第二次
开庭日期2010-12-2,8:30,
王法官,0571-69870713,第5法庭。
经过法庭辩论后,以调解结束,两被告赔偿原告4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500元,12-2下午14:00前,把现金交到原告手上。(正在等对方送钱到桐庐法院)
开庭4次,自起诉以来,前后跑桐庐6次,三被告赔偿的钱虽然不多,但是,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没有时间与他们纠缠下去,因此接受了调解建议!
提示一下,在法院庭审过程中,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基本没有说谎,基本还原了此案的本色。
富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法庭上谎话连篇,闭着眼睛说谎话。
我没有及时来更新该主题,请大家见谅!
希望本贴能对大家有帮助!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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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甲的乐趣
时间:
2010-7-16 22:29
这个要顶!
作者:
马甲的乐趣
时间:
2010-7-16 22:30
为什么不把医院当成被告一起诉讼?
一方面要给用人单位施压 一方面要给医院施压
作者:
西门吹雪615
时间:
2010-7-16 22:42
支持
那个医生真是该死啊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0-7-17 08:25
杭州战友可前往支持!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10-7-17 09:18
被乙肝歧视比感染乙肝更可怕,每个人都会得病,不得这个病会得那个病,心理障碍看上去身体很健康,可是抑郁过度会导致死亡。
作者:
杨家将
时间:
2010-7-17 11:13
战友,你辛苦了!
不论生活多么艰辛,你要照顾好自己,坚强的战斗着
作者:
daomeidan
时间:
2010-7-17 21:51
加油,现在国家又出台新的政策严禁歧视了,一定要和这些狗日的抗争到底!!!
作者:
阳关Boy
时间:
2010-7-18 21:47
好,很好,勇敢的站出来。
作者:
乒乒乓乓
时间:
2010-7-19 00:12
你很坚强,有勇气的人,无怨无悔
作者:
肝胆一心
时间:
2010-7-19 14:49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我把浙江桐庐县卫生局、富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告了,开庭日期:2010-8-5,上午8:30
作者:
风吹叶落
时间:
2010-7-19 23:41
为什么我看不到楼主的文字
作者:
紫荆春雪
时间:
2010-7-22 18:24
为什么我也看不到楼主文字?
只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gj1986
时间:
2010-7-23 09:33
楼主的发言怎么被屏蔽了???
作者:
yahoocn
时间:
2010-7-23 11:40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是什么新政策啊
作者:
wywq
时间:
2010-7-24 16:39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我抑郁的都头疼好几天啦
在过不到一个月要去公司报道,不知道该怎么办...
作者:
maodaxian
时间:
2010-7-24 18:00
这个要顶,严重支持楼主!还有王法没有!
作者:
gigi9425
时间:
2010-7-25 00:20
作者:
肝胆一心
时间:
2010-7-25 23:38
7月28日,我准备到上海去游街。
我在白衬衫上写好了。
前面:反对歧视乙肝,共筑和谐社会!
后面:禁止体检乙肝二对半、反对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
躲在论坛里发最多的唠叨,是没有用的,关键是要在社会上产生大的影响!
作者:
love1324
时间:
2010-7-26 12:31
标题:
楼主有勇气…有足够经济…
我建议楼上写:乙肝传播方式
作者:
石头养蜂人
时间:
2010-7-26 14:42
这个帖子一定要顶~!
作者:
lwkais
时间:
2010-7-26 15:27
支持,严重支持,请有条件的战友一定要去现场啊!
作者:
lwkais
时间:
2010-7-26 15:27
支持,严重支持,请有条件的战友一定要去现场啊!
作者:
chiyueok2010
时间:
2010-7-26 16:13
真希望能够有时间现场参与哦
作者:
lcq999
时间:
2010-7-26 21:11
支持支持支持!
强烈支持!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10-7-27 11:00
支持!!!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10-7-27 11:02
我们要坚信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大家都要为行动起来啊!
作者:
wr1295829
时间:
2010-7-28 12:07
标题:
又一位敢站出来的 支持!
又一位敢站出来的 支持!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10-7-28 15:53
就是要这样,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作者:
rzb123
时间:
2010-7-28 19:07
标题:
好
搞得好呀!
作者:
黄色茉莉
时间:
2010-7-28 19:21
顶
支持
作者:
肝胆一心
时间:
2010-7-28 23:02
今天去过上海了,倩丽的衣服被警察没收了!
在上海发了三百张宣传单!
仅此而已,下次我会做得更好!
肝胆一心!
作者:
martinzjh
时间:
2010-7-28 23:30
顶!!!!!!!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0-7-29 09:15
开庭日期2010-8-5,8:30
战友可前往旁听支持
作者:
大胖熊
时间:
2010-7-29 21:16
顶起来,支持你!
作者:
shineless
时间:
2010-8-2 19:56
顶起来,预祝维权成功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10-8-3 10:38
希望维权成功!!!
作者:
经世致用
时间:
2010-8-3 16:54
勇敢的人,我最佩服楼主这样的。
作者:
飘寂空
时间:
2010-9-8 22:20
楼主好样的,无论维权结果如何,能够站出来,就是一种勇气,都是千万乙人的榜样
作者:
amumu001
时间:
2010-9-9 09:09
这个要狂顶不止,严重支持
作者:
maureen_2006
时间:
2010-9-12 22:32
支持,顶起
作者:
maozedong
时间:
2010-9-13 23:55
回复
肝胆一心
的帖子
DING。。。。。。。。。
作者:
zw185510036
时间:
2010-9-14 20:08
不知道最后什么结果
作者:
harry513
时间:
2010-9-14 22:51
应该把用人单位和医院一起告
作者:
walkon
时间:
2010-9-20 13:50
顶!!!!!!!!
作者:
hermit0104
时间:
2010-9-20 15:13
楼主 最后的结果呢? 估计我们又杯具了
作者:
hxlnanpre
时间:
2010-9-20 20:13
相信国家,相信党,总归会失望的。。。。。
作者:
命中注定86
时间:
2010-9-20 21:01
真的希望国内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工作不要有限制,不要用有色的眼镜看携带者,我们不比其他人少工作热情,同样为社会做贡献。我们真的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用法律保护自己。对待这些不公平一定要站出来,中国现在的社会需要不同的声音,努力要让中国人知道乙肝到底是什么。
作者:
肝胆一心
时间:
2010-12-2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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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一心
的帖子
各位战友:
今天向大家汇报2010年12月份战果。
一、
(2010)杭桐民初字第505号,劳动争议,金中国告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第二次
开庭日期:2010-11-16,14:30,
第四法庭,游法官,0571-69870715
经过法庭辩论后,以调解结束,被告赔偿原告10000元,在一周内把钱交至人民法院。现人民法院已经把钱交到原告手上。
二、(2010)杭桐民初字第559号,金中国告桐庐县卫生局、富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侵犯人格权,
第二次
开庭日期2010-12-2,8:30,
王法官,0571-69870713,第5法庭。
经过法庭辩论后,以调解结束,两被告赔偿原告4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500元,12-2下午14:00前,把现金交到原告手上。(正在等对方送钱到桐庐法院)
开庭4次,自起诉以来,前后跑桐庐6次,三被告赔偿的钱虽然不多,但是,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没有时间与他们纠缠下去,因此接受了调解建议!
提示一下,在法院庭审过程中,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基本没有说谎,基本还原了此案的本色。
富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法庭上谎话连篇,闭着眼睛说谎话。
我没有及时来更新该主题,请大家见谅!
希望本贴能对大家有帮助!谢谢大家!
作者:
肝胆一心
时间:
2010-12-2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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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乒乓乓
的帖子
各位战友:
今天向大家汇报2010年12月份战果。
一、
(2010)杭桐民初字第505号,劳动争议,金中国告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第二次
开庭日期:2010-11-16,14:30,
第四法庭,游法官,0571-69870715
经过法庭辩论后,以调解结束,被告赔偿原告10000元,在一周内把钱交至人民法院。现人民法院已经把钱交到原告手上。
二、(2010)杭桐民初字第559号,金中国告桐庐县卫生局、富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侵犯人格权,
第二次
开庭日期2010-12-2,8:30,
王法官,0571-69870713,第5法庭。
经过法庭辩论后,以调解结束,两被告赔偿原告4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500元,12-2下午14:00前,把现金交到原告手上。(正在等对方送钱到桐庐法院)
开庭4次,自起诉以来,前后跑桐庐6次,三被告赔偿的钱虽然不多,但是,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没有时间与他们纠缠下去,因此接受了调解建议!
提示一下,在法院庭审过程中,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基本没有说谎,基本还原了此案的本色。
富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法庭上谎话连篇,闭着眼睛说谎话。
我没有及时来更新该主题,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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