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广州市怠慢地发文了!穗人社函〔2010〕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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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7-12 15:57
标题:
广州市怠慢地发文了!穗人社函〔2010〕991号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0〕991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各市属学校、民办全日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重要意义;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逐步消除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偏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营造公平入学、就业的社会氛围。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对本单位现行规定进行清理整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严格执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人单位招工(招聘)体检和各类院校招生体检的监督检查,确保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落实。
三、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要按照省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落实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专项检查,并在9月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汇总后,由市教育局、卫生局9月7日前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上报。
投诉、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市教育局:22083721
市卫生局:81088806
附件: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2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州 市 教 育 局 广 州 市 卫 生 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承办处室:就业处,电话:83318519)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7-12 15:59
广州市文件自作聪明地把就业体检表述为——用人单位招工(招聘)体检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7-12 16:03
国家级的文件下发到广州市级时间竟然长达5个月!这就是政府的办事效率!!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7-12 18:00
绝非好兆头。
作者:
黑大人
时间:
2010-7-12 18:08
函好像法律效力比通知差多了。
作者:
duncan
时间:
2010-7-12 18:31
应该向广州新任市长反映
作者:
祈祷的女孩
时间:
2010-7-12 19:07
广州出一个文件相应地会出一种应对方法。
之所以文件五个月才出来,应该是在研究对策,对策出来了,文件自然也该出来做做样子了。
作者:
windows8
时间:
2010-7-12 20:06
做样子,
作者:
ruozhe
时间:
2010-7-12 20:51
利益集团啊。
作者:
aprilly88
时间:
2010-7-12 21:18
~~~唉~~除了叹气还是叹气~~~
作者:
duncan
时间:
2010-7-12 21:30
向广州新任市长万庆良反映下,新官上任三把火,打铁要趁热。
作者:
心凉了
时间:
2010-7-13 00:15
期望人权大哥带领好大家打赢广东的维权战,这也是对雷闯的最好支持!!!!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10-7-13 09:35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0-7-13 10:56
有行动才会有结果,支持雷闯,我们要如何行动? 把他做成全国性的运动,推翻这压在我们身上的这座歧视和不公平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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