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就侵权责任法,两个对话两个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还活五百年    时间: 2010-7-6 16:57     标题: 就侵权责任法,两个对话两个结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7-8 23:08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反歧视法律,政府也没有类似专门的机构设置。反就业歧视的理念,最初主要伴随张先著案而逐渐提高了社会认知度。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0-7-9 10:44

坚持就是胜利,文件都有了,执行应该可以的,我们继续进行维权,闹出点动静才可以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7-19 00:10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0-7-19 00:12

同样的律师,这两个结果说明一个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可说侵权,也可说不是侵权。
侵权责任法需要明确的解释。

[ 本帖最后由 goodbridge 于 2010-7-19 00:15 编辑 ]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