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举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违规进行乙肝检测 [打印本页]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0-7-2 11:06     标题: 举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违规进行乙肝检测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9:30 编辑

关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违规进行乙肝检测的




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教育局:

今年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在其《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招标公告》公开宣布其体检项目包括:“抽血检查(乙肝)两对半”,严重违反了党和政府禁止乙肝检测、消除乙肝歧视的政策和法令,特此向你们举报。
中国的乙肝携带者有近一亿之多,由于社会的偏见,针对这一庞大群体的歧视现象非常严重。根据有关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超过五成的乙肝患者因为乙肝的原因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
近年来,乙肝歧视现象已经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不断修改现有的法律、不断制定新的保护性政策。尤其是,2010年210,教育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取消了在招收入学新生及就业体检时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高度好评。
然而,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却无视党和政府的政策,公开宣布要对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抽血化验乙肝(两对半),性质是极其恶劣的。特向贵两部门举报,盼贵两部门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这一事件予以查处:
1,根据《通知》的规定:“对教育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学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分。”,望广州市教育局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此次招标公告中的错误行为予以制止和处分。
2,根据《通知》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体检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本通知规定,停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保护受检者的隐私”,望广州市卫生局对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此次招标中的中标医院予以监管。
3,根据《通知》的规定:“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或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个人隐私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给予通报批评;违规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对于为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乙肝项目检测的医院和医护人员,望广州市卫生局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此致

敬礼


举报人:陆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2号中盛大厦2105A

电话:15801431641

2010年7月2日



附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公告
附2:《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附1:
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招标公告

(来源: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ttp://www.pyp.edu.cn/NewsInfo.aspx?id=9428

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番职院招(后勤)【2010】6号

项目名称: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新生约3800人,2011年毕业生约3307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对2010年新生和2011年毕业生进行体检。现就该体检项目进行招标,请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踊跃参与。

一、体检项目:


1
.眼科: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检查。


2
.五官科:听力;耳鼻咽喉。


3
.口腔科:唇腭;牙齿。


4
.胸部透视


5
.抽血检查:两对半、谷丙。


6
.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腰围、臀围。


7
.内科:血压、脉搏;营养发育;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 肝(厘米性质);腹部器官、脾(厘米性质);肾。


二、体检时间:


1
.2010年新生体检时间:2010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2011年毕业生体检时间:2011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体检费用支付方式:提供体检报告后7天内支付体检费用。所有款项以汇款形式一次性支付,收款人名称必须以中标方之全名填写。


三、投标文件内容:


1
.体检的具体方案。


2
.投入体检的设备说明。


3
.提交体检报告的时间、方式等。


4
.体检单价(含税)。结算时按实际参加体检人数计算。


5
.有关体检单位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的说明和证明文件,体检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6
.医院和体检中心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7.对检查项目的准确度和体检结果归纳、汇总的承诺。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全部采用A4纸规格,并按顺序编排页码后装订成册。投标书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四、投标要求:


1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有目录,需加盖骑缝章密封,要标明投标单位。


2
.交标书截止时间:201062311:00


3
.送达地点: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


4.投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要求用有投标人本单位印章的支票支付。(未中标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三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中标者如放弃机会,保证金不予退回。)

    5.唱标时间:201062311:30,地点:学院三楼会议室,请投标方届时派代表参加。

联系人:王老师:34832687,李老师:84744548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





6.合.彩/足球/篮球...各类投注开户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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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ncan    时间: 2010-7-2 11:09


作者: xin546851671    时间: 2010-7-2 11:09

顶起来
这群变态佬
转发到卫生局去
作者: 乙人三三    时间: 2010-7-2 11:2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广州真他妈的变态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0-7-2 11:22

今天将寄往广州市教育局和卫生局。
作者: duncan    时间: 2010-7-2 11:26

寄去卫生厅,看他怎样处理
作者: xin546851671    时间: 2010-7-2 11:29

我在卫生局和教育局网上都投诉了  不过没成功 网页出问题了
等过几天到广州了再投诉
作者: 614    时间: 2010-7-2 11:32

还可转发到卫生部的邮箱中去.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0-7-2 11:34

非常好的举报范本
作者: lybupa    时间: 2010-7-2 11:38

愤怒!!!
作者: duncan    时间: 2010-7-2 11:44

这是广东省卫生厅之前答复,看他们有什么话要说
上次处理时间:  2010-06-17 13:59:30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我厅提出卫生系统的贯彻意见反馈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便联合转发至各地贯彻执行。尚未联合转发时,我厅已单独将该文件转发至全省各市,要求贯彻执行,同时在省卫生厅公众网上予公告,并多次催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尽快转发该文件。4月2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联合转发了该文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3月17日,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我厅立即转发至各市,要求贯彻执行,各市卫生局亦相应转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已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对于需要评价受检者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医疗机构开展职工体检等健康体检时,非因受检者本人要求,不得主动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受检者本人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有关体检报告应当密封,交受检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体检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保护受检者的隐私。对违反规定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或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个人隐私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给予通报批评;违规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我厅将继续加强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请提供违规开展乙肝检测的医疗机构名单,以便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
作者: lyjlyilove    时间: 2010-7-2 12:49

关注中,明目张胆、性质恶劣。写得太好了。
作者: duncan    时间: 2010-7-2 21:42

顶。顶。顶
作者: stlx    时间: 2010-7-2 22:20

强烈抗议“乙肝”标志物的公开检测。
作者: 599    时间: 2010-7-3 07:57

强烈抗议“乙肝”标志物的公开检测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10-7-3 21:41

无耻的非法检测乙肝。。。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7-3 22:06

卫生部迟迟做了一个决定,好像还遮遮掩掩,结果呢,屁话一堆,废纸几张,只是让乙人陷入更深的绝望,以前认为是国家忽略了这一点,还有个盼头,现在呢?我们还盼望什么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7-4 22:40

寄去卫生厅,看他怎样处理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7-4 22:40

支持你
作者: jean1999    时间: 2010-7-4 23:08


作者: duncan    时间: 2010-7-5 06:51

广东卫生厅已经明确答复,内容为:

xx同志: 您好! 国家有关部门及我厅已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对于需要评价受检者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体检的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开展的入学、就业体检和健康体检项目以及检验报告、体检报告的管理进行检查,确保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建议你进一步提供违规医疗机构名单,以便我厅及时进行查处。 2010-6-24



如遇到入职,就业违规检测两对半医疗机构,请登陆网站,http://www.gdwst.gov.cn/wsjd/或致电提供违规医疗机构名单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10-7-5 16:10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0-7-7 15:38

今天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给我来了电话,说他们已经取消了乙肝两对半检测。
作者: 燕七七    时间: 2010-7-7 15:44

陆兄真有面子。呵呵。。。。
作者: tiezhuliu    时间: 2010-7-7 21:05

逐个击破,没有办法的办法。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0-7-7 22:14

支持铁马,支持所有为我们这个论坛做贡献的人,我们因为一个共同的原因相遇在这个论坛,只是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让我们有尊严,我们不需要别人同情,我们只是希望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我们应有的幸福,而这一切竟是如此地艰难,我有时问自己,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到底在哪,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却不可能。
作者: windless_li    时间: 2010-7-7 23:08

原帖由 金戈铁马 于 2010-7-7 15:38 发表
今天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给我来了电话,说他们已经取消了乙肝两对半检测。

他们没有到现在谁为此事承担了责任?不可能就这样过去了?
作者: duncan    时间: 2010-7-7 23:36

中国移动,什么时候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0-7-8 16:09     标题: 强烈抗议“乙肝”标志物的公开检测。

强烈抗议“乙肝”标志物的公开检测。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0-7-8 16:16

强烈抗议“乙肝”标志物的公开检测。

强烈抗议“乙肝”标志物的公开检测。
作者: 光速度    时间: 2010-7-9 10:57     标题: 回复 30# 的帖子

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番职院招(后勤)【2010】6号



项目名称: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





在学校纪检办、业务管理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经依法组建的招标工作专家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列具体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已经确定拟中标单位。现将招标工作专家组评定的拟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

拟中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

      中标价:28元/人

      公示结束时间:2010年7月8日16时

      

       各投标人对上述评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我院纪检办反映。

联系方式:  纪检办  罗老师  TEL:020-34874595。

谨对各投标单位给予我院招标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
作者: 光速度    时间: 2010-7-9 11:00     标题: 回复 23# 的帖子

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番职院招(后勤)【2010】6号



项目名称: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





在学校纪检办、业务管理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经依法组建的招标工作专家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列具体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已经确定拟中标单位。现将招标工作专家组评定的拟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

拟中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

      中标价:28元/人

      公示结束时间:2010年7月8日16时

      

       各投标人对上述评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我院纪检办反映。

联系方式:  纪检办  罗老师  TEL:020-34874595。

谨对各投标单位给予我院招标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





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番职院招(后勤)【2010】6号



项目名称: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





在学校纪检办、业务管理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经依法组建的招标工作专家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列具体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已经确定拟中标单位。现将招标工作专家组评定的拟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10年新生及2011年毕业生体检

拟中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

      中标价:28元/人

      公示结束时间:2010年7月8日16时

      

       各投标人对上述评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我院纪检办反映。

联系方式:  纪检办  罗老师  TEL:020-34874595。

谨对各投标单位给予我院招标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

看看中标价28元/人,要等到下个学期开学初就知道到底查不查了,据我所知,这个学校无论对学生体检还是对老师的入职体检包括老师的福利体检全部要检查两对半
作者: 光速度    时间: 2010-7-9 11:2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您好,本人最近正要入职该学校,听说该单位入职体检一律检查两对半,怎么办,又不敢明着反抗,求助
作者: huan5216    时间: 2010-7-9 21:23

妈的   严重抵制!!!!
作者: 光速度    时间: 2010-9-2 12:22     标题: 怀疑

最近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发布了新生体检时间表,有部分新生时安排到下午体检,是不是表示他们不检查新生的两对半了,9月7-8日        组织新生体检、新生量校服;各系自行组织专业教育。        注意:新生体检总体时间安排是7日7:30-16:00,8日7:30-16:00。后勤处要提前安排好各系(院)体检时间,并通知各系(院)。各系(院)由新生班主任、辅导员统一带队进行体检。下午体检的系(院)要提醒学生“体检当天中午要尽量吃得清淡些”。量校服的具体安排由招就中心负责通知到各系(院)。
看来,到7号现在观察一下,就可以知道该单位是不是阳奉阴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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