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涉嫌欺骗战友感情的帖子版主却一直置顶,论坛完咯 [打印本页]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1:22     标题: 涉嫌欺骗战友感情的帖子版主却一直置顶,论坛完咯

凌霄的案件明显是在欺骗大家,作为见多识广的版主却一直将那帖子置顶!而有些战友说得十分正确的帖子,版主却删除!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1:24

凌霄一边说案件现在还没有立案,一边又说5月份法官组织他们调解,难道法官有那么好?法官敢那样做?这不是欺骗是什么?难道版主不知道吗?还是另有隐情呢?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1:26

哪个法官会在案件没有立案的前提下就组织双方调解?法官有那样的权利吗?
作者: 凉心    时间: 2010-6-20 21:27

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不要做定性的结论。毕竟这样很伤人。时间会证明一切!稍安勿躁!
作者: 别再歧视我    时间: 2010-6-20 21:27

同样质疑!为什么?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1:30

原帖由 凉心 于 2010-6-20 21:27 发表
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不要做定性的结论。毕竟这样很伤人。时间会证明一切!稍安勿躁!


我说的是涉嫌欺骗,涉嫌!法官怎么可能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组织调解?你能告诉我哪个法院这样做吗?
作者: 乙人忧天    时间: 2010-6-20 21:33

欺骗了谁?损失了什么吗?现在论坛一片死寂,还有什么值得置顶的。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1:34

原帖由 乙人忧天 于 2010-6-20 21:33 发表
欺骗了谁?损失了什么吗?现在论坛一片死寂,还有什么值得置顶的。


你说欺骗了谁呢?欺骗了所有关注这个案件的战友感情!

立案是立案庭的事情  案件没有立案根本不可能到民事庭去  材料没有到民事庭 法官怎么调解?六月份案件还没有立案,五月份法官就组织调解了,你说这正常吗?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1:41

如果我五月份告诉大家我买了某产品,六月份又来告诉大家该产品还没有生产,大家会怎么看?
作者: 处刑人    时间: 2010-6-20 22:15

版主的管理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有魄力了
作者: longlong33    时间: 2010-6-20 22:27

楼上各位想一想你有胆量站出来吗,有胆量站出来维权吗?如果不能请闭嘴,凌霄已经很不容易了,不是他不想立案,是法院不给立案,他为了这个官司,已经失业半年了。楼上的各位请用良心说话,不要在那里说风凉话了。战友不容易,能够站出来的战友更不容易。
作者: lianglei3036    时间: 2010-6-20 22:31

我(不包括其他国人)精神上到底相信什么?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2:39

原帖由 longlong33 于 2010-6-20 22:27 发表
楼上各位想一想你有胆量站出来吗,有胆量站出来维权吗?如果不能请闭嘴,凌霄已经很不容易了,不是他不想立案,是法院不给立案,他为了这个官司,已经失业半年了。楼上的各位请用良心说话,不要在那里说风凉话了。战友不容易,能够站出 ...


楼上的应该也不会比你差!凌霄失业是因为这个官司吗?试问这个官司有多少事情需要他亲自处理!你一直说法院不立案,法院不立案的原因呢?法院不立案怎么法官又组织调解了呢?我看该闭嘴的是你吧!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2:41

不要把任何事情都和打官司扯在一起,难道打官司就得失业吗?试问有多少人是因为官司失业的,简直是扯淡!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6-20 22:42     标题: 版主是这里的一个官职。

论坛也搞行政化了。
作者: 别再歧视我    时间: 2010-6-20 22:43

此贴继续讨论!!
作者: 614    时间: 2010-6-20 22:45

原帖由 longlong33 于 2010-6-20 22:27 发表
楼上各位想一想你有胆量站出来吗,有胆量站出来维权吗?如果不能请闭嘴,凌霄已经很不容易了,不是他不想立案,是法院不给立案,他为了这个官司,已经失业半年了。楼上的各位请用良心说话,不要在那里说风凉话了。战友不容易,能够站出 ...

说得很对,只要能与歧视作斗争,我们都应该支持.
我没能在物质上给予支持,但很感谢他们的努力.任何一种反对歧视的力量都是不可缺少的,是相辅相成的.

打官司的战友,给向你捐款的战友一个结论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总在想,上论坛后是否能找到一点事情做做?
近期我没有能力收集证据,但找找用人单位的邮箱,发发邮件,进行必要的科普活动.
下面这文章,对用人单位有没有作用,我无所谓,但我没花钱,每天发几家用人单位.
http://bbs.yingjiesheng.com/thread-613316-1-1.html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2:45

原帖由 longlong33 于 2010-6-20 22:27 发表
楼上各位想一想你有胆量站出来吗,有胆量站出来维权吗?如果不能请闭嘴,凌霄已经很不容易了,不是他不想立案,是法院不给立案,他为了这个官司,已经失业半年了。楼上的各位请用良心说话,不要在那里说风凉话了。战友不容易,能够站出 ...


处刑人就比你强多了,你除了去拿了个健康证还做过什么?你起的作用又有多大?不要总是以大佬的姿态对待我们这些小弟!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2:47

原帖由 614 于 2010-6-20 22:45 发表

说得很对,只要能与歧视作斗争,我们都应该支持.
我没能在物质上给予支持,但很感谢他们的努力.任何一种反对歧视的力量都是不可缺少的,是相辅相成的.

打官司的战友,给向你捐款的战友一个结论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总在想,上论坛后 ...


我们应该支持任何一个真正做事的战友,但是也绝不应该纵容部分人欺骗大家的感情!
更不能允许来论坛凑集到钱后就没有了下文,甚至说出自相矛盾的话来!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10-6-20 22:52

原帖由 longlong33 于 2010-6-20 22:27 发表
楼上各位想一想你有胆量站出来吗,有胆量站出来维权吗?如果不能请闭嘴,凌霄已经很不容易了,不是他不想立案,是法院不给立案,他为了这个官司,已经失业半年了。楼上的各位请用良心说话,不要在那里说风凉话了。战友不容易,能够站出来的战友更不容易。 ...

原帖由 加油战友 于 2010-6-20 22:45 发表


处刑人就比你强多了,你除了去拿了个健康证还做过什么?你起的作用又有多大?不要总是以大佬的姿态对待我们这些小弟!


这件事我还不清楚,所以暂不会表态。

longlong33自2007年以来(或许更早?)一直是南京工作组的骨干力量,目前锄草公益项目组的核心人员。

开贴讨论要理性发言,要就事论事,不要乱箭齐发,我不想看到最后是的结果是一批ID被封,一批ID无颜登陆,一批ID负气出走。这对维权力量是重大损失。

如果想保障自己的自由发言权,发言前请审慎,不要攻击立场不同的ID。
作者: 处刑人    时间: 2010-6-20 22:54

原帖由 加油战友 于 2010-6-20 22:47 发表


我们应该支持任何一个真正做事的战友,但是也绝不应该纵容部分人欺骗大家的感情!
更不能允许来论坛凑集到钱后就没有了下文,甚至说出自相矛盾的话来! ...

不要说小龙,一个女生做的这么好已经不错了!
作者: 处刑人    时间: 2010-6-20 22:57

如果科普不如去这里
http://club.hr.com.cn/bbs/
http://bbs.hrsalon.org/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3:03

原帖由 奔跑者 于 2010-6-20 22:52 发表




这件事我还不清楚,所以暂不会表态。

longlong33自2007年以来(或许更早?)一直是南京工作组的骨干力量,目前锄草公益项目组的核心人员。

开贴讨论要理性发言,要就事论事,不要乱箭齐发,我不想看到最后是的结果是一批ID被封 ...


你应该看到了是她先攻击我们!论坛是公平的,不能因为她注册时间早就能享受特殊待遇!她凭哪点说我们不敢站出来?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3:04

一个好的论坛需要的是公平对待任何一个战友,这是最基本的!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3:07

原帖由 奔跑者 于 2010-6-20 22:52 发表




这件事我还不清楚,所以暂不会表态。

longlong33自2007年以来(或许更早?)一直是南京工作组的骨干力量,目前锄草公益项目组的核心人员。

开贴讨论要理性发言,要就事论事,不要乱箭齐发,我不想看到最后是的结果是一批ID被封 ...

我们合理讨论有错吗?她凭什么叫我们闭嘴?
难道就因为表面上她是大佬,是注册时间更早的?论坛也分高低贵贱吗?
作者: 处刑人    时间: 2010-6-20 23:11

原帖由 加油战友 于 2010-6-20 23:07 发表

我们合理讨论有错吗?她凭什么叫我们闭嘴?
难道就因为表面上她是大佬,是注册时间更早的?论坛也分高低贵贱吗?

论坛是靠关系的,但是也绝对不会忽视不作为的战友。只要做出成绩 就有话语权。呵呵。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3:14

呵呵,是啊!小龙先叫我们闭嘴,奔跑者就区别对待!我也佩服!
作者: 处刑人    时间: 2010-6-20 23:16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奔跑是个好版主。小龙也不是叫你闭嘴嘛 算了 好难不合女斗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3:18

呵呵,我是看不惯一来就以一副大佬的姿态对待小弟!也许这个小弟比她更厉害,贡献更大!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3:18

如果讨论得不对,她可以指出来,有理说理,凭哪点一来就叫我们闭嘴,真是怪异了!
好了,不和她见识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孩!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6-20 23:33

楼主心情可以理解,凌霄这个案子我也陪同参与了,我跟你说一下大致经过吧:交诉状——不立案——劳动调解——不接受调解要求立案——至今
       就是在闸北区法院,单位什么的都公布过了,律师就在交诉状前后偶然机会请到的公益律师,你可能刚看到不了解情况,大致就是如此
       法院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一直拖到今天,据悉正在内部商议,具体内幕我也不甚了解。凌霄做的很多,也吃了不少苦,希望大家能给与他谅解,是政府部门在刁难,而不是他自己说话前后矛盾。我也捐了款,理解质疑的声音和心情,但作为陪同参与了这个过程的兄弟,在此希望大家给予谅解和宽容,我们都在努力,并且会继续努力
        楼主你可能对法院程序了解有误,并不是法院组织调解,而是不予立案,发至劳动仲裁调解。凌霄失业很长时间就是在弄这个,并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什么都不用自己弄,作为一个打官司新人有很多事情在处理,包括了法院这边,请律师这边,等等,希望大家给予理解而不是对抗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3:40

原帖由 RealWorld 于 2010-6-20 23:33 发表
楼主心情可以理解,凌霄这个案子我也陪同参与了,我跟你说一下大致经过吧:交诉状——不立案——劳动调解——不接受调解要求立案——至今
       就是在闸北区法院,单位什么的都公布过了,律师就在交诉状前后偶然机会请到的公 ...

今天法官给我电话,说已经和医院及公司交流过。

这句话是他自己说的,是法官不是仲裁机构!并且他从来不主动公布案件详情!能不叫人怀疑吗?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0 23:42

原帖由 RealWorld 于 2010-6-20 23:33 发表
楼主心情可以理解,凌霄这个案子我也陪同参与了,我跟你说一下大致经过吧:交诉状——不立案——劳动调解——不接受调解要求立案——至今
       就是在闸北区法院,单位什么的都公布过了,律师就在交诉状前后偶然机会请到的公 ...


既然请了律师,完全可以全权委托给律师处理,所有事情律师都可以搞定!哪还需要自己失业那么长时间?我们不要把失业单纯的和官司扯到一起!
作者: 李小强008    时间: 2010-6-20 23:47

原帖由 614 于 2010-6-20 22:45 发表

说得很对,只要能与歧视作斗争,我们都应该支持.
我没能在物质上给予支持,但很感谢他们的努力.任何一种反对歧视的力量都是不可缺少的,是相辅相成的.

打官司的战友,给向你捐款的战友一个结论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总在想,上论坛后 ...



支持老师,从今天开始,我也每天都发,刚才发了第一封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6-20 23:48

呵呵,我告诉你的是大致情况,钻角尖的事咱大家都不是法律人士也说不清楚,这个世界是政府说了算,我等屁民只能尽力
你也不想想,他要有东西来公布呢?人家都不让立案,你让他来公布什么?呵呵,具体情况我也了解不多,你的质疑基本算是解释了,在中国打官司是需要面临各种意想不到的阻力的,一帆风顺律师全权搞定哪有那么容易。
马上我们还要面临很多事情要做,眼瞅着上海打算塑造成一个已消除乙肝歧视的和谐城市形象,尽力吧^_^

[ 本帖最后由 RealWorld 于 2010-6-20 23:50 编辑 ]
作者: 别再歧视我    时间: 2010-6-21 00:06


作者: 祈祷的女孩    时间: 2010-6-21 00:10

此贴保留,可以讨论。但不允许出现人身攻击。大家就事论事。
作者: 别再歧视我    时间: 2010-6-21 00:14     标题: 回复 28# 的帖子

小路也会拍马屁!开个玩笑!
作者: 加油战友    时间: 2010-6-21 08:55

我不发表意见了,大家拭目以待吧,也许到国庆的时候仍然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他仍然会告诉大家法官还在叫他等,等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真是不明白了,一个根本没有立案的案件还到论坛来号召捐款,捐款后就没有了下文!
作者: 特深沉    时间: 2010-6-21 09:26

在这个神奇的大陆。法院里什么人间奇迹都会发生的。
论坛为愿意向歧视斗争的人提供舞台。
作者: 马甲的乐趣    时间: 2010-6-21 09:31

既然是讨论帖。大家语气能不能温和点
我看有些战友就是在对骂似的  虽然没有脏言脏语
作者: 614    时间: 2010-6-21 09:49

看得出来,楼主是一位有素养的人.有责任的人.
打一场官司需要勇气和智慧,没有理由不支持他们.

凌肖肯定有很多难处,只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只要能行动起来,歧视消除的时间将会更短.
维权没有性别的差异,小张Ⅱ、锄草就是乙肝携带者中最杰出的代表,并拥有博大的胸怀.

我们想想,在全国很多地区能拿到健康证的情况下,湖南某法院却以小玉败诉告终,可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只是理想主义.
对凌肖的案件过早下结论,可能要伤害战友感情的.

但我一直不赞同歧视的根源是用人单位,因为夸大乙肝危害性的是医疗机构,现在给用人单位提供个人隐私的还是医疗机构.过去一直拿医疗机构没办法,现在有办法了:"不论签不签名,只要将结论交给用人单位,都是侵犯人上隐私".

我上论坛已五年了,从没给人捐款,也没要别人捐款过,因为只要接受他人的捐款就是一份责任.官司就不再是自己的官司,而是全体乙肝携带者的官司.

我仍然佩服凌肖,心肝@宝贝的勇气.
也希望凌肖立案后,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医疗机构调解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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