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被自愿了。鄙视深圳市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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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kana
时间:
2010-6-16 00:05
标题:
被自愿了。鄙视深圳市二医院。
前2天入职体检 在深圳市二医院 被自愿了·
护士在体检表后面盖了个章。。字面意思大概是: 本人要求体检乙肝2对半 (具体忘了) 然后让我们在上面签名。
(都已经弄好了章了,看来这医院早想好对策了)
实在无语了!!
我面试的企业还是国营企业。 看了体检表后。 打电话咨询了HR 人家明确告诉我 不要乙肝 不管肝功正常不。
我说,国家不是要求不能体检乙肝吗,HR说:“国家有国家的规定,我们企业是要求体检的乙肝的。我们要为其他职员的身体健康负责呀!!”
说到底,还是医疗知识不够!!
我对HR说,你有没常识啊,乙肝携带者日常工作生活不传染的!! 这工作我不要了!!
什么时候深圳的医院才能取消乙肝体检呢!!!
作者:
sakana
时间:
2010-6-16 00:09
打电话 投诉了。
到现在也没个回音。
作者:
stephen1001
时间:
2010-6-16 00:20
呵呵,很经典的案例啊。。。
作者:
renzaiwulin
时间:
2010-6-16 07:09
现在这些人啊,就是TMD直接拉出去枪毙了他们才爽
作者:
suibianqu
时间:
2010-6-16 08:54
前几天看到随风一个回帖说市二医院体检容易作弊,不用相片之类的,你怎么不作弊啦
作者:
meizu
时间:
2010-6-16 09:43
电话投诉有个屁用,要把电话录音带到劳动部门去。这样才有效
作者:
燕七七
时间:
2010-6-16 09:51
你录音了吗?投诉了吗?维权了吗?
作者:
OK100
时间:
2010-6-16 11:54
要坚持投诉,要不然,你到哪里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深圳的战友都帮帮他吧!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6-16 16:42
标题:
“被自愿”体检也属违法犯罪,应迅速逮捕罪犯。
被迫在同意公开自己隐私的免责书上签字等同于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罪行。唯一一种自曝隐私的可能是出版自己的自传,以此盈利,而找份工作又不是盈利,无须自曝隐私,所以在纸上签字同意自曝隐私很显然是被迫的,是用人单位想侵犯他人隐私又怕被人告而采取的免责做法。应尽快填补这个法律漏洞以免让人钻空子。
[
本帖最后由 areuok 于 2010-6-16 16:45 编辑
]
作者:
gdszsz
时间:
2010-6-16 22:38
顶你 加油 我也在深圳找工作
作者:
mufantu
时间:
2010-6-16 23:55
这个帖子不能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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