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被自愿了。鄙视深圳市二医院。 [打印本页]

作者: sakana    时间: 2010-6-16 00:05     标题: 被自愿了。鄙视深圳市二医院。

前2天入职体检   在深圳市二医院  被自愿了·
护士在体检表后面盖了个章。。字面意思大概是: 本人要求体检乙肝2对半 (具体忘了)   然后让我们在上面签名。
(都已经弄好了章了,看来这医院早想好对策了)

实在无语了!!
我面试的企业还是国营企业。  看了体检表后。  打电话咨询了HR  人家明确告诉我   不要乙肝  不管肝功正常不。
我说,国家不是要求不能体检乙肝吗,HR说:“国家有国家的规定,我们企业是要求体检的乙肝的。我们要为其他职员的身体健康负责呀!!”

说到底,还是医疗知识不够!!
我对HR说,你有没常识啊,乙肝携带者日常工作生活不传染的!!  这工作我不要了!!

什么时候深圳的医院才能取消乙肝体检呢!!!
作者: sakana    时间: 2010-6-16 00:09

打电话 投诉了。
到现在也没个回音。
作者: stephen1001    时间: 2010-6-16 00:20

呵呵,很经典的案例啊。。。
作者: renzaiwulin    时间: 2010-6-16 07:09

现在这些人啊,就是TMD直接拉出去枪毙了他们才爽
作者: suibianqu    时间: 2010-6-16 08:54

前几天看到随风一个回帖说市二医院体检容易作弊,不用相片之类的,你怎么不作弊啦
作者: meizu    时间: 2010-6-16 09:43

电话投诉有个屁用,要把电话录音带到劳动部门去。这样才有效
作者: 燕七七    时间: 2010-6-16 09:51

你录音了吗?投诉了吗?维权了吗?
作者: OK100    时间: 2010-6-16 11:54

要坚持投诉,要不然,你到哪里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深圳的战友都帮帮他吧!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6-16 16:42     标题: “被自愿”体检也属违法犯罪,应迅速逮捕罪犯。

被迫在同意公开自己隐私的免责书上签字等同于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罪行。唯一一种自曝隐私的可能是出版自己的自传,以此盈利,而找份工作又不是盈利,无须自曝隐私,所以在纸上签字同意自曝隐私很显然是被迫的,是用人单位想侵犯他人隐私又怕被人告而采取的免责做法。应尽快填补这个法律漏洞以免让人钻空子。

[ 本帖最后由 areuok 于 2010-6-16 16:45 编辑 ]
作者: gdszsz    时间: 2010-6-16 22:38

顶你 加油 我也在深圳找工作
作者: mufantu    时间: 2010-6-16 23:55

这个帖子不能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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