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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乙肝问题现状报道敬请关注 [打印本页]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6-2 23:11     标题: 深圳乙肝问题现状报道敬请关注

经过一段时间的联系,明天南方都市报
深圳版又将报道一遍深圳乙肝问题的现状,敬请关注

乙肝歧视:破冰之路维艰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10-06/02/content_1094744.htm

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屡打擦边球,求职者遭歧视取证难,各界呼吁良政切实有效落实到位

日期:[2010年6月2日]  版次:[SA50]  版名:[深圳读本 民调]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条

  

    深圳很多企业依然要求员工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查。南都实习生 陈文才 南都记者 陈以怀 摄





    今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委联手对乙肝歧视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强调,取消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除报经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用,或者以此为理由辞退、解聘劳动者。

    我国是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高流行区,大概每10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言,三部委此举从意见的征集到政策出台只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政府体现出来的雷厉风行几乎让所有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喜出望外,但遗憾的是施行效果并非立竿见影。

    用人单位十家有八家仍检查乙肝两对半

    南方都市报记者在智联招聘中随机选择了十家用人企业,以应聘者的身份致电询问单位在入职体检的时候是否会进行乙肝两对半的检测,其中八家企业均明确告知仍需进行检测,至于为什么需要检测,深圳市南国明珠酒店有限公司肖小姐以南都记者找茬为由挂断电话,深圳市星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则声称是公司规定,具体缘由不清楚,智联招聘深圳分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员则直言不讳地告知,由于乙肝属于扩散式传染,因此公司将其纳入了体检范畴。

    为何在政府部门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企业“顶风作案”,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何小姐向南都记者道出各种缘由:一是企业的偏见作祟,长久以来乙肝知识的普及不到位,造成认识不免偏颇,况且现在就业形势严峻,是企业独大的买方市场,企业自我保护的本能和自身的优越感会让它在行动的时候不自觉地凌驾在员工之上。二是政府部门监管的缺位,主要表现在惩罚力度不够以及执行方式不明晰,《通知》虽然禁止企业检测乙肝,但是对企业的罚金也只有区区1000元而已,违法成本相对低廉,与之相对的是诉讼成本高昂,很少有求职者付出高昂的代价与企业死磕,况且现在企业规避规定的行为越来越隐晦,求职者即使有心取证维护权利,也很难抓到企业的把柄。

    体检枪手:生意仍大有空间

    南都南都记者暗访发现体验枪手的生意丝毫没受《通知》的影响。南都南都记者在百度中搜索深圳、体检、枪手这几个关键词,在置顶的一个名为体检先锋的网站中,南都南都记者以乙肝携带者请求枪手的名义与该站的华南分部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在询问了南都记者的性别、年龄、单位指定医院、体检性质、公司性质、有无陪同监督等事项之后,他立刻应承只需交纳2000元就可让南都记者轻松过关,至于为何在国家明令禁止检测乙肝两对半之后,依然存在如此庞大市场,该人士则笑称,如果政策真的能落实到位,他们早关门喝西北风去了。

    医院:体检方有要求医院无权拒绝

    对于医院依旧提供乙肝两对半检测的质疑,深圳北大医院办公室赵小姐答复,该院在常规体检中已经剔除了乙肝项目,但如果体检者主动要求进行检测,医院方面也无权拒绝。第二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帅小姐回应,该院的体检项目分为涵盖两对半检测项目和不含检测项目的,根据体检者自己的要求而定,至于 乙肝项目检测,由于有临床需要,暂时不可能取消。

    政府部门:发现违规可举报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罗科长告诉南都记者,针对深圳的实际,该委已经于2010年3月3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195号),并于4月23日下发《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264号)。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通知》,不得在入学(含幼儿园、托儿所)、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不得强行检查、不得推荐相关检测、相关体检目录(套餐)中不得出现乙肝相关检查项目。

    对于很多企业仍要求应聘人入职时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查的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年2月25日开始,该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纳入检查范围。在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行动中,没有发现一例违规情况。如市民遇到用人单位违规的,可向该局投诉或者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3。

    ■意见建议

    维权律师:个案推动国家立法的改善

    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树金曾经代理过多起乙肝歧视的诉讼,他透露,由于行政救济的长期缺位,司法诉讼成为乙肝携带者选择的最主要途径。《通知》发布后,用人单位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以往堂而皇之的歧视被各种隐蔽的手段所取代,因此携带者必须在求职过程中注意收集证据并证明检测出乙肝病毒之后被公司拒绝入职。陈律师也坦言,目前的维权案例,标志性意义其实更大,希望能以个案推动国家立法的改善。

    公益组织:违法成本低,执法不到位

    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告诉记者,由于人口和地理环境的因素,加上经济规模大、劳动者集中,深圳实际成为携带者出现的集中区域,由于社会对乙肝的固有成见太深,单纯依靠政府出台规定无济于事,因为违法成本不高,民间仍会不断违法。目前公益组织职能提供热线咨询和法律援助,希望能放大这个乙肝人群的声音,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

    民间反歧视公益人士、耶鲁大学访问学者陆军认为,法制的良善是推动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很重视平等就业的法制保障和观念倡导,不仅体现在大量的反歧视立法方面,而且许多国家设有促进平等就业的“平等机会委员会”专门负责反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工作和反歧视宣传工作。“深圳毗邻香港,在适当的时候应借鉴香港的制度经验设立平等机会,充分发挥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作用,充分动员社会各界提高反歧视意识”,当前,乙肝携带者平等权利的保护已经从以往的“无法可依”进展到了“有法可依”的阶段,但要使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得到彻底保护,还必须从法律的执行和落实上下工夫。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真正让梦想照进现实。

    ■ 用人单位暗招

    以检查肾功能之名

    公司方以检查肾功能为名抽取应聘人血样,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

    以自愿之名

    ●新入职员工都必须签署一份协议,同意自愿到公司指定医院检测乙肝两对半,如果不签署协议,入职将会有问题。

    ●公司方告知员工自己去医院体检,乙肝两对半是必检项目,且员工必须携带健康证才能上岗。

    以福利体检之名

    由于三部委的《通知》尚未将福利体检纳入到规范的范畴,公司可以堂而皇之地将乙肝两对半纳入到检测范围,甚至邀请医院上门为员工进行检测,如果拒绝公司的“好意”,就相当于公示病情。

    ■ 网调

    您是否在入职时遭遇乙肝两对半体检?

    A .是(76.52%) B .否(23.48%)

    对单位以各种名义检测乙肝两对半,您的态度是?

    A .赞成(0.87%) B .反对(80.87%)

    C .中立(18.26%)

    您介意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做同事吗?

    A .是(50.88%)

    B .否(46.49%)

    C .说不清楚(2.63%)

    调查网址:http://www.oeeee.com

    共有115人(次)参加了此次调查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文婷

[ 本帖最后由 西北草原狼 于 2010-6-3 02:22 编辑 ]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6-2 23:13


作者: stephen1001    时间: 2010-6-2 23:22

情况是有所好转,但好到什么程度,还真得看看记者的调查。。。
作者: 乙人同路    时间: 2010-6-2 23:25

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社会上的歧视还是很严重.
作者: JZY888JZY    时间: 2010-6-2 23:29

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
作者: yangergao    时间: 2010-6-2 23:33

持续关注!谢谢狼兄的努力!
作者: 美洲虎    时间: 2010-6-2 23:34

顶你!!支持你!!谢谢狼兄!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6-3 22:06

真气人没有人来看一下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6-3 22:33

呵呵,狼兄,看着呢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10-6-4 20:38

帮顶,帮顶.
作者: tlz1016    时间: 2010-6-4 21:56

看到了!篇幅挺长的!
如果能连续跟进报道就好了。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0-6-5 13:07

这个媒体报道的不错,狼兄辛苦了!
作者: gdszsz    时间: 2010-6-1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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