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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答:2010招考警察,继续查乙肝!山东战友请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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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8 23:29
标题:
政府答:2010招考警察,继续查乙肝!山东战友请联手!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2:25 编辑
本人是一名参加今年山东省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的考生,现即将进入体检阶段。
先挑要紧的说:
本人于5月28日打通山东省卫生厅电话(0531-67876280),咨询今年山东省公务员招考中,有关警察(普通警察)岗位的体检项目,该工作人员给出了明确答复:“
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依然检查乙肝五项
”。
该工作人员的其他说法(录音已留存):
“狱警也属于公安,存在岗位流动,所以和其他所有公安、警察一样,也要参照专属规定进行乙肝五项的体检”;
“
国家新文件中的‘军队、武警、公安特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中提到了‘公安’,所以也包括狱警和其他各种警察
”;
“
组织招考的(警察)单位有权选择是否检查考生的乙肝五项,我们卫生厅无权干涉
”。
本人在近两天仔细研究了国家今年针对入职、入学禁查乙肝所出台的新文件(众所周知,不列举),同时查询了全国各省2010公务员招考中,针对普通警察(非特警)体检相关的最新出台文件、通知、政策补充。
截止目前,已确定
江苏、浙江、福建、海南、云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待补充)的政府,都已经做出了警察招考禁查乙肝的通知
(相当一部分是网友、舆论努力的结果)
。先将各政府通告、新闻的网址链接列举如下,供大家了解情况(山东的有关领导们,希望你们也看到):
安徽:《关于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中“肝炎”项目的通知》
http://www.ahgkw.org/show/5274.html
福建:《关于福建省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
http://www.fjkl.gov.cn/news/226a1e0f-91d3-4441-ae8e-b452589ee3ac
湖南省:取消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时乙肝五项的检测
http://www.hainan.gov.cn/code/V3/wsxf/wsxf.show.php?id=18570
江苏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机关招考警察不再检查乙肝五项
http://sz.yangtse.com/jiangsuxinwen/2010-03-19/261283.html
湖北省:除公安特警外,一律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http://www.hbrs.gov.cn/article.aspx?articleid=3764
江西省:《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3/103019922687.shtml
既然诸多其他省份的政府已经单独出文,明确警察招考禁查乙肝,那么山东省的相关部门,为何迟迟不有所行动、甚至做出与国家政策、其他省份政策明显相反的解释、并且即将“以实际行动”做出“反例”呢?
本人于5月27日同时致信山东省省长信箱及省司法厅厅长信箱(内容见下),就上述问题提出咨询。厅长信箱截止现在未见回信;省长邮箱于28日回信,内容为:“对于您来信提出的事项,我们建议您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以下为本人的信件内容:
尊敬的省领导:
您好!
山东省今年公布的《关于2010年招考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6号)中提到:“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招考条件中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要求执行。”同时注明:“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鲁人社〔2010〕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年初,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其中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有关项目修改为:“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且明确:“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包括普通的公安警察、司法警察等)
如上,国家现已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做出了新的修改和规定。本人今年报考了省属某监狱岗位,现即将进入体检阶段。截至目前,山东省有关部门在今年有关监狱单位招考公务员的各项文件、通知中均未要求和提及要进行乙肝五项的体检均,并未提到监狱岗位要执行特殊体检标准(如“参照公安警察体检标准”、“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这是否说明该岗位的体检工作是按照普通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检查?并且遵循、执行国家今年修订过的体检标准?
另外,近期一些省份单独出台了相关文件和明文通知(《关于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中“肝炎”项目的通知》、《关于福建省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 ;以及江苏、云南、湖北等),书面确定不再执行与国家新规定不一致的标准。不知贵部门在山东省今年的公务员招考进程中,是否会针对一些岗位的体检项目,单独出文予以明确?何时?
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与国家新规定明显冲突):
“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亟盼回复!致以感谢!
一名期待平等与尊重的考生
(未完待续,晚些我会写出我咨询各部门时的情况,并公布相关电话和网址。希望大家能联起手来,一同促使山东早日出台正确的文件!
身为山东的考生,我现在非常失落,多年的努力也许将付之一炬。但是我愿意用一己之力,冲破那层压在身上的网!我同样相信,咱们山东人的力量!山东政府的正确领导!山东的战友们,全国的战友们,请帮助我!帮助我们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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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2:26
没有人回帖……
就算是山东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我觉得也是值得的
以下公布本人咨询过的山东省各部门电话、网址:
山东省政府官网·省长信箱(一般一至两天有回复):
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142/index.html
山东省卫生厅·投诉信箱: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08/5/31/art_2367_148567.html
山东省卫生厅·在线咨询: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09/3/13/art_2366_177935.html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信箱: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09/3/13/art_2366_177936.html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信箱:
[email protected]
作者:
tlz1016
时间:
2010-5-29 13:19
山东只有你一个人~~~不会吧,建个山东的QQ群吧,把那山东的人都拉入伙,一起战斗。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3:26
标题:
感谢tlz1016
感谢tlz1016给予的回复和建议!我这就去建立一个山东的qq群
山东的战友们,你们在哪里?
作者:
tlz1016
时间:
2010-5-29 13:29
标题:
帮你投诉一下!
投诉内容:
本人于5月28日打通山东省卫生厅电话(0531-67876280),咨询今年山东省公务员招考中,有关警察(普通警察)岗位的体检项目,该工作人员给出了明确答复:“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依然检查乙肝五项”。(录音已留存)
本人在近两天仔细研究了国家今年针对入职、入学禁查乙肝所出台的新文件(众所周知,不列举),同时查询了全国各省2010公务员招考中,针对普通警察(非特警)体检相关的最新出台文件、通知、政策补充。
截止目前,已确定江苏、浙江、福建、海南、云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待补充)的政府,都已经做出了警察招考禁查乙肝的通知(相当一部分是网友、舆论努力的结果)。先将各政府通告、新闻的网址链接列举如下,供大家了解情况(山东的有关领导们,希望你们也看到):
安徽:《关于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中“肝炎”项目的通知》
http://www.ahgkw.org/show/5274.html
福建:《关于福建省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
http://www.fjkl.gov.cn/news/226a1e0f-91d3-4441-ae8e-b452589ee3ac
湖南省:取消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时乙肝五项的检测
http://www.hainan.gov.cn/code/V3/wsxf/wsxf.show.php?id=18570
江苏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机关招考警察不再检查乙肝五项
http://sz.yangtse.com/jiangsuxinwen/2010-03-19/261283.html
湖北省:除公安特警外,一律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http://www.hbrs.gov.cn/article.aspx?articleid=3764
江西省:《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3/103019922687.shtml
既然诸多其他省份的政府已经单独出文,明确警察招考禁查乙肝,那么山东省的相关部门,为何迟迟不有所行动、甚至做出与国家政策、其他省份政策明显相反的解释、并且即将“以实际行动”做出“反例”呢?
此投诉信同时抄送给省长,省委书记!
////////////////////////////////////////////
投诉网址: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08/5/31/art_2367_148567.html
正在提交数据....
您的信息已提交,请等候处理。
此外请务必记录以下信息,以便您在日后查询处理信息。
您的投诉序号是: 16612
您的查询密码是: 111111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3:39
标题:
再次感谢tlz1016!!
再次感谢tlz1016!!你的付出让我感受到温暖和力量!
我刚刚向山东省体检办的监督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发去了求助邮件,等待回复!
qq群已建立!
肝胆相照的山东战友们,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了应属于我们的美好生活,拿出山东大汉的血性和勇气!
请加入:
qq群号:104752583
群名称:肝胆相照山东人!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4:20
标题:
打击!
刚刚匿名打电话至此次报考的单位(监狱),问询是否在接下来的体检中要检查乙肝五项?
回复:“不按国家新出台的总规定,按照监狱警察的体检标准执行!”
心灰意冷!难道就这样等着被刷下来??!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5:02
标题:
山东政府各部门电话
我知道 爬的越高
或许登顶 一览众山小
或者跌落 入万丈深渊
我依然坚定的攀爬
山东政府各部门电话: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531-86021185(公务员局考录处); 0531-86911155(办公室)
山东省卫生厅: 0531-67876280 (体检科&监督电话,就是这里对我宣判了“死刑”) 0531-67876195 (监察办)
山东省委组织部: 0531-82908141 (办公室)
山东省纪检委: 0531-96912345 (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0531-88555667 (公务员考试部)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15:34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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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闲情2010
时间:
2010-5-29 15:51
山东的朋友你太急了吧
好好看看公安厅的文件
人家说的很清楚
不查乙肝项目
卫生厅的肯定是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体检的
如果我们湖北能有山东这样的政策我们就幸福了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5:53
标题:
感谢绝世赢贼!
谢谢你的跟帖和留言!我将马上向湖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和人社厅发去邮件,以支援你的行动!
不过,你可能没看清我上面的帖子内容,我报考的是山东省的
监狱警察
,监狱属于司法厅下属单位,而非公安厅下属,你链接出的《2010年山东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招考人民警察报名须知 》中的“九、其他”中的规定,应给不对我所报考的监狱警察岗位产生约束……
最打击人的是,我直接咨询到招考单位,给出的答复也是要检查乙肝五项。
请帮忙分析《关于2010年山东省招考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
http://www.sdrs.gov.cn/Info/Content.asp?lmid=46&id=5842
其中的“体检标准”说的很含糊: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等有关规定
以及招考条件中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要求执行。”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6:04
标题:
感谢闲情2010的回帖!
闲情2010你好! 请参考楼上我给绝世赢贼的回复
关于你们湖北目前的情况,个人感觉,湖北省人事厅网站上登出的“除公安特警外,一律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http://www.hbrs.gov.cn/article.aspx?articleid=3764
应当是具有统领作用的,至于湖北省刚发出的那个《湖北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使用2010年标准的问题,应该是官僚办公一个粗心之过——如果真照此执行,岂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
当然,我非常理解你们现在的困惑,因为我的处境,几乎和你们一样。
所以,坚决的支持你们!
作者:
闲情2010
时间:
2010-5-29 16:07
你说
让我们怎么办?
都是战友义不容辞
电话轰油炸还是怎么?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16: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闲情2010
时间:
2010-5-29 16:10
追随我大哥绝世赢贼
让山东尽快解放
作者:
xiaguodong10
时间:
2010-5-29 16:15
楼主你好,我也是山东的,我在济南,你可能是太着急太害怕了!其实山东省对《同知》的执行力度相对其他省份还是很好的!(如真的不行我们一起投诉)
希望你能安心体检,别太多想了!相信你能成功的!期待你的好消息。加油
作者:
闲情2010
时间:
2010-5-29 16:18
是的
我也觉得山东比湖北的政策好
安心去体检
不要你了
就大胆跟他们斗
怕个球
家宝说了:“就业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尊严”,它们连你最基本的尊严都不给了还弄球
起来枪来收集证据,全国战友声援你。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6:22
标题:
To:绝世赢贼&闲情2010
二位朋友真是太可爱了,不管今年的结果如何,愿意和你们成为朋友
再次感谢你们的支持!我会在近两天明确一些有效的投诉目标,以及几种文字模本,希望到时候得到你们的帮助!
作者:
闲情2010
时间:
2010-5-29 16:23
没问题
只要你有需要就联系我们
作者:
闲情2010
时间:
2010-5-29 16:25
我们湖北现在也要人帮助
同志们昨天阅读了湖北官方的招考公告
问题严重的很
文件并没有明确指出除公安特警以外不再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查。此外,检察院,法院的体检标准按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来。即检,法也要进行五项检测,携带者是一票否决。
所以大家想要有工作的就和我们一起努力申诉,好让管理层出台一个明确的招考公告。
只要官方有“除公安特警以外不再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我们就彻底胜利了
省委组织部:02787231389
省公务员局:02787235179
改变命运也许就是你的一个电话
查看详细资料
编辑 引用 使用道具 报告 回复 TOP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6:26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感谢xiaguodong10!终于有一个老乡出现了,我也是济南的,很高兴遇到你!
你讲到“山东省对《通知》的执行力度相对其他省份还是很好的”,谢谢!很大的宽慰了我现在的情绪。只是不清楚,你同样也是今年警察类的考生吗?还是过来人前辈?你是怎样得知这一情况的呢?
希望能交流和得到你的帮助!愿意的话请加入我刚建立的qq群:104752583 或者给我回帖
(我出去一趟 晚些回来 再次感谢!)
作者:
天之舞
时间:
2010-5-29 16:32
请问青岛哪家医院tj比较松啊?本人即将入职青岛一共,入职tj时,本人自己选医院,自己去,也自己拿结果,请问哪家医院比较松?我想让朋友代替,就是不看照片那种
有知道的麻烦告诉一声,非常感谢
作者:
xiaguodong10
时间:
2010-5-29 16:36
我不是警察,我是大三,但我现在做的是餐饮工作!其实山东的战友群有好几个了!你可以去齐鲁版看看!在济南体检中心还是很老实的,没几个私自乱来的!
作者:
快乐必胜
时间:
2010-5-29 18:28
标题:
请教
山东省长信箱怎么操作?我点击省长信箱开始写信填好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确认后总重复出现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页望指教!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8:34
标题:
回复xiaguodong10
谢谢你提供的信息 我现在担心的就是现在即将遇上的特殊情况:报了监狱警察岗位,不知道招人单位会不会拿出和国家新发布的《通知》明显相悖的《狱警体检标准》来卡人! 现在没有一个说了算的地方给我明确答复,至于我投诉至政府的邮件更是迟迟没有回应……
我会去齐鲁版和其他战友群看看~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18:38
标题:
回复快乐必胜
我也遇到过和你一样的情况,貌似省长信箱的那个“注册后发信”的功能就是个摆设!糊弄人的!
我用的是第二个勾选项:“我不想注册,直接发信”,勾上后,再“转到下一步”,就可以写信了
重要提示:一定要随写随保存!写完后点“发送”前,一定把信件正文全选后保存一下!我遇到过两次了,一点“发送”就提示一个错误,前面白写了!
p.s. 也是山东朋友吗?你的情况是?
作者:
快乐必胜
时间:
2010-5-29 19:35
标题:
谢谢指教
谢谢楼上指教!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20:30
看来这个版块的山东朋友很少啊~得转个贴去齐鲁版块
对于我的情况,大家有什么好建议,请不吝指点!
(p.s.我现在除了向山东各政府信箱里写信,还有什么办法?咨询投诉电话8成没人接或者打不通。招考单位给出的答复明显违反国家新政策,我难道就这么等死吗?)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21: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21: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0-5-29 21:03
发了,湖北战友来支持!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21: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21:07
感谢湖北战友们的大力支持 哎 今天数你们最热情了
绝世赢贼 听取你的建议 周一我尝试发个ems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21: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21: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21: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29 21:19
标题:
再次感谢绝世赢贼!
好人啊 啥不说了 内牛满面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9 21: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30 13:34
已经过去一天,此贴在“齐鲁之家”版块迟迟没有通过审核,不知道什么原因……
今天,我决定向山东省政府几大部门寄去EMS邮件,告诉他们今年监狱招警中的违规做法!
作者:
闲情2010
时间:
2010-5-30 15:43
行到起来
成为我们中的一份子
今天早上,我分别给湖北省委组织部,邮件编号EE760000863CS
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邮件编号EE760000996CS
省公务员管理局,邮件编号EE760000885CS
发了三个EMS邮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碎乙肝歧视
亲爱的战友们,如果你们忙,没时间发邮件。
那就请你们拿起电话,拨打
大家想要有工作的就和我们一起努力申诉,好让管理层出台一个明确的招考公告。
只要官方有“除公安特警以外不再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我们就彻底胜利了
省委组织部:02787231389
省公务员局:02787235179
毕竟电话能直接让管理层听到我们的声音
作者:
zw185510036
时间:
2010-5-30 19:21
大家都来帮忙顶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30 20:32
用一天的时间 写完了寄给山东省省长、省委组织部、卫生厅、人保厅的信件 将尽早发出! 再次呼吁大家的支持!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30 22:00
自己顶上去
作者:
盼春天
时间:
2010-5-31 09:21
我也是山东的,请问,可以打哪个电话咨询?我也打个电话问问。
作者:
txtp
时间:
2010-5-31 10:28
山东落实三部委通知很差,有很多医院仍在查乙肝!必须行动起来维权!!!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31 13:45
标题:
回复~
谢谢楼上的支持~
回复盼春天: 请问你也是报的警察岗位吗 希望能联起手来 一起维权!!
我手里的政府电话一大串了 我只给你提供几个能回复的、有价值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务员局: 0531-86901611 0531-86080052
山东省卫生厅 监督投诉电话: 0531-86876280 (感觉这里的人啥都不懂 说的话都不合法规)
山东省委组织部 办公室 0531-82908141
另外 请加入我建立的群
104752583
一起维护山东考生的合法权益 不要让我们的十年寒窗苦 被违规操作所付之一炬!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31 14:58
标题:
正面消息!
今天收到了山东省体检办的电子邮件回信 <
[email protected]
>
你好,如您所应聘职位不属于武警、公安特警,将统一按照新修订公务员体检办法实行。
另外,电话中我说的是,因为我对公安的组织结构不是很清楚,所以请明确你所应聘的“狱警”是否属于公安警察范围,而并不是说所有的警察都参照公安特警体检标准。
看答复,应该和我之前咨询的省卫生厅咨询电话,属于一个部门。解释发生了变化,不知道,是否政策松动的迹象呢??
今天开始,继续写信、发邮件、打电话
战友们,请支持~~
作者:
坏坏勇
时间:
2010-5-31 15:20
标题:
顶
湖北战友前来助阵,我这次也要考湖北的监狱警察!
作者:
178hhhhhh
时间:
2010-5-31 15:39
我也是山东的,正想报考公务员,也很想报考警察。如果楼主这次代表我们山东的兄弟姐妹胜利了的话我们就解放了,我明年也一定会报考山东的警察。我也将打电话咨询,助楼主一臂之力。等体检有结果来来说一下,好结果我们一起庆祝,坏结果我们继续努力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31 15:41
标题:
谢谢178hhhhhh
谢谢楼上老乡支持!!! 请和我联起手来 尽早打破歧视限制!!
哪怕我今天所做的一切努力 只能让后来人获取成果 我觉得 也是值得的!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31 15:43
178hhhhhh 请参照我贴子第一页的“省长信箱”的地址 可以直接拷贝我的信件内容 简单修改 然后发过去
一两天肯定有回复(我的第一封信,回信说“请直接联系有关部门”;后几封信,回信说“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发帖的人多了 我们的希望就越来越大!!
谢谢!!为了我们自己!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31 16:11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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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5-31 21:56
晚上收到短信 山东省省长、省委组织部、卫生厅、人保厅均已收到我寄出的ems
不知道明天 是否会接到好消息的电话呢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6-1 09:49
山东的战友们,请合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务员局: 0531-86901611
山东省 省长邮箱:
http://www.sd.gov.cn/col/col142/index.html
另外,请加入我建立的群 104752583
作者:
闲情2010
时间:
2010-6-1 12:16
行到起来
成为我们中的一份子
今天早上,我分别给湖北省委组织部,邮件编号EE760000863CS
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邮件编号EE760000996CS
省公务员管理局,邮件编号EE760000885CS
发了三个EMS邮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碎乙肝歧视
亲爱的战友们,如果你们忙,没时间发邮件。
那就请你们拿起电话,拨打
大家想要有工作的就和我们一起努力申诉,好让管理层出台一个明确的招考公告。
只要官方有“除公安特警以外不再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我们就彻底胜利了
湖北省委组织部:02787231389
湖北省公务员局:02787235179
毕竟电话能直接让管理层听到我们的声音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6-1 21:32
寄出给山东省个政府部门的ems 已经第三天
无回信 无电话
作者:
心诚之人
时间:
2010-6-1 21:42
我这边已经胜利了,祝你也能够胜利哈。。。。加油加油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6-1 21:47
谢谢心诚之人!给传授一些经验啊~~~
作者:
123@123
时间:
2010-6-1 21:52
楼主可以将招与考单位的通话记录录音,在电话里请问对方的姓名和职位(委婉点),最后再告诉他这个通话过程已经录音,会向上级部门反映。
其实就算体检因为乙肝问题被淘汰,也可以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告他,如果法院判你胜诉的话,你还是会成功入职的。(当然这是最后的办法了,但也是不得不为之的方法)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6-1 22:08
标题:
谢谢123@123!
真心感谢123@123的帮助!你的建议 我记下了 我依然对山东抱有信心!说过分点 邪不胜正!
作者:
心诚之人
时间:
2010-6-1 22:31
你注意下下短信息吧。。。。我们当时也没有留底。我让朋友重新帮你找了一下下。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6-2 09:05
已查收!谢谢 心诚之人!
作者:
123@123
时间:
2010-6-2 20:50
也许山东的情况会在你的努力下发生质的变化,
也许你会在山东乙肝的权益发展历史中会成为里程碑式的人物。
感谢你,积极的生活态度。你会因为你的人生态度而改变自己的一生,改变自己的命运。
主观为己,客观为人。
谢谢你,楼主。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6-3 08:57
标题:
感谢123@123的支持
你的话让我再一次感受到兄弟一般的温暖
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我依然相信 我付出过
哪怕我的努力只能为现实的改变产生一点点的影响
我觉得也值了
作者:
123@123
时间:
2010-6-3 20:38
嘿,兄弟,你真棒!!!
作者:
沉睡的冰
时间:
2010-6-4 09:16
作者:
幼儿入托
时间:
2010-6-4 09:24
这个要支持,大家方便的都来发传真,打电话!
作者:
freewind3
时间:
2010-6-4 10:01
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我打过的政府电话一大串了 我列出来几个有价值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务员局: 0531-86901611 0531-86021185(这个是官方公布的号 貌似永远没人接)
山东省卫生厅 监督投诉电话: 0531-86876280
山东省委组织部 办公室 0531-82908141
山东省 省长邮箱(两日内给回复,但感觉像敷衍):
http://www.sd.gov.cn/col/col142/index.html
另外 请各地参见公考、考警的战友加入我们建立的公检法群 104752583 (战友越来越多,感动!)
一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不要让我们的十年寒窗苦 被违规操作所付之一炬!
作者:
ljbupa
时间:
2010-6-4 10:15
支持一下考警的战友们
作者:
心诚之人
时间:
2010-6-4 10:20
加油加油,浙江在那刀刃上都可以改掉,你们也要使劲努力,而且现在有很多省份都改了,他们偏偏不改,就是违背文件精神的。。。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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