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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海等10省市启动器官捐献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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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tz
时间:
2010-5-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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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海等10省市启动器官捐献试点
天津上海等10省市启动器官捐献试点
http://news.sina.com.cn/c/2010-05-02/045420192157.shtml
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共同启动全国10省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在天津、辽宁、上海等10个省市,就人体器官捐献的招募、获取和分配等工作进行全面探索,为期1年。待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招募网络在全国铺开,有身后捐献器官意愿的公民,可就近登记捐献,并成为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者。
红会筹建捐献志愿者库
中国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最近忙于与卫生部合作,筹建一个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其中包括为有捐献身体器官的爱心人士建立覆盖全国的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者库。
与器官捐献志愿者库对接的,将是全国160余家卫生部指定医院的器官移植中心,以及每年150万等待接受器官移植救命的重症患者。
卫生部门统计显示,每年150万名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中,只有约1万人找到了器官源,获得移植。
中国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介绍,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共同启动全国10省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率先以天津、辽宁、上海等10个东、中部省、市为试点,为期1年,探索人体器官捐献的招募、器官的获取和分配模式,做好人员培训和对接,并开展社会宣传和器官捐献志愿者招募、登记、入库工作;明年3月,有望收到人体器官志愿捐献与临床移植器官获得试点的首份总结报告,“若顺利,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招募网络将在全国铺开”。这意味着,我国确立了人体器官“自愿无偿捐献、供给临床治病救人需要”的基本原则。
不久后,有身后捐献器官意愿的公民,便可到当地省级红十字会下属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登记成为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者。
王平表示,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招募工作,任重而道远。影响成功的关键,是志愿者生前的意愿如何在其身后达成,以及捐献的器官如何能够找到需要的病人,并及时送到等待实施移植手术的医院,“这不仅仅涉及一个发达的信息网络和搜索系统,更需要器官捐献志愿者库与器官移植两个库的完善对接”。
法律和观念阻碍捐献推广
今年“两会”期间,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现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修订,或将明确“捐赠者可选择临床死亡标准,是脑死亡或心跳停止死亡”。
309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李州利说,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病例,少数“植物人”可能苏醒,脑死亡病人的全脑则呈现器质性的损伤,虽有心跳,却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应消失,经颅多普勒B超显示脑死亡。脑死亡是永久的、不可逆的。
有观点认为,设定脑死亡标准,是为了获取良好的移植器官。对此,黄洁夫指出,这是群众认识上的误区,“设定脑死亡并非跟捐献有关。”
李州利说,到目前为止,全国也只有200多例脑死亡器官捐赠病例,这主要还是来自法律、观念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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