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处刑人终于走了 世界平和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春风行动    时间: 2010-4-30 15:59     标题: 处刑人终于走了 世界平和了

吵架我不喜欢 骂人始终是不对的
但是不可否认 他做了很多事 所以尽管有很多不对的地方(骂人) 但是总体还是非常肯定的

处刑人 反歧视的执着 让人佩服
对于论坛里一味的 批斗他什么都没有做 处刑人是看客 说句实话 这些话谁都觉得非常的搞笑 也许包括说话的本人在内

其实反歧视 只要你去做 ID并没有什么 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做了一些事我们要肯定 肯定这个词 难道真的很难

这是一个整体 已经丧失了独立思考的时代 每个人都需要喂才能活下来 所以不要苛求太多
反歧视只是义务 没有工钱 每个人都有当看客的权力 当然每个人都有不帮看客的权力
偶做完这个活动后 此ID也会禁止发言

声明:此ID不是处刑人 马甲

[ 本帖最后由 春风行动 于 2010-4-30 16:38 编辑 ]
作者: suibianqu    时间: 2010-4-30 19:29

小路所做的事,很多人都会看在眼里,不会忘记的。。。只是希望大家互相包容。。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10-4-30 19:34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我都很欣赏并且敬佩他!他也是一个实干家!

只要我关注乙肝歧视一天,我都会记得此论坛曾经有一位英雄叫小路!

作者: 599    时间: 2010-4-30 19:39


作者: 天堂路上    时间: 2010-4-30 19:55

送小路一句话--------------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作者: tyqtyqtyq    时间: 2010-4-30 20:23

为什么啊?
作者: 123@123    时间: 2010-4-30 20:52


作者: jszay    时间: 2010-4-30 21:00


作者: deadheart88    时间: 2010-4-30 22:33

走了?!他非常不错啊,是个实干家
作者: xia704168    时间: 2010-4-30 23:18

顶一下小路,走了很遗憾
作者: stephen1001    时间: 2010-4-30 23:26

论坛里也有政治斗争。。。。
作者: 坚强伍六一    时间: 2010-5-1 20:07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无论在哪里,我们都支持你,理解你,祝好!
作者: 被自杀    时间: 2010-5-1 20: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是谁-辉    时间: 2010-5-1 22: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haojyin8    时间: 2010-5-2 00:12

论在哪里,我们都支持你,理解你
作者: goaboard    时间: 2010-5-2 06:46

他确实做了很多事情,多些宽容吧!
作者: 被自杀    时间: 2010-5-2 07: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特深沉    时间: 2010-5-2 07:46

“平和” “清静”不是论坛追求的目标
作者: 桂子    时间: 2010-5-2 08:57

小路,或处刑人 为我们这个群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如果累了,可以休息;如果愿意回来,依然很欢迎,即使是当做看客也欢迎。
感谢小路,感谢处刑人!
作者: 莺飞忆江南    时间: 2010-5-2 09:26

其实他有时候扮演的是个监督者的角色。能让对方反思。如能稍微改变下激烈的作风就好了。我想或许他也需要自我反思下,为什么自己付出这么多而最终选择离开。
作者: 微笑@@    时间: 2010-5-2 10:52

回来吧,大家都冷静冷静,这里是我们的小窝,大家都多一份理解与宽容。
作者: 开心一客    时间: 2010-5-2 11:12

很有能力的人,哎,论坛里为什么要这样斗来斗去 呢
作者: 雷雷春风    时间: 2010-5-2 12:39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我都很欣赏并且敬佩他!
作者: river22222    时间: 2010-5-2 13:40

是啊,我也很喜欢他!
作者: 利益链    时间: 2010-5-2 15:59

小路也好,处刑人也罢。一分为二看待一个人。

别就处刑人借题发挥。

不论你以什么形式维权,目的只有一个:消除乙肝歧视,共建和谐社会。任何合法的维权都应该支持,而不是讽刺、挖苦,否定。
作者: 利益链    时间: 2010-5-2 16:13

如果抱有某种目的去夸奖一个人或否定一个人,那你的目的已偏离了维权的初衷。
作者: 利益链    时间: 2010-5-2 16:32

此外,我们不难看出,小路也好,处刑人也罢。任何人都没有主动攻击他,只看到他专门对准在论坛中较活跃的人士。他们仅仅是对他予以了必要的反驳。

由于种种原因,也许论坛中会有更多的老战友离开论坛,也许他们会以新的ID在论坛中发表自己的看法。

相互攻击,特别是主动去攻击他人甚至对他人所做的事情予以否定或质疑很不应该,正如楼主所说的,大家都是做义工,没有人收取报酬,所以互相尊重,才是最重要的。
这一话题已严重偏离了本版主题。

楼主的观点,大别山林的观点以及614的观点都没离开人权至上的基本观点。
作者: 春风行动    时间: 2010-5-2 16:57

原帖由 利益链 于 2010-5-2 16:32 发表
此外,我们不难看出,小路也好,处刑人也罢。任何人都没有主动攻击他,只看到他专门对准在论坛中较活跃的人士。他们仅仅是对他予以了必要的反驳。

由于种种原因,也许论坛中会有更多的老战友离开论坛,也许他们会以新的ID在论坛中发表自己的看法。

相互攻击,特别是主动去攻击他人甚至对他人所做的事情予以否定或质疑很不应该,正如楼主所说的,大家都是做义工,没有人收取报酬,所以互相尊重,才是最重要的。
这一话题已严重偏离了本版主题。

楼主的观点,大别山林的观点以及614的观点都没离开人权至上的基本观点。


我现在只和朋友做 自己的事
我不会赞成论坛里任何人的观点 而且反对人权至上的观点 我一直认为他的这个观点解决不了问题
我也向他表达过 我也把写的稿子给人权至上看了

我对人权至上 有一点欣赏的地方:我反对他 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谈 商量交流问题

推销 乙肝体检表匿名、不指定医院  让体检回归市场经济 是阐述的话题

处刑人说的话 也许不对 他有不理智的地方 但是论坛里的反击他的观念呢:全盘的否认他

还有 此ID起码有三、四个人在用

[ 本帖最后由 春风行动 于 2010-5-2 17:15 编辑 ]
作者: stlx    时间: 2010-5-2 17:11

我们应该包容他,不应为一些过错就否定了一个人的一切,希望他还能回来,与我们大家一起战斗。
我们每个人的遭遇已经很不幸了,为什么还要在伤口上撒盐呢?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
作者: 利益链    时间: 2010-5-2 17:26

原帖由 春风行动 于 2010-5-2 16:57 发表


我现在只和朋友做 自己的事
我不会赞成论坛里任何人的观点 而且反对人权至上的观点 我一直认为他的这个观点解决不了问题
我也向他表达过 我也把写的稿子给人权至上看了

我对人权至上 有一点欣赏的地方:我反对他 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谈 商量交流问题
这正是你与处刑人不同之处,处刑人的最大弱点就在于否定他人的一切,怀疑他人的付出。而你却是阐述观点上的不同,而不是否定人权至上所做的事情。

此外,我也看到你的一些观点,确实很好,但同样是在人权至上的观点上予以了加工,升华。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5-2 17:29

原帖由 利益链 于 2010-5-2 16:32 发表
此外,我们不难看出,小路也好,处刑人也罢。任何人都没有主动攻击他,只看到他专门对准在论坛中较活跃的人士。他们仅仅是对他予以了必要的反驳。

由于种种原因,也许论坛中会有更多的老战友离开论坛,也许他们会以新的ID在论坛 ...


可以推出,楼上的是老会员,新ID出现的。并且我们还很熟
作者: 被自杀    时间: 2010-5-2 17: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桂子    时间: 2010-5-2 17:29

同意楼上的,春风行动 更理性。
作者: 春风行动    时间: 2010-5-2 17:47

原帖由 利益链 于 2010-5-2 17:26 发表
这正是你与处刑人不同之处,处刑人的最大弱点就在于否定他人的一切,怀疑他人的付出。而你却是阐述观点上的不同,而不是否定人权至上所做的事情。

此外,我也看到你的一些观点,确实很好,但同样是在人权至上的观点上予以了加工,升华。


此外,我也看到你的一些观点,确实很好,但同样是在人权至上的观点上予以了加工,升华。

这点我不赞成

人权至上的特点现在是:开单 至于 非医学的乙肝检测 只是理论分析 实际执行上可操作性 没有多阐述

我最近花了一个星期调查写的稿子 没有考虑在人权至上观点上加工、升华  而是很多战友跟我反应的问题 共同商量的

我的观点 主要是 推销 :12号文件出台后 乙肝体检现在只是个人医学上的需要 乙肝体检单必须匿名(或者以编号形式出现)
再就是 不指定医院(医院上门服务 或者 自己去指定医院) 让体检真正回归到市场经济 垃圾小医院自然就淘汰了

不要总说处刑人怎么样 对于他好的地方就会肯定 不肯定也不用全盘的否定
我对此人印象不一定多好 但是做的事就应该赞成
他现在左右不了论坛的方向 所以说说就行 反对他也要说到位 辩证嘛
每个人都有不反歧视的权力 也许我的话给大家带来了困扰 所以一段时间后 此ID也会申请禁言

五一后抽时间 我和一些朋友 都会打电话卫生厅问看看的 搞地方也要长久
向总理投诉本来不是两天的事 也要长久 在总体不反歧视的情况下 明显后劲不足 一个月一封挂号就行

没什么 我觉得很还是感谢小路 想亲自说下的 虽然不太喜欢他 有点怕他

这个帖子 我是以一种很平淡的语气写的 根本就没想到过回帖子
搞不懂为什么 有些人 就总给我发短消息
所有短消息我都不会看的

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力 而且我没有进行人身攻击 没有骂人 侮辱人


[ 本帖最后由 春风行动 于 2010-5-2 18:00 编辑 ]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5-2 18:04

欢迎搂主参考一下: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p;extra=&page=1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5-2 18:16

楼主关于处刑人一说有误,我对于他的评价就是:一个好骂人的维权者!你可以 想一下,我们到这里来的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但是目的都是一致的:为了讨一个公道,每个人不管干什么都是自己的自由,无论如何,任何人都没有必要 也没有理由去骂其他人。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在这里以任何方式 去强行指导其他人。比如,搂主,正在这里发表高见,忽有一人来对你加以指导,而且指导方式 是那种骂的方式,你能接受吗?
作者: 利益链    时间: 2010-5-2 18:51

原帖由 春风行动 于 2010-5-2 17:47 发表


此外,我也看到你的一些观点,确实很好,但同样是在人权至上的观点上予以了加工,升华。

这点我不赞成

人权至上的特点现在是:开单 至于 非医学的乙肝检测 只是理论分析 实际执行上可操作性 没有多阐述

我最近花了一个星 ...
这个帖子 我是以一种很平淡的语气写的 根本就没想到过回帖子
搞不懂为什么 有些人 就总给我发短消息
所有短消息我都不会看的

看不看是你的权力,删不删也是你的权力,但我提醒你删除,对你有好处。

在本论坛中,人权至上的观点是基础,至少现在是。我们需要对问题分析透彻的战友。这句话应该不会伤害楼主。请理解!
作者: 坚强伍六一    时间: 2010-5-2 20:31

宽容、相互谅解、你们都是对的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犹如银币的两面。
团结起来,我们就不比任何人差!
作者: tyqtyqtyq    时间: 2010-5-2 20:40

怎么战友之间为什么这么不能容人呢?哎
作者: 被自杀    时间: 2010-5-3 08: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iai    时间: 2010-5-6 23:04

小路,或处刑人 为我们这个群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如果累了,可以休息;如果愿意回来,依然很欢迎,即使是当做看客也欢迎。
感谢小路,感谢处刑人!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5-6 23:05

处刑人走了是维权力量的一大损失
作者: tyqtyqtyq    时间: 2010-5-7 17:54

是啊!同意
作者: 羊半仙    时间: 2010-5-8 10:25     标题: 处刑人走了是维权力量的一大损失

处刑人走了是维权力量的一大损失
作者: 利益链    时间: 2010-5-14 15:17


作者: okone    时间: 2010-5-14 22:25

原帖由 利益链 于 2010-5-14 15:17 发表

处刑人走了 614真高兴呀。连马甲都兴奋的发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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