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心肝宝贝发起的官司:请战友一起来找己方依据、对方漏洞 [打印本页]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0-4-29 21:07     标题: 心肝宝贝发起的官司:请战友一起来找己方依据、对方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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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肝@宝贝 战友的官司已经打响,以下是部分媒体的报道,请战友们一起来关注和分析,集思广益,把医院和企业的漏洞找得越多越好,把咱们的依据找得越多越好。

南方都市报《乙肝患者告医务室泄露隐私》
http://gcontent.nddaily.com/b/b0 ... log/17b/7f3bac.html

广州日报《体检报告被泄密,乙肝患者怒告企业和医院》
http://medicine.people.com.cn/GB/11481696.html

东莞日报《乙肝携带者求职落聘告体检单位泄露隐私》
http://epaper.timedg.com/html/2010-04/29/content_432491.htm

东莞时报《乙肝病毒携带者丢工作,状告体检医疗机构及用人单位》
http://dgtime.timedg.com/html/2010-04/29/content_4324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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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抛砖引玉

一、点滴解读

“医院方称,“小陶担心个人隐私泄漏,却到处在网络或找媒体发布自身患乙肝的隐私,我们对这有些不解。”
——纯属扯淡。你医院擅自泄露我的隐私,是你医院违法;我自己主动公开(纯属个人私事),关你医院鸟事。

二、两处思考

1、三部委210通知出台之前,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医院不能在入职体检中查乙肝?不能泄漏乙肝隐私?
2、什么级别的医疗机构才有资格接收体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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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找到《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以“乙肝歧视”为例(第六版)》,北京益仁平中心、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2009年12月。对 战友 发起的官司用处极大。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84293-1-1.html

这是铁马大哥他们精心整理出的珍贵资料,请战友们及时下载,保存到自己的电脑或U盘上。我刚才想去益仁平中心下载第七版,发现上不去了。

我准备打印一份。强烈建议心肝宝贝战友也打印一份,对正在进行中的官司,会有很大帮助。

[ 本帖最后由 生存权利 于 2010-4-30 12:42 编辑 ]
作者: steven_tian    时间: 2010-4-29 21:38

怎么报道说,愿和解呀????
作者: jszay    时间: 2010-4-29 21:43

媒体的报道好不负责任,“乙肝患者”我崩溃,是携带者!!!!!
作者: jszay    时间: 2010-4-29 21:45

原帖由 steven_tian 于 2010-4-29 21:38 发表
怎么报道说,愿和解呀????

您这话什么意思啊 ?和解不和解只要有媒体关注了就好了,剩下的事情心肝宝贝自己会处理啊。您不同意和解?那您也来起诉一次吧~进行到底~我会在精神和物质上都支持你,不敢做只在这里说大话,看着就烦!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0-4-29 21:49

原帖由 steven_tian 于 2010-4-29 21:38 发表
怎么报道说,愿和解呀????


1、战友似乎有些误解。这里的“和解”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得被告把钱赔到位才成。其实只要医院愿意把钱赔到位,“和解”也是乙肝人的胜利。
2、打官司为了什么?为了让施害者付出一定的代价。多赔一些钱,也是一种很大的违法代价。
3、随风战友去年告企业,企业愿意把钱赔到位,随风战友也接受了“和解”。我觉得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认为,凡是挺身而出的战友,都是英雄;我们这些二线的乙肝人,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把他们当Qiang使。

[ 本帖最后由 生存权利 于 2010-4-29 22:00 编辑 ]
作者: steven_tian    时间: 2010-4-29 22:11

原帖由 jszay 于 2010-4-29 21:45 发表

您这话什么意思啊 ?和解不和解只要有媒体关注了就好了,剩下的事情心肝宝贝自己会处理啊。您不同意和解?那您也来起诉一次吧~进行到底~我会在精神和物质上都支持你,不敢做只在这里说大话,看着就烦! ...


你烦,我还烦呢,我只是看见前面心肝宝贝说的绝不和解,所以看煤体报告,不知道他们是否真实,所以求证.
而且,和不和解都是一种胜利,难道这样问一下,就不可以.
这样说有问题吗?
是否说什么话,都要按照你的心意和心情来说,才能够?

[ 本帖最后由 steven_tian 于 2010-4-29 22:18 编辑 ]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0-4-29 22:19

原帖由 jszay 于 2010-4-29 21:45 发表
(谁)起诉……~我(都)会在精神和物质上支持…… ...

赞同

原帖由 steven_tian 于 2010-4-29 22:11 发表
我只是看见前面心肝宝贝说的绝不和解,所以看煤体报告,不知道他们是否真实,所以求证 ...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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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战友一起来想办法对付泄漏我们隐私的医院和歧视我们的企业吧,他们,才是我们的敌人。

[ 本帖最后由 生存权利 于 2010-4-29 22:22 编辑 ]
作者: 冲出云峰1    时间: 2010-4-29 22:21

顶啊 支持
作者: 天使(缘)    时间: 2010-4-29 22:47

维权的路确实好难,我们的敌人太强大了,希望更多有充分证据的战友敢出来维护合法权利。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0-4-29 23:04

原帖由 天使(缘) 于 2010-4-29 22:47 发表
维权的路确实好难,我们的敌人太强大了,希望更多有充分证据的战友敢出来维护合法权利。

这需要有更多的二线、三线……战友,愿意给予一线战友更多的实在支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最好至少选择一个一线战友、表达一份支持,积少成多之后,那个力量,就能撼动一些敌对势力了。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0-4-29 23:11

原帖由 jszay 于 2010-4-29 21:43 发表
媒体的报道好不负责任,“乙肝患者”我崩溃,是携带者!!!!!

战友很仔细。这确实是个亟需纠正的大问题。
作者: WQW850222    时间: 2010-4-29 23:17     标题: 东莞歧视之首啊!!!!!!

东莞高步裕元鞋厂还是有歧视的,体检医院是他厂自己开的,很难逃出他们的替规则的,进了一次查出了后面再进都不用查都进不去了,有存根的?
作者: woyaoshenghuo    时间: 2010-4-30 08:06

别和解,坚持告倒医院和单位
作者: 莺飞忆江南    时间: 2010-4-30 09:39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08年1月生效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作者: xxnia    时间: 2010-4-30 09:59

医院说那话是有问题的,,难道因为医院的过失,违法造成的隐私泄露,利益损害,不去起诉,吃哑巴亏。乙肝携带是弱势群体,借助媒体舆论监督的力量是有助于法律的公正审判和推动乙肝歧视消除是有极大意义的 但愿这次经历能让社会真正的消除乙肝的歧视。让我们活得有尊严。

[ 本帖最后由 xxnia 于 2010-4-30 10:14 编辑 ]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0-4-30 12:38

原帖由 莺飞忆江南 于 2010-4-30 09:39 发表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


1、谢谢江南兄提供资料。

2、我刚才找到了《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以“乙肝歧视”为例(第六版)》,北京益仁平中心、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2009年12月。对 战友 发起的官司用处极大。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84293-1-1.html

这是铁马大哥他们精心整理出来的珍贵资料,请战友们及时下载,保存到自己的电脑或U盘上。我刚才想去益仁平中心下载第七版,发现上不去了。
作者: 微笑@@    时间: 2010-5-2 10:43     标题: 免费在线法律咨询网不知对心肝宝贝是否有用

http://zixun.mylegist.com/
http://www.110.com/
作者: 微笑@@    时间: 2010-5-2 10:46

心肝宝贝无论情况怎样你都是大家的心肝宝贝,好好照顾身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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