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甘肃省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国进民退    时间: 2010-4-16 00:03     标题: 甘肃省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请在相关部门网站自行下载),认真贯彻执行。


http://www.gsws.gov.cn/html/3/19/14330.htm




只转发38文,并没有转发三部委通知!

[ 本帖最后由 国进民退 于 2010-4-16 00:05 编辑 ]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10-4-17 08:09

先顶后疑
作者: cjw1016    时间: 2010-4-17 1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10-4-17 14:36

请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请在相关部门网站自行下载),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快乐必胜    时间: 2010-4-19 19:25     标题: 春风已到玉门关

仅已“到”还未“度”,战友还须努力!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0-4-19 22:08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4-20 15:57


作者: 大漠飞尘    时间: 2010-4-21 15:37

只是转发而已! 估计没有人执行!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0-4-21 15:47

真诚地提醒卫生部,你要是有心地想解决乙肝问题的话,就要学习浙江的做法,禁止入学、就业乙肝检测的同时,所有健康体检套餐都取消乙肝检测,个人要进行乙肝检测的话,就必须到门诊找医生单独开单检测!
作者: 科学99    时间: 2010-4-22 23:32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请问要是不法企业让你自己去开单呢?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