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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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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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13355691873
时间:
2010-4-15 14:01
标题:
安徽 安徽 安徽
今天的帖子几篇都是关于安徽的,偌大的一个省会,为什么歧视还这么严重。当年的张先著案例不够严重,还是安徽的官老爷们比较固执。重庆的硬骨头都啃掉了,我看安徽的官老爷们还能笑到什么时候。
安徽公务员的招录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安徽公务员招考有安徽公务员的制度,查乙肝是领导考虑很长时间才做出的决策,不然也不会这样就发出公告了
。看来安徽的人民还需要维权啊!!!!(警察招考)
作者:
w13355691873
时间:
2010-4-15 14:10
每人支持吗?》?》?》
作者:
lovechan85
时间:
2010-4-15 15:46
标题:
楼主看看我在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论坛发的帖子
http://bbs.qzzn.com/read-htm-tid-11670349.html
昨天看见安徽省招录公告体检标准仍然按照2008年的,置国家三部委的文件而不顾,就打电话去安徽省人社厅质询(0551-2602415),没有想到他们的回复竟然是安徽省有安徽省的具体情况,他们作出的决定需要符合安徽省的利益,当我反问他是在顾及是谁的利益时,那个工作人员竟然哑口无言!试想一下,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各级机关在公务员招考中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国家三部委更是用文件的形式明确,没有想到安徽省公务员招录机关还是置国家的政策与不顾,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何在?社会都在呼吁不要歧视乙肝携带者,而到底是谁在把我们这一个庞大的群体给妖魔化?望有关方面能够认真倾听我们的呼声!还我们一个公道!!!
作者:
316069
时间:
2010-4-16 09:19
支持 维权斗士们
作者:
人权天使
时间:
2010-4-16 09:32
向省委、市政府及各大媒体反映,让安徽曝光
作者:
人权天使
时间:
2010-4-16 09:32
现在就媒体发
作者:
人权天使
时间:
2010-4-16 09:37
打第一时间曝光
作者:
人权天使
时间:
2010-4-16 09:38
或直接到省委省政府投诉
作者:
语嫣wq
时间:
2010-4-16 19:30
维权在行动!每个人都出一份力,聚集起来就是强大的维权力量!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4-16 20:19
已经发给很多媒体了,希望更多战友加入,打击安徽省的嚣张气焰
作者:
ltbyym
时间:
2010-4-16 21:09
3#楼的给的链接看不到了,如果有请将安徽省招录公告体检标准贴出来,给那些人渣曝曝光
作者:
语嫣wq
时间:
2010-4-22 18:26
福建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
关于福建省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0-04-2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经与省卫生厅医政处和省公安厅人事处等有关部门研究,现就我省政府系统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1、各设区市、各单位在我省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中,不得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下同),不得要求提供乙肝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安特警和其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适合的特殊职位,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待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印发后,在录用前重新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未补检的暂不办理录用手续。
2、非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依照修订过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3、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依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但是,除公安特警职位外的其他人民警察职位不执行第二十一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的(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4、今年春季已经开展过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若在公务员体检中开展了乙肝项目检测的,暂不得将相关指标作为淘汰或递补考生的理由。检测的有关结果及体检报告请注意保密,不得公开。
http://www.fjkl.gov.cn/news/226a1e0f-91d3-4441-ae8e-b452589ee3ac
作者:
BUTTERFLY-FLY
时间:
2010-4-22 19:49
安徽真丢人,省厅监察大队的郑主任(电话0551-2663114)、市局监察大队的陶主任(电话0551-3536444)倒是都打电话给战友过,明确告知出现歧视情况及时反应,他们会帮忙,看来遇到上级的阻力也只会明哲保身。安徽丢人,都打电话、发邮件去质问去?警察要查乙肝有卫生部的批文吗?合肥幼师体检都取消乙肝检测了,做事留尾巴,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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