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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建省《通知》至今刚转发到下属市 [打印本页]

作者: yjihome32    时间: 2010-4-13 12:54     标题: 福建省《通知》至今刚转发到下属市

从2月10日到之前两个月了,福建官方一直没有发布对《通知》文的转发…已经两个月各市卫生局和人事部门没有对这个政策的任何反应。今天我打电话到福建省公务员管理处质询,终于确认省内已经转发这份通知…并且接待人员跟我肯定录用人民警察除特警外禁止查乙肝项目。转发的文件编号是[闽人发 2010 57号]。这至少是个积极信号。广大福建战友们团结起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继续督促福建卫生部门,医院,人事局发布明确规定,在各体检中禁止以任何形式检测乙肝项目。
作者: 水手85    时间: 2010-4-13 14:13


作者: 咸菜1987    时间: 2010-4-18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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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10-4-18 19:07


作者: betterlian    时间: 2010-4-18 19:09

我今天发了封省长信箱,如果确实已经转发了《通知》。而且设区市已经落实了文件精神,我岂不是成了诬告。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10-4-18 19:31

原帖由 betterlian 于 2010-4-18 19:09 发表
我今天发了封省长信箱,如果确实已经转发了《通知》。而且设区市已经落实了文件精神,我岂不是成了诬告。

这个怕什么。。就算文件下发都不一定执行。而且你说的还是之前的
作者: betterlian    时间: 2010-4-18 19:36

如果省一级下发到市了,估计可行性就很强了。
作者: betterlian    时间: 2010-4-18 19:56

谁有《闽人发2010 57号》文件?联系我Q23116569
作者: yjihome32    时间: 2010-4-19 19:17

那份我看了,只是修改了公务员体检标准与国家的标准对齐…貌似警察仍然要查
作者: jinmaichang    时间: 2010-4-20 18:55

哪里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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