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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转发《通知》 毫不隐晦被自愿。 [打印本页]

作者: 处刑人    时间: 2010-4-9 18:57     标题: 深圳转发《通知》 毫不隐晦被自愿。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0:09 编辑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195号


发布时间:2010-04-09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各医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通知》,不得在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下同)、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不得强行检查、不得推荐相关检测、相关体检目录(套餐)中不得出现乙肝相关检查项目。删除入学、就业体检表(包括体检项目)中涉及乙肝项目检测的有关内容。
  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尊重体检人的知情权,充分保护体检人的个人隐私。体检人自行要求体检的,体检服务提供者应根据体检人的要求确定拟进行的体检项目(包括各类组合项目、套餐)并向其充分说明各项检查的目的与功能,在征得体检人签名同意后方能进行健康体检。单位委托医疗卫生机构为其员工(不包括拟录用的员工)进行体检的,体检服务提供者应该向体检人本人告知其单位的要求、说明各项检查的目的与功能,征得体检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书应按照体检人意愿送达其本人或委托进行体检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体检报告等资料非法发放或泄露给其他第三方。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提高体检技术水平、改进服务质量,切实清理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对外的体检目录(套餐)、体检服务的内容,确保符合《通知》的规定,切实保障体检当事人的隐私和知情权不受侵害。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分别负责全市、各辖区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的监管;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婚前医学检查和入园、入托的健康体检业务指导和管理;医政部门负责对从事体检业务的医疗结构、体检技术和技术人员进行监管;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体检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查实存在违规的机构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市及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12345、福田区82918501、罗湖区25666816、南山区26542249、盐田区25228516、宝安区27759944、龙岗区89551193、光明新区88211774、坪山新区84622192),并对本区域执行《通知》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2010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工作进展和检查总结报我委。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点击下载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 本帖最后由 处刑人 于 2010-4-9 19: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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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等待民主    时间: 2010-4-9 19:01

就是给用人单位强制“自愿”的尚方宝剑
作者: 西门吹雪615    时间: 2010-4-9 19:32

在卫生部38号文件的框架下,深圳出台的这个文件已经算是不错了,毕竟“被自愿”是卫生部38号文件所允许的。而这个文件的最大亮点就是公布了各区的投诉电话。

[ 本帖最后由 西门吹雪615 于 2010-4-9 19:35 编辑 ]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10-4-9 20:36

dengsiba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4-9 20:56

上次我们去走访时就料到有今天。
深圳卫生局(敏感词)一行2010年2月24日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05175-1-1.html

[ 本帖最后由 西北草原狼 于 2010-4-9 22:40 编辑 ]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10-4-9 21:06

不得强行检查、不得推荐相关检测、相关体检目录(套餐)中不得出现乙肝相关检查项目


这句比38号文又退了一大步。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10-4-9 21:07

不得强行检查 与 不得检查 大不一样啊,死球死球,被自愿范围进一步扩大。
作者: xgm_09    时间: 2010-4-9 21:09

“征得体检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书应按照体检人意愿送达其本人或委托进行体检的单位。”好,非常好!!!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4-9 21:21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195号   

   
  发布时间:2010-04-09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各医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通知》,不得在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下同)、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不得强行检查、不得推荐相关检测、相关体检目录(套餐)中不得出现乙肝相关检查项目。删除入学、就业体检表(包括体检项目)中涉及乙肝项目检测的有关内容。

  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尊重体检人的知情权,充分保护体检人的个人隐私。体检人自行要求体检的,体检服务提供者应根据体检人的要求确定拟进行的体检项目(包括各类组合项目、套餐)并向其充分说明各项检查的目的与功能,在征得体检人签名同意后方能进行健康体检。单位委托医疗卫生机构为其员工(不包括拟录用的员工)进行体检的,体检服务提供者应该向体检人本人告知其单位的要求、说明各项检查的目的与功能,征得体检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书应按照体检人意愿送达其本人或委托进行体检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体检报告等资料非法发放或泄露给其他第三方。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提高体检技术水平、改进服务质量,切实清理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对外的体检目录(套餐)、体检服务的内容,确保符合《通知》的规定,切实保障体检当事人的隐私和知情权不受侵害。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分别负责全市、各辖区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的监管;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婚前医学检查和入园、入托的健康体检业务指导和管理;医政部门负责对从事体检业务的医疗结构、体检技术和技术人员进行监管;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体检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查实存在违规的机构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市及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12345、福田区82918501、罗湖区25666816、南山区26542249、盐田区25228516、宝安区27759944、龙岗区89551193、光明新区88211774、坪山新区84622192),并对本区域执行《通知》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2010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工作进展和检查总结报我委。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点击下载
作者: YCONG    时间: 2010-4-9 21:51


作者: 天堂很远    时间: 2010-4-9 22:14

妈的,围攻深圳卫生局。。。这些垃圾玩意,必得报应,去举牌吧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4-9 22:40

深圳卫生局(敏感词)一行2010年2月24日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05175-1-1.html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10-4-9 23:16

它的基本思路是:就业,入学是应该不检,福利体检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自愿,形式上可以操作成可以检
作者: bozilin    时间: 2010-4-10 08:54

其实广东到现在还没发文件,深圳已经是提前了,关于福利体检,姓罗的也说他也知道,但是他们也只能在这里转发而已。他还是反复说希望大家把福利体检的重要性再强调一下希望大家再去各部门在投诉一下。075525531457 这是他的号码。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10-4-10 09:26

对处罚措施一笔带过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10-4-10 11:41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被自愿责任转移了,医院没任何责任,还要处罚措施干嘛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10-4-10 11:42

不得强行检查、不得推荐相关检测、相关体检目录(套餐)中不得出现乙肝相关检查项目


已经扩散到入学、入职体检了,奶奶的。
对38号文件进一步扩大化!!!!!!!!!!!!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10-4-10 11:59

不得强行检查、不得推荐相关检测、相关体检目录(套餐)中不得出现乙肝相关检查项目。
这句话不通,有语病。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10-4-10 12:03

不得强行检查、不得推荐相关检测、相关体检目录(套餐)中不得出现乙肝相关检查项目。

这句话三个顿号是并列关系吗?
1、入职入学体检是不得检查,是禁止的。不得强行检查,是可以检查,不是禁止的,这里面又出现了被自愿。前后矛盾。
2、相关的体检目录中不得出现,是暗示纸面上不得出现,悄悄可以进行,是暗示医疗机构学会保护自己,合理合法规避。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10-4-10 12:09

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尊重体检人的知情权,充分保护体检人的个人隐私。体检人自行要求体检的,体检服务提供者应根据体检人的要求确定拟进行的体检项目(包括各类组合项目、套餐)并向其充分说明各项检查的目的与功能,在征得体检人签名同意后方能进行健康体检。单位委托医疗卫生机构为其员工(不包括拟录用的员工)进行体检的,体检服务提供者应该向体检人本人告知其单位的要求、说明各项检查的目的与功能,征得体检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书应按照体检人意愿送达其本人或委托进行体检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体检报告等资料非法发放或泄露给其他第三方。

1、福利体检中个人要求的可以查,一般通过早就设计好的表格签字,被自愿了。
2、单位组织的福利体检,要征得受检人同意。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单位早就被自愿了,二是在医院早就设计好的签字表格上签字被自愿。
3、单位组织的福利体检结果,可以交给本人,可以交给单位。名曰征得本人意愿,其实又出现被自愿。
4、医院按这个办法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更谈不上处罚了。
5、“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体检报告等资料非法发放或泄露给其他第三方。”除了单位,第三方要你秘密何用?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0-4-10 13:20

大家继续努力哦!
作者: zhaojyin8    时间: 2010-4-10 14:28

去他妈的啊。狗官~~~~~~~~迟早得报应~~~~~~~~~~~
作者: 路人--乙    时间: 2010-4-10 19:43

《通知》里面的精神摆明就是要维护乙肝携带者的权益的,这些当官就是视而不见,老搞些文字游戏~~狗日的
作者: 玲珑开阔    时间: 2010-4-10 20:55

靠,变态文件
作者: 如草    时间: 2010-4-10 23:47

体检报告书应按照体检人意愿送达其本人或委托进行体检的单位。


   可恶的深圳卫生局~~ 要把我们逼上绝路~~  就单独这句,以前所有的文件都毫无意义了~~
作者: ziai    时间: 2010-4-11 12:06     标题: 深圳乙肝检查

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195号   

   
  发布时间:2010-04-09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各医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通知》,不得在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下同)、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不得强行检查、不得推荐相关检测、相关体检目录(套餐)中不得出现乙肝相关检查项目。删除入学、就业体检表(包括体检项目)中涉及乙肝项目检测的有关内容。

  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尊重体检人的知情权,充分保护体检人的个人隐私。体检人自行要求体检的,体检服务提供者应根据体检人的要求确定拟进行的体检项目(包括各类组合项目、套餐)并向其充分说明各项检查的目的与功能,在征得体检人签名同意后方能进行健康体检。单位委托医疗卫生机构为其员工(不包括拟录用的员工)进行体检的,体检服务提供者应该向体检人本人告知其单位的要求、说明各项检查的目的与功能,征得体检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书应按照体检人意愿送达其本人或委托进行体检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体检报告等资料非法发放或泄露给其他第三方。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提高体检技术水平、改进服务质量,切实清理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对外的体检目录(套餐)、体检服务的内容,确保符合《通知》的规定,切实保障体检当事人的隐私和知情权不受侵害。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分别负责全市、各辖区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的监管;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婚前医学检查和入园、入托的健康体检业务指导和管理;医政部门负责对从事体检业务的医疗结构、体检技术和技术人员进行监管;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体检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查实存在违规的机构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市及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12345、福田区82918501、罗湖区25666816、南山区26542249、盐田区25228516、宝安区27759944、龙岗区89551193、光明新区88211774、坪山新区84622192),并对本区域执行《通知》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2010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工作进展和检查总结报我委。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作者: jimok001    时间: 2010-4-11 20:13

深圳的狗官都是到那里镀金的,哪是做事情的.
镀完金就和猪流感一样向全国提拔扩散.
都是打自家的小算盘,没有希望的国家
作者: 淡淡人生    时间: 2010-4-11 22:01

原帖由 youyushui 于 2010-4-9 23:16 发表
它的基本思路是:就业,入学是应该不检,福利体检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自愿,形式上可以操作成可以检

上海就是这样的,入职和入学不查,福利体检可以查!唉!HBV我们的痛
作者: 炒肝    时间: 2010-4-12 23:3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苍天呀,救救这些可怜人吧!!
作者: xinzaimengzai    时间: 2010-4-13 18:36

垃圾 干他们 拼了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4-13 19:28

38号文件对12号文件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看起来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允许自愿查乙肝情理上没有什么不妥当,但就是因为这一点点漏洞,基层的卫生局和医院就会以此来规避。卫生局甚至会对非入职的自愿乙肝检测的投诉不予受理。
再者,我认为体检报告本人或企业领取这不是最重要的,即使自己领取,企业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等为理由你还会乖乖地上交(当然企业不会直接叫你交乙肝报告,当然你有有权选择不交,这就是被自愿的问题了)
要解决乙肝问题及落实12号文件,最重要的是基层卫生局在规范医院的体检程序、体检手续流程、体检套餐等上下功夫,这样就会起到很好的效果,这是卫生局如何“引导”的问题。比如,浙江卫生厅规定健康体检套餐也不许设置乙肝项目,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引导”....
作者: mufantu    时间: 2010-4-15 14:25

气死了。。。。
作者: 心无忧    时间: 2010-4-17 23:47

就不能让我们开开心心的地日子吗,唉,要到那天才能真正解放呀
作者: 何谓公平    时间: 2010-8-10 17:39

大家看看原深圳的下文,来得比任何地方早。
被自愿说得比任何地方更详细。

所以,大家要有敏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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