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乙肝项目成可选!看了该报道有何感想?!
[打印本页]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3-27 12:30
标题:
乙肝项目成可选!看了该报道有何感想?!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0:09 编辑
职工可拒检乙肝 检验报告应密封2010-03-26 16:37:55
成都全搜索(记者 邹思)3月26日报道 今天,记者从卫生厅获悉,继入学、就业取消乙肝检测后,卫生部再次发文:单位组织体检,乙肝检测项目报告应当密封,交予职工本人;同时,职工可拒绝乙肝检测项目体检。
就此,记者采访了一些用人单位和数名在职员工。用人单位表示,员工体检报告的“密封”必须在医院的检测环节就严格把关。而员工们担忧:单位体检时,不选乙肝检测项,会不会被默认为“有病”?
卫生部:乙肝项目成可选 检测报告密封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开展职工体检等健康检测时,除非职工本人要求,否则不得主动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即便是职工本人要求进行乙肝检测,有关的体检报告也应当密封,并交予职工本人。
同时,在取消入学、就业乙肝检测后,因职业特殊需对入学、就业者进行乙肝检测时,需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申请,核准后方可开展乙肝检测。
用人单位:医院应密封乙肝检测报告
“以往单位体检,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就在一张纸上,任何项目的检测结果都可见。”一家国有企业的人事部经理刘女士告诉记者,检验报告是医院通知单位统一领取的,然后人事部通知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到人事部统一领取,并发给每个体检的员工。“也就是说,至少人事部和部门负责人会看到员工的体检报告。”
因此,她认为,首先在医院环节,就应该将检测报告密封起来。“当然,国家卫生部出文了,我们是不会强迫员工进行乙肝检测的。”
员工:不选乙肝检测项 会不会被默认“有病”?
在孵化园上班的邓先生,是一家软件公司的测试工程师。下月,公司每年一次的集体体检就要开始了,体检原本是公司给员工的一项福利,可却令不少员工担忧。“倒不是我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主要是公司同事每天中午在一起吃饭,大家多多少少还是会介意与携带者同桌。”邓先生表示。
随后,记者对该公司的10名员工进行访问。其中有8人选择在集体体检中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测。“没病的都会选择检查一下,让老板放心。”邓先生称,“要是你不选乙肝这一项的检测,反而会被同事和老板‘默认’为你心中有鬼,肯定有病。”为了“以示健康”,包括邓先生在内的8名员工明确表示“公司体检,会在体检套餐上选择乙肝检测项目”。
而另外2名员工则分别表示“无所谓”和“为公司节约成本,不检测乙肝项目”。
http://life.news.cdqss.com/conte ... 316603.htm?node=356
6.合.彩/足球/篮球...各类投注开户下注
第一投注/现金网:招代理/年薪10万以上:558812.com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3-27 12:30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0-3-27 12:32
卫生部真是无耻!
自作主张令三部委《通知》退化,总理想办好的事,卫生部不想办。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3-27 12:32
卫生部的38号文件将职工体检自愿乙肝检测合法化!
作者:
处刑人
时间:
2010-3-27 12:33
超级好哦 呵呵 以后就这样。要倒霉一起倒霉。反正老子不被歧视。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3-27 12:40
38号文件出台之前,很多卫生局官员、医院、用人单位都理解为用人单位组织的一切体检都不得查乙肝,从北京、福建、江苏等地战友反馈的情况来看,医院都拒绝用人单位的委托在年度福利体检中查乙肝了,现在看来38号文件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作者:
处刑人
时间:
2010-3-27 12:41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这种情况太刺激了,卫生部为什么总是这样。看来政府部门的专家,都是他妈的傻逼!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3-27 12:44
卫生部怎么这么无耻啊,难道就是叫停现在可能发生的禁止一切非医学检测!?这帮人是不是非得逼着我们跟他们同归于尽才满意啊
作者:
坚强懦弱
时间:
2010-3-27 12:44
原帖由
处刑人
于 2010-3-27 12:41 发表
这种情况太刺激了,卫生部为什么总是这样。看来政府部门的专家,都是他妈的傻逼!
这帮大老爷们不是把人往绝处逼吗????言而无信,出尔反尔,违背常识,扭曲科学!!强奸科学!!泯灭人性!!!!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0-3-27 12:49
越看越生气!
卫生部38号文件简直是有意令三部委《通知》失效,有意促成“自愿乙肝检测”!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3-27 12:51
员工:不选乙肝检测项 会不会被默认“有病”?
作者:
相信胜利
时间:
2010-3-27 13:11
爷想骂人了!!!
作者:
携带快乐
时间:
2010-3-27 14:03
医疗机构管理处~~悲哀
作者:
淘气宝宝
时间:
2010-3-27 15:30
去哪里投诉他们?
作者:
pinescot
时间:
2010-3-27 16:45
:@
作者:
thousandaire
时间:
2010-3-27 17:01
怎么做,大哥指点做法
作者:
幸福是啥呀
时间:
2010-3-27 17:18
单位体检时,不选乙肝检测项,会不会被默认为“有病”?
崩溃
作者:
再次失业了
时间:
2010-3-27 18:11
暴露了简直生不如死
作者:
人在乙途
时间:
2010-3-27 18:16
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10-3-27 18:33
作者:
chenrui222333
时间:
2010-3-27 18:42
卫生部的人真是白吃了我们的血汗钱啊!!!
作者:
病不孤独
时间:
2010-3-27 18:57
幸福总是路漫漫。。
作者:
乙人三三
时间:
2010-3-27 19:18
卫生部就是某写利益集团的代表,他奶奶的,一坨屎
作者:
山岩
时间:
2010-3-27 21:21
现在真的有点想革命了..............
作者:
HBV猪
时间:
2010-3-27 21:40
感觉大家辛辛苦苦,努力奋战之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兜了一个圈
作者:
juewang2007
时间:
2010-3-27 21:43
给卫生部的传真一个都没有成功,在部长信箱写信也不成功怎么回事???
作者:
daylg
时间:
2010-3-27 22:16
这个通知太无力了,感觉都是没什么约束力的,他们那些人想咋改就是改成咋的了!!!还有什么用,上面若是就这样只出台一分东西,而不进行大力的监督的话,就等于是没有用!!歧视问题也应该推动其成文法律的进程了!!!还有其他的歧视,应该出台反歧视法!!!有法可依总比没有要好!
作者:
flyone
时间:
2010-3-27 22:26
今天网上投诉了。
浙江,考教师,至少它应该不黑。
作者:
qzhd
时间:
2010-3-27 22:56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特别同意你的观点,卫生部自作主张令三部委《通知》退化,总理想办好的事,卫生部不想办。
作者:
duncan12000
时间:
2010-3-28 07:24
卫生部有权有势,我们鸡蛋碰石头,怎样才可以战胜它
作者:
佛心普照
时间:
2010-3-28 09:0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卫生部为何不明文——职工年度福利体检中不得有乙肝五项检测项目!从此彻底消除乙肝歧视!他们很明显的既想当xx,又想立牌坊,继续给卫生部打电话!借助媒体舆论,能把情况反映到总理那儿最好啊!同志们团结啊!要不功亏一篑了
作者:
shuzu
时间:
2010-3-28 09:23
真是无耻
作者:
helala
时间:
2010-3-28 14:29
最好是打着横幅到卫生部门口去闹事。
作者:
fuyunlover
时间:
2010-3-28 15:40
卫生部的一群垃圾
真想
埋个油炸弹把他们轰了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3-28 18:30
愤慨。
作者:
乔麦
时间:
2010-3-28 20:55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当替天下除此贼。
作者:
曙光good
时间:
2010-3-29 12:20
有什么办法可以对付他们,找媒体曝光!
作者:
曙光good
时间:
2010-3-29 12:21
向国务院投诉,人保部现在还没有行动!
作者:
杨家将
时间:
2010-3-29 12:44
标题:
毛委员指示我们
要坚持持久战
要坚持敌后站
要坚持游击战
要坚持政治和武装两条战线
作者:
wsq568
时间:
2010-3-29 14:29
标题:
卫生部真无耻!
卫生部在倒退,卫生部真无耻,又搞什么自愿,置三部委的通知于不顾,原来搞自愿的政策有效果吗,整个一白痴!
作者:
纠结中
时间:
2010-3-29 14:48
怎么办的啊 这东西就治不好的吗。。。。
活着真的好累。。。
咋就遇到这种事的啊。。。
作者:
冰冰的雨
时间:
2010-3-29 18:33
标题:
今天打电话问医院了
今天打电话给上海的一个中心医院,问他们就业体检还查两对半吗?一个女的回答说,他们那不做就业体检只单位福利体检,单位福利体检只要单位让查两对半他们就查的,听了很生气,不过当时没有准备录音的东西,下次打电话一定准备好录下来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3-30 20:12
38号文对各地执行12号文产生极其负面影响
近期要卫生部收回、撤销38号文件是不太可能的,但是如果实施过程中这个“职工体检”漏洞显现出来,群众反映强烈,也不排除卫生部效仿浙江省的做法发个补充通知。
再者,就业体检如何定义?卫生部把职工健康体检排除在就业体检之外,在法理许可上还是值得争议的,这需要法律学者和媒体等去推动。
在38号文件出台之前,很多地方的卫生局都认为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一切体检(包括福利体检)都不得进行乙肝检测,但38号文件出台后,各地卫生局就会默许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自愿的乙肝检测,卫生局设置的投诉热线或许都不会受理入职后的乙肝检测的投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入职体检或隐私泄密。因此,38号文件对各地执行落实12号文件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及时地表达我们的诉求是迫在眉睫的事。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抗争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2009年3月出版的《食品安全法释义》就明确指出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食品行业,同时也披露了《食品安全法四审草案》删除“甲型”两字的原因,4月份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也没有明确细分“病毒性肝炎”,但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期间发挥了群体力量的作用,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批示,最终才得以扭转了乾坤。试想,如果当时我们坐以待毙不强烈地表达我们的诉求,会有今天的成就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作者:
庸懒。久耐
时间:
2010-3-31 19:16
作者:
dgz2008
时间:
2010-3-31 19:41
真是无耻!!敏感的乙肝检查为什么一定要单位集体去检查呢?
歧视的帮凶!!
看来还得给总理寄信才行。。。。 这几天就寄!!!!!!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8-10 09:08
这个也可以给督察组作调查依据!!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