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3.22 CCTV 新闻频道:广州企业招工查乙肝 禁止歧视成空文? [打印本页]

作者: 活着VIVA    时间: 2010-3-23 00:09     标题: 3.22 CCTV 新闻频道:广州企业招工查乙肝 禁止歧视成空文?

视频链接:
http://news.cctv.com/china/20100322/104065.shtml

看来我们还得努力,继续通过电话投诉、传真、邮件、媒体报料等多管齐下方式行动才能看到真正的希望!!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00:17

CCTV的新闻已经很明显的向公众表达了一个观点:企业组织的年度体检属于就业体检!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00:19

只要是用人单位安排的体检项目都属于“就业体检”的范畴
假设有个单位跟你说
我们单位有一项福利,就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前,可以免费让员工进行乙肝检测!

请问这种“乙肝检测”是否属于就业体检?!
“体检项目”可以有很多的个名字
但不管它叫什么名字,即使他叫“福利体检”也好,叫”员工健康体检“也好,还是叫”员工健康福利“也好,只要是用人单位安排给员工的体检项目,就属于“就业体检”的范畴!

只要是属于”就业体检“,就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

三部委的通知里面只提到了一个”就业体检“,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安排给员工的体检项目就属于”就业体检“的范畴!
战友们不必刻意的强调什么“福利体检”!!!!!
“福利”这次词,通常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员工的一些免费的“产品”或“服务”!

也就是说只要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员工的任何免费的体检服务,都可以叫做“福利体检”,假设用人单位出钱安排你在正式入职前去进行乙肝检测,不需要你出钱的话,这种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免费的“乙肝检测”也可以叫做“福利体检”!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的HR对你说:我们单位会为所有员工提供健康体检的福利,就是在员工入职之前免费为员工提供乙肝检查“
你会如何应对?

所以大家没必要刻意的强调和纠缠什么”福利体检“,关于”体检“这次词,我可以加几百个前缀或后缀,但只要是用人单位体检的体检项目,因此不管用人单位为他取上了什么名字,他都属于“就业体检”!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00:19

“就业体检”是一个概念,并不是一个名字!
用人单位安排的体检,可以取各种各样不同的名字,譬如“招工体检”、“用工体检”、“员工健康体检”、“入职体检”、“转正体检”、“福利体检”、“年度健康体检”等等等等。

但不管取什么名字,只要是用人单位安排的体检,都属于“就业体检”这个概念!

我发现很多战友总是强调要规范文件,要在文件里面加入“福利体检”之类的字眼,其实战友们是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就业体检”!

假设有关部门的文件里面加上了“福利体检”的字眼,哪有如何呢?
用人单位,照样可以将单位安排的体检取一个文件里面没有提及到的“名字”,譬如用人单位可以让你去参加“年度健康体检”!
用人单位还会跟你狡辩说:”国家只是规定不能在“就业体检”和“福利体检”中查乙肝呀,我们安排的不是“就业体检”和“福利体检”,我们安排的是“年度健康体检”!
一个文件或法律不可能将所有有关体检的”名字“都罗列进来!
战友们如果连“概念”和“名字”都混淆了,维权就“没得搞了”!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00:20

用人单位原来安排的“就业体检”,取了一个名字叫”入职体检“
《通知》出台后,于是用人单位投机取巧,将原来安排的”就业体检“改了一个名字,叫”健康体检“。

但是:
不管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就业体检“叫什么名字都好!
他都属于”就业体检“的范畴!

也就是说《通知》里面所提到的”就业体检“是一个概念,如果战友们连这点都搞不清楚,那就无法维权了!

打个比方:
”女性“就是一个概念,不管你叫”张柏芝“,还是叫”钟欣桐“, 你都是”女性“!

国家只会出台一个法律,用人单位不能歧视“女性”,但绝不会出台一个法律来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歧视”张柏芝“、”钟欣桐“、”周慧敏“、”郑秀文“........(不会把所有的属于”女性“这个概念的名字都罗列进来)

同样的道理,国家的法律及政策只会将“就业体检”这个概念写进来,绝不可能将“入职体检”、“用工体检”、“招工体检”、“年度体检”、“入职福利体检”等等这些属于“就业体检”这个概念的名字都罗列进来)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00:20

一旦你杀人了
警察就会抓你
法院也会对你判刑

警察不会因为你对“杀人罪”有不同的理解,而和你讲道理!
警察不会等到你对“杀人罪”的理解与警察对“杀人罪”的理解达到一致时才抓你!

法院也不会因为你对“杀人罪”有不同的理解,而和你辩论什么是“杀人罪”!
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行为的确构成了“杀人罪”,法院就会对你判刑!

所以,当企业安排你进行有乙肝项目的“就业体检”时,你完全不必理会企业是如何理解“就业体检”这个概念的,你只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企业安排给你的体检项目包括“乙肝项目”,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即可,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一旦你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不会因为企业对“就业体检”有不同的理解,而和企业辩论到底什么是“就业体检”!

所以,当企业委托医院对你进行的身体检查项目包括“乙肝项目”时,你完全不必理会医院是如何理解“就业体检”这个概念的,你只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医院接受企业的委托对你进行了“乙肝项目”检查,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即可,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一旦你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不会因为医院对“就业体检”有不同的理解,而和医院辩论到底什么是“就业体检”!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00:21

打个小比方:
有个外语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对你母亲说了一句“FUCK YOU",并且对你说:”按照我的理解,FUCK YOU 是一句礼貌性的问候“,请问你改怎么办?
1、你是否因为他对”FUCK YOU"这个单词有不同与你的理解,你就原谅他呢?
2、你是否因为他对“FUCK YOU”这个单词有不同与你的理解,你就和他辩论呢?
3、你是否因为他对“FUCK YOU”这个单词有不同与你的理解,你就一定要说服他认同你对“FUCK YOU"的理解呢?
4、你不会真的以为那个外语学院毕业的年轻人连“FUCK YOU”是什么意思都不懂吧?

换言之,
你不会真的以为企业和医院连哪些体检属于”就业体检“的范畴都不知道吧?
既然如此,你觉得你有必要和企业以及医院辩论到底什么是”就业体检“吗?
即使你非常有耐心的和企业以及医院辩论”就业体检“的概念,你认为企业以及医院会认同你对”就业体检“的理解吗?
作者: 真实大人    时间: 2010-3-23 00:21

这个央视的视频可以作为一个资料发给各广东卫生厅和广东省人保厅,告诉他们,央视说你们广东卫生厅和广东省人保厅执法不力 ,
作者: 真实大人    时间: 2010-3-23 00:24

这个央视的视频可以作为一个资料发给各广东卫生厅和广东省人保厅,告诉他们,央视说你们广东卫生厅和广东省人保厅执法不力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00:24

央视其实就是DANG的喉舌
广州的乙肝歧视现状被央视这样曝光

这其实是DANG对广东省卫生厅以及广州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点名批评”!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02:24

视频中的那位律师叫“朱列玉”,他是广东省人大代表!
各有战友可以和他联系
作者: 凌肖    时间: 2010-3-23 07:40

原帖由 流得滑2008 于 2010-3-23 00:24 发表
央视其实就是DANG的喉舌
广州的乙肝歧视现状被央视这样曝光

这其实是DANG对广东省卫生厅以及广州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点名批评”!



强烈支持这位老兄的维权思想。
作者: 黎小龙    时间: 2010-3-23 08:54

乙携的心本就很脆弱,宁做驼鸟也不敢暴露出来维权的心情可以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归根还是政府不作为和处罚力度不够强硬。这个很大一部分可能是利益在作祟吧。我们自己也一盘散沙也要反思。最有效的办法是组织起来做一次大规模的油行视威。
作者: 难道    时间: 2010-3-23 10:30

这是广州电视台拍摄的

支持媒体的曝光
作者: jessca12000    时间: 2010-3-23 10:34

广州媒体也是好的,不要光说广州没人维权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13:36

广州要是没人维权
请问为什么会有人陪央视记者去广州医院以及企业暗访?
作者: 雷雷春风    时间: 2010-3-23 13:44

支持媒体的曝光
作者: 飞鸿L    时间: 2010-3-23 14:35

原帖由 活着VIVA 于 2010-3-23 00:09 发表
视频链接:
http://news.cctv.com/china/20100322/104065.shtml

看来我们还得努力,继续通过电话投诉、传真、邮件、媒体报料等多管齐下方式行动才能看到真正的希望!! ...



广州被自愿查乙肝的战友请提供有效的证据 加群:100403737,或电话135-35790845,广州的志愿者将集中将这些情况反映到市局和省厅
作者: 飞鸿L    时间: 2010-3-23 14:36

原帖由 流得滑2008 于 2010-3-23 13:36 发表
广州要是没人维权
请问为什么会有人陪央视记者去广州医院以及企业暗访?


广州志愿者工作组安排战友和媒体去暗访的,感谢张小姐的陪同
作者: raul0624    时间: 2010-3-23 17:07

广州战友辛苦
作者: 破茧而出    时间: 2010-3-23 17:26

辛苦了。有啥邮件需要帮着发给广东卫生厅和人保厅吗?
作者: YCONG    时间: 2010-3-23 17:32


作者: summitmna    时间: 2010-3-23 18:48

这就是目前中国最真实的乙肝歧视写真。这还是在通知出台后的现象,在这之前比这还要糟糕。真不知道这些年是怎么活过来的!!
作者: tan_0509    时间: 2010-3-23 19:53

有什么办法
这这还不是以前那些错误的宣传和政策所到时的后果么
甲,丙的传染性更强都不被人歧视
反倒是我们这些乙的就不断被歧视
作者: needjob    时间: 2010-3-23 20:28

这个新闻播出的时间实在是。。。。。
估计没有多少人看到吧。
作者: 流得滑2008    时间: 2010-3-23 20:30

新闻强调的是,用人单位仍要求检查乙肝两对半!
但是新闻却没有提及:医院仍违规接受用人单位的非法要求!
作者: 广西维权    时间: 2010-3-23 21:12

原帖由 真实大人 于 2010-3-23 00:24 发表
这个央视的视频可以作为一个资料发给各广东卫生厅和广东省人保厅,告诉他们,央视说你们广东卫生厅和广东省人保厅执法不力



[ 本帖最后由 广西维权 于 2010-3-23 21:13 编辑 ]
作者: 西门吹雪615    时间: 2010-3-23 21:19

去卫生局投诉医院等于找老子告儿子,能有什么好结果? 必须找媒体曝光才行。
作者: xgm_09    时间: 2010-3-23 21:22

感谢CCTV的努力!!!
作者: 活着VIVA    时间: 2010-3-24 00:11

人保、卫生各厅长信箱已发,一定要坚持!!半夜也要出动,C!!
作者: fanwlh1    时间: 2010-10-18 18:44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入职和福利体检都强查乙肝,不愿查的就列为重点对象,一般不续签合约。
作者: 年子    时间: 2010-10-18 22:45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0-12-14 15:42

加油,一定要积极监督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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