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辽宁战友想督促《通知》落实的请进,已列出投诉方式
[打印本页]
作者:
爬树的蚂蚁
时间:
2010-3-17 23:14
标题:
辽宁战友想督促《通知》落实的请进,已列出投诉方式
辽宁省政府监督投诉:
http://www.ln.gov.cn/jdjb/
辽宁省长信箱:
http://www.ln.gov.cn/html/ldxx.html
辽宁省民政厅厅长信箱:
http://www.lndca.gov.cn/tzxx.aspx
相关投诉电话:
辽宁省教育厅:024-86896718
辽宁省民政厅:024-23932912
辽宁省劳动社保厅:024-22955716
辽宁省卫生厅:024-23388946
发个邮件几分钟,打个电话几毛钱,获得的可能是金钱和时间无法衡量的。对大多数人来说不是难事,还望辽宁的战友团结一致,尽快拿下辽宁这块阵地!!
作者:
爬树的蚂蚁
时间:
2010-3-17 23:22
标题:
模板根据前辈相关内容修改,希望战友自己发动脑筋
XXX您好: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下发至今已有月余,辽宁省各地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仍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超出《通知》规定的一个月时间!已经严重落后其他省份和地区。据调查,我省各地仍有医院、体检中心和公司在入职体检中查乙肝,严重违背了通知精神。希望领导尽快督促执行通知精神,给广大乙肝携带者及家属一个交待!
参考: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81/201002/45970.htm
作者:
qqqq20080512
时间:
2010-3-18 11:20
发了无数遍 就是不给你回复 !更可恶的是,有点地方连电子信箱也没有!看看江苏睢宁的办事效率,偌大个辽宁省赶不上一个江苏的县!一个县局的领导对民众的发帖提问48小时内不回复就会被行政问责,辽宁2年不回复也没人管!
作者:
爬树的蚂蚁
时间:
2010-3-18 12:52
辽宁的战友,难道就如此至少!??!
作者:
wu-bing
时间:
2010-3-18 13:07
人心啊,悲哀
作者:
wuliwurao
时间:
2010-6-28 15:42
发邮件石沉大海啊
作者:
爬树的蚂蚁
时间:
2010-6-28 17:59
我感觉还是邮件数量少的原因,我都发过好几次集体发邮件,可是响应的少!!
作者:
zhhaya1
时间:
2010-6-29 08:29
辽宁大战友很少吗,我打电话!
作者:
心如酸菜
时间:
2010-7-2 16:41
投诉N遍了 还是那样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