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乙肝会传染、恋爱应告知 [打印本页]

作者: kangyiqishi    时间: 2010-3-1 13:15     标题: 乙肝会传染、恋爱应告知

每个人都会经历恋爱、结婚,但是我们这个群体尤其困难!!
乙肝的确有可能通过性、血液、母婴遗传的方式传染,从为对方负责的角度出发
我们理应告知对方
这不仅仅是为了对方的健康,也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健康着想

如果仅仅因为乙肝,两个人分手,那只能说明两个人根本就不合适
既然不合适,为什么还要在一起呢


每次交女朋友,第一件事情就是告诉对方我有乙肝,只通过血液、性、遗传等三种方式传播!!
叫她必须去打疫苗,产生抗体之前暂时不要有过分的行为
这是为对方负责
至今为止,我还没有遇到一个因此不愿意做我女朋友的女人出现!!


我一直坚信,如果仅仅因为乙肝分手,那只能说明你们根本就不合适!
作为恋人,对方有知情的权利,无论是从自己的健康还是对方的健康着想,都理应告诉!!

[ 本帖最后由 kangyiqishi 于 2010-3-1 13:43 编辑 ]
作者: ssdlh    时间: 2010-3-1 13:17


作者: future2009    时间: 2010-3-1 13:40

楼主不会诱导她先去打疫苗?
作者: ssdlh    时间: 2010-3-1 13:42

我也赞成说,不然会有心里负担的
作者: janehmh    时间: 2010-3-1 14:07

爱他(她)就要为你打苗苗
作者: woainiyatou    时间: 2010-3-1 14:54

本人绝对赞同楼主的观点 只不过刚开始交往时,在还不会发生亲密接触之前可以不说,毕竟在还没有感情基础上,难保对方不会选择非“乙”人。
作者: future2009    时间: 2010-3-1 15:18

刚开始交往时,科普下;
密切后,诱导下;
确定后,有才不?
作者: qzc586    时间: 2010-3-1 15:33

"我还没有遇到一个因此不愿意做我女朋友的女人出现!!"
真的吗?
作者: saisai5    时间: 2010-3-1 15:50

应该的,不过还是得注意一下时机和言辞,毕竟感情没深到一定程度,不仅仅是因为懈怠,就是一点点小理由都可能导致分开.也许,那叫有缘无份...
作者: 春天到了123    时间: 2010-3-1 16:00

乙肝携带者并不容易传染,本人结婚了十几年了,一家四口就我是,我认为告知不告知要看情况,你与对方感情深了,告知也可以,但要讲究方法和方式,还可以对对方科普。问题是当前国内对乙肝妖魔化了,一般人都是有顾虑的,还是不说为好,不说也不等于你不道德,平时自己注意点就行了,让对方打个疫苗就什么事都没了,别以什么“知情权”来加深人们对乙肝的误解,这是变相的宣传和夸大乙肝传染性,在维权这个版块,建议少发这种贴子!!!!
作者: 正义后    时间: 2010-3-1 16:00     标题: 愚昧可悲的乙肝患者

我想问一下楼主,你通过性交方式传染了其他人吗?!!
我在这里可以正式告诉所有人:我是乙肝小三阳,我1999年认识我女朋友,我当时自己也没在意,所以也就没告诉我女朋友,就这样一直到2002年,这三年间我们同居,有着正常的性生活,避孕措施是我女朋友吃避孕药。2002年我们结婚体检时,知道我是小三阳,她是两对半全阴,这样在医生的建议下她才去注射疫苗。
其实我以前也不知道小三阳传染性如何,但是通过这件事我知道最起码我是没传染给任何人。所以虽然现在很多报道说乙肝通过一些途径传染,但是我一直认为小三阳是不传染的。所以乙肝同胞们,我们已经被社会严重歧视了,就不要再可悲到自己打自己嘴巴,而且是在无知错误的抽打自己了!!!!
作者: kangyiqishi    时间: 2010-3-1 16:10

原帖由 正义后 于 2010-3-1 16:00 发表
我想问一下楼主,你通过性交方式传染了其他人吗?!!
我在这里可以正式告诉所有人:我是乙肝小三阳,我1999年认识我女朋友,我当时自己也没在意,所以也就没告诉我女朋友,就这样一直到2002年,这三年间我们同居,有着正常的性生活,避孕措 ...


血液传染不?口腔溃疡传染不?
如果接吻的时候不小心破皮了怎么办?
不要害怕被对方甩,就找无数的理由来隐瞒!!
你既然爱他(她)那就应该告诉对方
不要整天说这个不是病
不是病还需要那么多药干什么
只能说一般不传染
但是夫妻之间完全有传染的可能  
这是为对方负责

如果你仅仅害怕被甩
而选择隐瞒
你这样的人也不值得他(她)要
作者: kangyiqishi    时间: 2010-3-1 16:12

原帖由 春天到了123 于 2010-3-1 16:00 发表
乙肝携带者并不容易传染,本人结婚了十几年了,一家四口就我是,我认为告知不告知要看情况,你与对方感情深了,告知也可以,但要讲究方法和方式,还可以对对方科普。问题是当前国内对乙肝妖魔化了,一般人都是有顾虑的,还是不说为好,不 ...


你也说了是不容易传染
并不是绝对不传染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能告诉对方呢
他(她)可是你未来的老公(妻子)

告诉对方
叫对方去注射疫苗
这也是为对方负责

如果连这点责任都做不到
你说你还配和他(她)一起生活吗
作者: kangyiqishi    时间: 2010-3-1 16:13

原帖由 qzc586 于 2010-3-1 15:33 发表
"我还没有遇到一个因此不愿意做我女朋友的女人出现!!"
真的吗?


肯定是真的啊
你说两个既然觉得恋爱
那说明感情达到了一定的程度
在这样的前提下仅仅因为乙肝分手
那你还敢要这样的人吗

按照这样的话
那以后出了车祸
我想你们得马上离婚
作者: 春天到了123    时间: 2010-3-1 16:16

原帖由 kangyiqishi 于 2010-3-1 16:10 发表


血液传染不?口腔溃疡传染不?
如果接吻的时候不小心破皮了怎么办?
不要害怕被对方甩,就找无数的理由来隐瞒!!
你既然爱他(她)那就应该告诉对方
不要整天说这个不是病
不是病还需要那么多药干什么
只能说一般不传染
但是夫妻 ...


汽车撞死人不?吃饭也会噶死人的,夏天会热死人的,冬天会冷死人的,除非你不来到这个世界!!
作者: kangyiqishi    时间: 2010-3-1 16:35

原帖由 春天到了123 于 2010-3-1 16:16 发表


汽车撞死人不?吃饭也会噶死人的,夏天会热死人的,冬天会冷死人的,除非你不来到这个世界!!


你如果以这样的态度去对待你未来的另一半
我想你即使没有乙肝
你也应该去反思了
作者: 正义后    时间: 2010-3-1 16:35     标题: 一个混入乙肝群体的骗子??

我完全有理由怀疑你的真实身份!你可能是曾经和乙肝患者谈过恋爱的非乙肝患者。
“不要整天说这个不是病,不是病还需要那么多药干什么”,这句话我感觉很奇怪。我是小三阳,自我发现以来已经13年了,在这13年来我从来没吃过所谓治疗乙肝的药物。我身体一直非常健康,还经常打球跑步,我工作也很忙。所以你的话越发让我迷糊了。
可见,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还真容易被你忽悠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啊!
对了,在这里我还要说的是,乙肝的平反将会触及以下群体的利益:医疗体检机构和人员,代检枪手,卖治肝药物的医疗单位和人员等等
作者: 死亡呼吸    时间: 2010-3-1 16:43

谈恋爱嘛,没必要啦。
除非你真想和她过一辈子,那样的话还是告知比较好。
作者: kangyiqishi    时间: 2010-3-1 16:45

原帖由 正义后 于 2010-3-1 16:35 发表
我完全有理由怀疑你的真实身份!你可能是曾经和乙肝患者谈过恋爱的非乙肝患者。
“不要整天说这个不是病,不是病还需要那么多药干什么”,这句话我感觉很奇怪。我是小三阳,自我发现以来已经13年了,在这13年来我从来没吃过所 ...


不是病那怎么还害怕肝功能不正常 要抗病毒呢
不是病这个说法只能针对其他人
针对我们个体本身不是病那才怪了呢
作者: 小蜜蜂峰    时间: 2010-3-5 10: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蜜蜂峰    时间: 2010-3-5 10: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蜜蜂峰    时间: 2010-3-5 10: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10-3-6 10:27

恋爱大事

要坦诚相告
作者: future2009    时间: 2010-3-6 12:53

原帖由 小蜜蜂峰 于 2010-3-5 10:14 发表
这样一个好帖子是被谁弄进回收站的呢?
乙肝传染与不传染这样一个敏感问题为什么就不能争论出来个究竟呢~
这让外人怎么看待我们?
这让歧视如何能消除~ ...

------------------

医学问题应该由学术权威来下判断。
卫生部都说了,没问题;以前的所谓禁止领域都允许的,这说明什么?

平常人能争论些什么?
从道德层面,应该;
从法律层面,没必要;
从发展层面,不需要。(3-5年,治疗性疫苗就出来了呢?不是把最适合自己的机会给耽误了?)

吃饭不行,那大家改分餐制不就可以了吗?
生育不行,那生产后及时进行注射隔断不就可以了吗?
亲密接触不行,那非携带者去注射疫苗不就可以了吗?
如果还不行,请问专科医院的执业医生一天到晚和患者(注意还不是携带者)他们怎么还能活得好好的呢?

[ 本帖最后由 future2009 于 2010-3-6 13:01 编辑 ]
作者: 富贵数字    时间: 2010-3-6 14:13

原帖由 春天到了123 于 2010-3-1 16:00 发表
乙肝携带者并不容易传染,本人结婚了十几年了,一家四口就我是,我认为告知不告知要看情况,你与对方感情深了,告知也可以,但要讲究方法和方式,还可以对对方科普。问题是当前国内对乙肝妖魔化了,一般人都是有顾虑的,还是不说为好,不 ...

绝对支持 正因为被妖化的原因才导致那么多事件发现,
作者: 且共从容    时间: 2010-3-6 15:47     标题: 强烈支持楼主

一个人在确定关系了还不告诉对方HBVER的事自私的
不过是怕对方知道后不要自己 不过是怕对方的离开
一个人自知自爱自信不是完全抹杀自己的弱势 而是去正视它去减小它给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
你有一个比别人弱的地方 那么你应该把自己别的强势凸现出来 让它的光辉盖过你的弱势 而不是一味的强调这不是弱势而不是一味的认为这是大家的歧视!
我们需要别人的尊重 可是当大家想过没有 当我们不尊重别人的权益的时候 我们有什么资格去要求别人尊重我们自己呢?
尤其是当面对自己的爱人的时候 你连最基本的信任和知情权都不给对方 你又谈何说爱?
抛开是否传染不谈..HBVER以后若是发病了怎么办?会给家庭带来多大的负担?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告知对方 让对方心里有一定的准备?当然 发病的是少数 我当然希望所有的战友都好好的..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让对方也有选择的权利呢?因为以后的生活也有对方的一半!对方也要为你承受这一切!若是他或者她真的爱你..又岂因此而放弃..若是放弃了 那也只说明你们根本不合适..隐瞒着在一起了也是勉强一辈子不快乐或者惨淡收场..
再者 换位思考 若是你的对象有某种疾病但是隐瞒你不说 到了婚后你自己发现了 你会怎么想?别说你会彻底的谅解 那真是狡辩!
而对于我们自身来说 我们告知对方也会让心里少有一些负罪感 以后总比对方从别的途径知道要来得好的多 若是那样知道 就不仅仅是你不告知的问题了 对方说不定还会有别的想法 比如你不相信他或她对你的爱 比如你不在乎他或者她的健康 比如你根本不在乎他或者她的想法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到那时候 你打算怎么收场呢?
当然 我们也要正视自己保留隐私的权利 所以我觉得6楼7楼说的不错 在没有亲密接触前不妨隐瞒 发生关系的话就该说了..
总之 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 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找到一个忠诚伴侣吧..

[ 本帖最后由 且共从容 于 2010-3-6 15:49 编辑 ]
作者: 阳关Boy    时间: 2010-3-6 16:56

呵呵,楼主的出发点还是很好的。赞一个。
作者: 小蜜蜂峰    时间: 2010-3-6 23: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599    时间: 2010-3-7 07:53

全是无聊的话题
作者: nihoo    时间: 2010-3-7 09:25

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导致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观点也许不同。我觉得考虑自身的环境做出的结论就是对的,没必要由别人来讨论。或者你应当把所有情况都列出来,大家再给你出出意见!
作者: kangyiqishi    时间: 2010-3-11 11:10

原帖由 正义后 于 2010-3-1 16:35 发表
我完全有理由怀疑你的真实身份!你可能是曾经和乙肝患者谈过恋爱的非乙肝患者。
“不要整天说这个不是病,不是病还需要那么多药干什么”,这句话我感觉很奇怪。我是小三阳,自我发现以来已经13年了,在这13年来我从来没吃过所 ...


什么都是骗子?
我看你才是世界上最大的骗子!!
论维权,除了雷闯等少数几个以外,本人不会输给任何人!

就事论事嘛,不要整天吃饱了瞎叫
作者: charle    时间: 2010-5-28 19:16

不切实际的要求
理想美好,现实根本不需要冒险
都20多的成年人,身体的免疫系统已经成熟,找个机会去打疫苗或者根本就当没事
自己注意就足够
作者: 追忆过去    时间: 2010-5-28 22:10

就事论事
莫伤和气
作者: 8为了谁    时间: 2010-5-28 22:12

原帖由 正义后 于 2010-3-1 16:00 发表
我想问一下楼主,你通过性交方式传染了其他人吗?!!
我在这里可以正式告诉所有人:我是乙肝小三阳,我1999年认识我女朋友,我当时自己也没在意,所以也就没告诉我女朋友,就这样一直到2002年,这三年间我们同居,有着正常的性生活,避孕措 ...

支持,应该说出自己究竟传染了多少人?否则就是想当然。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8-4 23:11     标题: 我不敢苟同!

楼主提出论点,荒谬之极,什么“乙肝会传染、恋爱应告知”请从科学角度讨论问题,而不是玄学,谢谢。
作者: 长袖短舞    时间: 2010-8-5 08:33

这一直是个问题啊,在脑中都不知纠结了多少次。
作者: 不会放弃你    时间: 2010-8-5 09:19

告知是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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