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如果立法对有就业歧视的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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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不容易啊
时间:
2010-2-20 07:07
标题:
如果立法对有就业歧视的单位进行处罚
比如一定期限内不得在政府的劳动部门申报用工
进行通报批评
大额度的罚款和赔偿
是否可行呢?
一大早起来想到啥写啥
作者:
liuyiwei118
时间:
2010-3-1 11:11
拒录乙肝患者 最少罚500元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01/033017142991s.shtml
已经有省份出台相关规定,希望全国上下都能尽快行动起来!
作者:
秋风飒爽
时间:
2010-4-9 11:54
500元,搞笑啊。
作者:
小猴子2008
时间:
2010-4-12 13:05
迄今还没听说那个战友向劳动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规体检,劳动部门对用人单位罚款的,这样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呀,为什么那么多权益被侵害的战友没有去举报,或者举报后没有对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罚款500元都没有实践案例,罚款1万元又有什么呢?我想大家在遇到违规体检时候坚决去举报并跟踪举报结果,举报的多了,政策就灵了。罚款额度也会“与时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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