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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手之劳的维权怎能这样,614不心寒吗?附给卫生部邮件 [打印本页]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10-2-19 15:55     标题: 举手之劳的维权怎能这样,614不心寒吗?附给卫生部邮件

以上投票后显示发邮件人数!


庄辉是本次《通知》的重要人物之一,更有可能是WSB为防止原所谓的《意见》无效而故意请出一个懂医学但不懂法律的专家作为……,12月29日的媒体通会上就有他的身影……

院士支持取消常规体检乙肝检测 对周围人没威胁(2009年8月4日)
http://health.sohu.com/20090804/n265703615_1.shtml

六、目前按规定,有哪些行业是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

答:对于一些从事
强体力劳动的职业如服兵役、运动员等。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献血或捐献器官。

原题:昨在614家中做客,今现给wsb就业限制建议(附邮件内容)!http://user.qzone.qq.com/378547298?ptlang=2052

QQ空间内容原文转发如下:

乙肝携带者的就业限制应以国家宪法和科学为准绳!




敬爱的陈部长:新年好!
    感谢卫生部于2月1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在此,我及全体乙肝携带者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同时,祝卫生部所有工作人员在新的一年里,如虎添翼,再创辉煌!
      “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成为《通知》中的一大亮点。
     乙肝携带者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0%,限制他们就业是很不现实的,也是违背宪法“人人平等”原则。去年12月29日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媒体通气会的讲话中毛群安同志指出:因乙肝传染的特点,采供血的工作可能导致乙肝传染。这是对科学的尊重,也是对广大非乙肝携带者负责任的举措。因此,敬请卫生部在制定限制乙肝携带者职业时,充分尊重《宪法》和《劳动法》,以“防止乙肝病毒扩散”为科学依据,让乙肝携带者充分享有法律赋予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以“出于保护乙肝携带者为目的”限制乙肝携带者的就业范围同样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因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庄辉曾经提出的“出于对乙肝携带者的保护出发,限制乙肝携带者就业范围”是违背宪法的观点。同时,在一个农业大国,目前还不可能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事农业生产,也没有理由限制他们从事其它“不会导致乙肝传染”的工作!2008年奥运会85公斤级举重金牌得主陆永就是乙肝携带者。
     理由如下:
    《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就业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的宪法上的平等权在劳动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我国的《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同时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我们也有义务遵守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反对就业歧视,保护平等就业权的国际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平等是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只有当平等理念在人们的头脑中生根并日渐牢固之时,国家和社会才会以更为积极的态度,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保护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竞争和平等地发展。法律规制是解决就业歧视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一公益人士
                                                                                    2010年正月初三


卫生部部长信箱: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wsb/pbzxx/200901/38652.htm
  卫生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A):主任信箱: [email protected]
  B):投诉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卫生部法制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综合处电话:010-68792302
  传真:010-68792883 法规处电话:010-68792396
卫生部邮箱集[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 本帖最后由 通向光明 于 2010-2-20 22:04 编辑 ]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10-2-19 16:21

原贴 昨在614家中做客,今现给wsb就业限制建议(附邮件内容)!

是否参与,决定了论坛元老们是否仍然保持维权激情的重要因素。

请求版主加亮!同时,这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通向光明 于 2010-2-19 23:39 编辑 ]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0-2-19 16:34

从16日那天开始,每天都发,我认为会有用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作者: 乙人忧天    时间: 2010-2-19 16:47

我觉得从通知的规定可以看出,卫生部已经制定出限制乙肝携带者的职业,那就是武警、特警和军队。
当前卫生部不会再出台制定限制乙肝携带者的职业,如果说还有的话,那就是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申请并获批准才能公布。
作者: zjztjz    时间: 2010-2-19 16:48

尽我所能吧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10-2-19 16:56

原帖由 乙人忧天 于 2010-2-19 16:47 发表
我觉得从通知的规定可以看出,卫生部已经制定出限制乙肝携带者的职业,那就是武警、特警和军队。
当前卫生部不会再出台制定限制乙肝携带者的职业,如果说还有的话,那就是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申请并获批准才能公布 ...

这观点没错,要求卫生部以法律为准绳,不能以庄辉院士的“人性化”管理为依据,卫生B出台的这个《通知》是多么不情愿啊,只是迫于媒体,国务院等压力而不得而为之?
要维护利益集团的利益,扩大体检乙肝的范围(换言之,扩大限制范围)是一个利用政策的又一手段,不能不提高警惕。
作者: goaboard    时间: 2010-2-19 17:00

发了!!!
作者: 春天到了123    时间: 2010-2-19 17:13

原帖由 goaboard 于 2010-2-19 17:00 发表
发了!!!

是的,庄老只是出于关心乙人的身体,他不明白乙人的生存比身体更重要!!
作者: raul0624    时间: 2010-2-19 18:22

一定参与邮件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10-2-19 18:26

不能禁止携带者当兵,在外国都行,如果当兵是所谓的重体力,那农民,建筑工等,卫生部为什么不限制,这就是剥夺携带者的权力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10-2-19 18:28

大家赶快参与发邮件吧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0-2-19 19:29

已经参与发邮件
作者: 天堂路上    时间: 2010-2-19 20:43

已经参与发邮件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0-2-19 21:45

   
作者: 李小强008    时间: 2010-2-19 23:06

已经参与,大家努力!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10-2-19 23:42

原贴昨在614家中做客,今现给wsb就业限制建议(附邮件内容)!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10-2-19 23:45

下午发贴,今晚只有18人参与?
我还想将今晚成果告诉614老师,看来告诉他反而影响他过年的情绪。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10-2-20 00:09

只有看的,没有做的。
没有投票,也很少回贴,肯定有人认为不重要,甚至是多余的?
看来,想做点有意义的事情真难。
作者: 震宇-辉    时间: 2010-2-20 00: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2-20 11:19

每次上网都过来发,因为我是特殊行业
作者: 20100210jf    时间: 2010-2-20 11:39

谁都可能成为特殊行业!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2-20 12:00     标题: 别个国家都没有限制

环球时报:国外并没把乙肝太当回事
搜狐:http://health.sohu.com/20090916/n266747394.shtml

“对我来说,乙肝可能比经济危机更可怕。本来已经有单位愿意接受我,但我的乙肝秘密被单位的体检结果揭开,然后就被委婉地拒绝了。”1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人民大学一名姓杨的毕业生有些苦涩。在世界上近4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中,有1亿人在中国,从“就业是否应该取消乙肝检测”到“乙肝宝贝能否上幼儿园”,关于乙肝的话题几年来每年都成为中国社会的争论话题。

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对乙肝和乙肝患者的看法是一种模模糊糊的恐惧和排斥。美国生物学专家布林伯格2006年访问中国时,曾为自己发现乙肝检测技术感到“遗憾”,因为“导致了这么多中国人面临如此尴尬的境地”。世界其他地方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么生活的?他们是否遭受歧视和排斥?本报驻外记者进行了调查。

  欧美看乙肝更冷静

  1964年,美国太空总署生物学家布林伯格首次在澳大利亚土著人身上发现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即“澳抗”或乙肝病毒)。但澳大利亚“谈乙色变”的情况现在非常少见。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曾有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投诉说,当她在一次就医时表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后,医生借口“太忙”拒绝对她进行治疗。最后,这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澳大利亚医生做出书面道歉,表示下不为例。现在澳大利亚法律只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健康和医护工作。澳《工作场所艾滋病和肝炎管理实践准则》规定,所有有关雇用的决定只基于雇员品德和工作能力,是否有乙肝不能作为影响因素。雇主要对雇员的健康情况保密,也没有义务通知任何人某雇员感染乙肝病毒。

  据记者了解,中国公民赴海外留学,并没有哪个国家要求他们出示有关乙肝检测的报告。这与其他国家对乙肝的认识有关。在英国政府网站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表述是:“很多人担心自己有可能在工作中被传染上此类疾病,但在绝大部分职业中,不存在任何传染和被传染的危险。一般的日常社会交往和工作接触是完全安全的。”
  美国《反歧视法及残疾人法案》的起草者认为,“危险性的判断必须有医学依据,不能基于畏惧或无知”,乙肝病毒主要是经血液或性接触传播,携带病毒的人几乎没有传播的危险性,因此学校不能因为一名教师携带乙肝病毒就将其解雇。美国学校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歧视性做法,学校在没有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不对人学者进行相关检查,更不能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

  瑞士日内瓦大学附属医院谢林•菲舍伯格博二告诉记者,瑞士公务员的录取门槛很高,但没有乙肝检测这一项。瑞士医院配备的化验单中对类似乙肝病毒的化验属于特殊需要,因为普通化验单中没有这一化验项目,所以医生必须手写或用计算机输人这项要求。伯尔尼市教育行政管理局官员巴克斯说,瑞士的学校和幼儿园不会强制性要求学生和儿童出示健康证明。总部位于瑞士的诺华制药集团人力资源部高官居布塞表示,因为行业特殊,企业对来自乙肝、肺结核、艾滋病等疾病高发地区或国家的申请者会采取特别处理办法,但企业更注重的不是申请人过去患过什么病,而是目前的健康状况。

  亚洲和非洲是主要乙肝区

  截至2007年,全球约有3.97亿人不同程度地染上乙肝,其中70%-75%的患者在亚洲和非洲。据印尼肝病研究协会统计,印尼是继中国和印度之后第三大“乙肝国家”,全国约有1000多万乙肝病毒携带者。据在雅加达开私人诊所的老大夫巴尤讲,印尼很多大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也有硬性要求应聘者接受体检的,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婉拒”。但记者没有在当地报纸上看到有关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的报道。印尼一位女教授介绍的情况有所不同,她说自己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印尼完全不会遇到任何歧视,强制性体检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她也从来没有感觉携带乙肝病毒影响了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她说,医生告诉她携带乙肝病毒的人只要在生活中加以注意即可,“算不上什么病”。

  越南也是世界上乙肝感染比例高的国家之一,乙肝病毒携带者也有1000万。越南一家中资企业的越南雇员阮士告诉记者,越南人喜欢到路边摊位吃米粉、米线,对使用的餐具卫生毫不讲究,因此一些传染病的交叉传染危险很大。当得知与自己同处一室的表弟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时,阮士非常恐惧,他知道自己的舅舅就是死于肝癌。当自己的检测结果出来后,阮士如释重负,才知道乙肝在日常生活中很难被传染。阮士说,在越南,乙肝检测尚未列人高考生体检项目,携带乙肝病毒的考生并未受到歧视。据记者了解,有实力的越南企业,特别是一些国企,常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乙肝病毒检测也包括在内,但目前在越南媒体上没有员工因携带乙肝病毒而被公司劝退的案例,也没有“歧视乙肝”的议论。越南外交部一名外交官告诉记者,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前,单位组织应聘者集体进行体检,其中包括对乙肝病毒的检测。

  在乙肝多发的印度和韩国,在当地工作和生活多年的华人都表示,没有听说过有“乙肝歧视”的情况。韩国曾经有过限制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服兵没,后来因为反对声很大,便取消了这项规定。
  据日本国立感染症研究所统计,日本乙肝患者在110万至130万之间,占总人口的1%左右:一位在东京都任职的官员告诉记者,日本政府在录用公务员时不会要求进行乙肝病毒体检,但医疗等特殊行业例外。由于日本从上世纪70年代就把乙肝防治的重点放在防止母子间感染上,目前母婴感染率在0.03%以下,因此日本儿童和青少年在进幼儿园或上小学、中学时都不要求进行乙肝病毒检测。2006年,一批因注射疫苗而感染乙肝病毒的日本患者曾集体状告劳动厚生省,要求政府谢罪并赔偿经济损失。由于媒体关注很多,社会舆论对这些无辜的乙肝患者表示同情,官司最终打赢了。

  因为数量相对少,“谈乙色变”没成为日本的一个社会问题,但日本社会对乙肝的歧视现象不能说一点没有。记者看到一位女性日本网民在网上匿名发表文章,自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她说:“因为要转职到一个新公司,是否应该明确告诉对方自己的情况?如果不说,感觉自己不诚实,如果说了,又怕对方借故不接受自己。”还有一位女护士在网上说,因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医院以别的理由辞退了。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2-20 12:00

在香港,约10%的市民带有乙肝病毒。香港亚洲肝炎协会委员李建纲说,他们去年为北区及大埔居民进行免费乙肝检测时发现,6%至8%的18岁以下青少年带有乙肝病毒,“这是很恐怖的数字!”据香港媒体同行讲,在香港不可避免也会有个别人或公司对乙肝患者带有歧视,但远不到“谈乙色变”的程度,员工在人职体检时也不查乙肝项目,幼儿园也不会拒收“乙肝宝贝”,因为香港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任何对乙肝病人的歧视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罚款甚至牢狱之灾。

  乙肝的严重性在中国被渲染

  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陆军是国内知名的乙肝维权人士,他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对乙肝的认识存在两大误区:一是关于传播途径,实际上与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工作、生活、拥抱、握手等日常接触不会导致乙肝蔓延;二是病情的严重性,乙肝被一些虚假广告渲染得十分严重。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在社会中受到的歧视,涉及到劳动就业权和受教育权等方面。此外,国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性歧视最难消除,如连握手都不愿意。

  中国社会存在的“乙肝歧视”也影响到了在华外企,一些在本国不做强制乙肝检测的外企来到中国后“人乡随俗”。2008年,美国亨丰公司在广东东莞的一家分厂在用工过程中强制乙肝检测,不体检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当地非政府组织东莞同心组为此向亨丰总部写公开信,称此举违反中国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的意见》。亲自参与此事的东莞同心组总协调人骆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亨丰公司最终表示道歉,公司总裁还致亲笔信,承诺今后在人职前和年度体检中不再进行乙肝检测。

  2008年10月,益仁平中心调查了92家跨国公司在中国内地的分支机构,其中超过8成的外企在招聘员工时强制进行乙肝检测。明确表示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就职的外企比例为44%,但这个数据比2006年调查时的77%大为减少。骆叶表示,很多外企对员工实行双重标准,外国企业对外籍职员体检不做要求,对中国职员却有强制要求,这与中国的社会氛围有着一定关系。

  “乙肝之父”的遗憾

  最早发现乙肝表面抗原的美国生物学家布林伯格也是第一代乙肝疫苗的研制人,他获得过1976年度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被人称为“乙肝之父”。当布林伯格2006年访华期间听说中国人“谈乙色变”后感到非常惊讶,曾遗憾地对陆军说:“没想到我发现了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检测的技术,却导致这么多中国人面临如此境地。”

   陆军认为,中国社会“乙肝歧视”的深层次原因是对“少数人”权利的漠视。陆军说,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应该知道如何治疗和如何预防,除配偶没必要告诉别人,尤其是配偶的父母。据以往的例子采看,东方人的传统思想为了血脉的延续往往会拆散子女的婚姻。他还建议乙肝病毒携带者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当遇到问题时应找相关组织求助。陆军表示,中国社会对乙肝的认识取得了一些进步,特别是在国家立法层面,如公务员领域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已彻底取消,食品饮食行业对乙肝携带者的限制也已取消,但在幼儿园招生、高考体检等方面解决得比较缓慢。对于“取消乙肝检测”、“乙肝宝贝人托”等问题,他表示乐观。

   世卫组织传染病防治研究专家斯拉克蒙•于格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乙肝并不可怕,用不着“谈乙色变”。乙肝有别于艾滋病或癌症病患,不是终身患者,90%以上的慢性肝炎患者经过治疗或未经过治疗都有可能恢复到无症状携带者的状态。世卫组织近年也呼吁公众不要坂视乙肝患者,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乙肝惠者的生活或工作不会对他们的同伴或同事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希望相关国家要以法律法规形式加以确认并保护患者应有的尊严。在国际知名人士中,刘德华公开承认“自己从小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国际球星马拉多纳也是,但没有人歧视他们。 

(责任编辑:李桂桂)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0-2-20 12:24

好!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2-20 12:58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2-20 13:02

重温:环球时报:国外并没把乙肝太当回事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03861-1-1.html

国外的做法.
作者: 长空之计    时间: 2010-2-20 13:42

大家是发到WSB的留言部上吗/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0-2-20 14:20

今天已做完两件事:1 发邮件,2卫生部部长信箱留言。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做,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作者: 锄草    时间: 2010-2-20 14:58

个人感觉这件事很重要很重要。
所以在写信的时候一定要逻辑清晰,反驳有力。更重要的是要先调研,用更多的数据驳斥这种对乙人的“好”。
作者: eyoue    时间: 2010-2-20 15:03

已发邮件
作者: wokao1211    时间: 2010-2-20 15:19     标题: 现在医院还是查两对半

现在,医院还是查两对半,<通知>要得到贯彻执行,大家还有继续努力
作者: mylike    时间: 2010-2-20 15:25

卫生部在制订乙肝携带者的就业限制政策时,应该充分调研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以科学为依据,不要被国内的利益集团所左右,要尊重并保护乙肝携带者的基本权利。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10-2-20 15:39

大家应该积极发邮件,除供血外,其它一切行业都不能禁止携带者
作者: ggwithlove    时间: 2010-2-20 15:39

已经发了三封,显示非XX访问,不知是否成功,另外发了一封给部长!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10-2-20 15:59

也应该允许携带者服兵役,在国外就行,我们国家为什么要限制,这就是歧视
作者: 20100210jf    时间: 2010-2-20 21:30

已发,太重要了,如果卫生部以庄辉观点处理的话,农民也不用当了。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0-2-20 22:36


作者: 老二阿弟    时间: 2010-2-21 00:49

刚发了,
作者: 大学123    时间: 2010-2-21 08:30

已用多个邮箱发过了
作者: 大学123    时间: 2010-2-21 08:44

跟国际接轨就行
什么“人性化” 都是歧视的化身
作者: xigou    时间: 2010-2-21 10:31     标题: 我是想骂人。

如果真正关心这些乙人的权益,那就让农民、农民工、建筑工,所有在从事这些重体力劳动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别干活了,把他们养起来,妈的。还整个啥,就是某些人给闲的,整出个事来干,啥叫科学啊,这和伪科学有啥区别,你们这些宣传乙肝病毒携带者有多可怕,你们就早点死吧,我骂你们这些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过不去的人。为这个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事而激发的矛盾还要死多少人啊,我给你们和乙人在就业和工作过不去的人说,其实你们就是个草包,不就是干个活吗,你自己没有能耐还整天她妈的拿这些无聊的事说事,你自己最应该下岗,我其实最想说的,不要那这些吹毛求疵,有能耐的多賺点钱,捐出去给需要救助的人。
作者: 心肝@宝贝    时间: 2010-2-21 10:49     标题: 这样的ZF想想就气

国有企业都不要我们.......,还谈什么让外资企业要我们,CHINA有给过我们好政策没有,我现在心中的愤怒不是说发邮件这么简单,请体谅我这个已经被乙肝歧视把生活搞得乱七八糟的乙肝人!!!!!!!!!!!!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2-21 11:36

举手之劳,
作者: wokao1211    时间: 2010-2-21 11:56

已发邮件,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0-2-21 14:33

贵在坚持 !
作者: candyzxz    时间: 2010-2-21 14:45

已经发送!!!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10-2-21 15:13

已给卫生部寄挂号信,发邮件,大家加油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10-2-21 17:03

大家加油!!!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10-2-21 21:10

维权是为了拯救自己,不是为了614,更不是为了别人
不要把关系搞反了
如果你自己都不懂得拯救自己,那你被歧视那就是活该的
作者: 坚决维权    时间: 2010-2-22 09:52

强烈要求卫生部马上出台正式红头文件
现在大部分单位,医院的体检中心仍然对入职体检等违规查乙肝,公然挑战国家卫生部的新政策,视法规透明,他们如此大胆的做法的理由居然是他们现在还没有收到卫生部的正式红头文件,真是可恶,明明卫生部都在各新闻媒体,网上发布了关于取消乙肝检查的通知了,政策已经出台了,他们还是找借口查乙肝,赚那些黑心钱,在此我恳求战友们团结一致,强烈要求卫生部马上出台正式红头文件到各省市卫生厅,局,医疗单位等,已落实该项民生的重大好政策!也希望卫生部的相关同志或领导看到此信息后了解基层医疗单位“正确办事方式”严格督促他们执行你们卫生部的政策,挽回卫生部的威望和权威,就业,升学取消一切有关乙肝检查的政策是卫生部的一项重大政绩,这项政绩一但实施好之后,你们就是真正的英雄,会受到全国人民的赞扬的,会在医疗历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的,永留历史史册。
作者: 358795026    时间: 2010-2-22 23:39

原帖由 苹苹苹 于 2010-2-19 18:28 发表
大家赶快参与发邮件吧

诶,对啊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0-2-23 09:48

坚持发邮件!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10-2-23 16:49

携带者也可以当兵,大家团结起来,一起发邮件,多争取点权益,多一份就业机会,如果一些优秀大学生,也可以到部队从事科研,教学,后勤工作,大家为什么不多争取当兵及在部队工作的机会?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2-23 22:40

先顶起,再发!

作者: 天天潜水    时间: 2010-2-23 22:54

发了,不知道老爷们会看吗?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2-28 12:25


作者: lovemy    时间: 2010-2-28 18:57

水滴石穿  我们的努力会有结果的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10-2-28 23:51

已发邮件,大家继续。
作者: 青岛人    时间: 2010-3-1 13:13



作者: 天堂路上    时间: 2010-3-1 20:17

已发邮件,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3-1 23:02


作者: 王民    时间: 2010-3-1 23:39

我发的福建省3厅厅长挂号信。目前显示本人以签收
作者: 距离﹏    时间: 2010-8-14 16:42

发了!!!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0-8-30 10:40     标题: 卫生部就是凶手,你写信给它干什么,咄咄怪事!

卫生部就是凶手,你写信给它干什么,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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