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推动匿名体检 [打印本页]

作者: googler    时间: 2010-2-14 04:29     标题: 推动匿名体检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0:41 编辑

看了一下各位的发言,大家觉得匿名体检很复杂,其实一点都不复杂,当年银行匿名开户一样,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就业体检和健康体检实在没有办法很好地区分,即使能区分,HR跟你说,我要看你的健康体检报告。非携带者会马上拿来一张,而我们却没有任何办法。
有人提醒我,这个办法可能最少动到既得利益者,我觉得这一点也很重要,根本上我们需要的是平等,能达到这一点,不管什么手段,都可以考虑,当然根本在于科普,但是这条路太长,我们需要一个快速的办法。所以我们要减少阻力。达到平等的目的。
有人说最好的是入职不抽血,这也是我想要追求的结果,实际上,我自己的身体,不劳国家和公司来关心,我更关注的是能否找到一份工作,发展自己,使自己的生活水准提高,以便在有需要的时候,我有能力去买药。所以,GOV说什么入职要验肝功,也全他妈的扯蛋,很虚伪的表现。
但是目前来讲,连肝功都不做,这个目的短期内不太现实。

由下面一则新闻引起的。
匿名体检。
思路是这样的:在现有的政策下,凡是有乙肝项目的体检:2.5 DNA,均采用强制性的匿名体检方式,可以随便报一个名,也可以编号,像当年的可以银行可以匿名开户一样。拿着发票和编号的客户联去领取体检报告。配套的是,体检报告强制性地不能贴相片和摄摄像。强制匿名从医院开始。
好处:
1.由于匿名,更好地保护隐私。
2.企业向员工要2.5,但是是匿名,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万一有这样不怕死的企业死皮赖脸地问大家要2.5,随便给他一张就是了。
3.从医院入手管理,更加具有效率。实施起来只涉及医院和体检行业,卫生部一家就能搞定。防止各部门之间踢皮球。
4.匿名的方式更加明显,更好地发现隐性歧视,由于从医院入手,凡是需要实名的乙肝体检医院,均可投诉,一告一个准。
5.防止医企勾结。
6.最好的是:匿名体检并且不妨碍普通的健康体检。省得很多人老关心我们的身体健康。
7.由于目前法律规定,凡是跟入学就业相关的体检,均不得查乙肝,因此这匿名与现行的规定无任何冲突之处。

这是我想出的最好的解决隐性歧视的方法,尤其针对专业的体检机构。当然,前提也是在现有的政策之下加这一条。
30天内废止乙肝歧视 锡城个别医院仍瞒天过海查乙肝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02708-1-1.html

[ 本帖最后由 googler 于 2010-3-31 2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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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权天使    时间: 2010-2-14 09:28

我曾经也想过,健康体检、福利体检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事,写个代码就行,没有必要用实名制,更不许拍照、摄像。也许这样好多了。大家觉得怎么样?还有,就是强烈要求企业不要向我们索要体检结果
作者: 599    时间: 2010-2-14 09:53


作者: 382688    时间: 2010-2-14 16:20

:victory:
支持!!!!!!!!!
作者: googler    时间: 2010-3-29 15:33

38号文件明显的有破绽,亲自拆,好,HR跟你说,你去拿两对半报告来给我看!
作者: 深思背后    时间: 2010-3-29 15:47

匿名体检是很好的建议!就如买汽车票上车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3-29 16:30

搂主此法很好,大概看了一下有四大好处:1,不影响体检机构挣钱,2,不影响 非携带者的检测要求,[没有侵权嫌疑]3,由于是匿名,为我们留下了代检的空间,不惧怕用人单位索要结果。4,操作简单,比较“由本人在门诊开单检测”减少了一次抽血,不会引起非携带者的意见。
如果由本人凭编号取回体检结果的话,更是万无一失,此法与“由本人在门诊开单检测”好处 都是:方便安排代检,不怕单位取得体检报告。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3-29 16:44

搞得太复杂也不现实,
还是老调重弹——就业体检无法界定!
其实要解决问题本来就很简单,《通知》出台前我就建议过,卫生部的文件表述为:
用人单位和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体检不得含有乙肝项目,个人的健康体检乙肝检测应当由门诊的医生单独开单检查。

这样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玩“文字游戏”,如无法界定的就业体检、入职体检、职工体检、年度体检、福利体检、入学体检、在学体检、毕业体检......,这些文字游戏很容易将文件一纸空文!
作者: mggm    时间: 2010-3-29 17:21

匿名检测可操作性很强!!!支持!而且没动利益团体的蛋糕!

[ 本帖最后由 mggm 于 2010-3-29 17:23 编辑 ]
作者: 415211156    时间: 2010-3-29 17:28

一直在强调:
用人单位和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体检不得含有乙肝项目,个人的健康体检乙肝检测应当由门诊的医生单独开单检查。

这样统一表述多好!
作者: seabees    时间: 2010-3-29 17:44

支持匿名体检,支持不动利益集团的蛋糕~!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3-29 17:55

原帖由 415211156 于 2010-3-29 17:28 发表
一直在强调:
用人单位和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体检不得含有乙肝项目,个人的健康体检乙肝检测应当由门诊的医生单独开单检查。

这样统一表述多好! ...

现在是集思广益,大家看看这样是否可以:我们建议卫生部中要包括以下两点:
1,用人单位 要求检测乙肝 项目的要出示国家卫生部新制定有关文件及当地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体检机构负责核实后方可 实施检测。
2,健康体检采取匿名制:受检者凭缴费单领取体检表格,并自填6位数密码编号,受检者凭密码编号从体检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3-29 18:00

好处是易安排代检,因为整个体检过程都是号码。即使同时有熟人在场也无妨。
作者: seabees    时间: 2010-3-29 18:01

支持,

如果和利益集团的对立斗争走不下去~

那么大家就一起合作、共生~我们都死绝了他们也没好处,

只要不动他们的利益,也给我们一条生路,

我们不闹,他们继续收钱~
作者: 深思背后    时间: 2010-3-29 18:32

好建议!推广!lz我来帮你顶啊 匿名就是不带个人任何身份信息(相片、身份证 等等)大大体现了社会和谐性!值得顶的建议!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0-3-29 19:25

关于防止“被自愿”,向各位战友,推荐一个想法:

将乙肝检测明确划分为非此即彼的两种类型——公共需要的乙肝检测、私人需要的乙肝检测。公共需要的乙肝检测,必须以公函审批书作为启动依据,必须实行实名检测;私人需要的乙肝检测,必须以“医院系统内部操作”作为实施准则,必须实行匿名检测。

详细内容,可见拙作《通知解读与修改建议:三个亮点、六处瑕疵、十条建议》。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6987-1-1.html
作者: mggm    时间: 2010-3-29 21:32

lz我来帮你顶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3-30 18:09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你的“操作要点:私人需要的乙肝检测的化验单中,不得记录受检人身份信息,只能以某个随机数字码作为唯一标志信息;采血室,除医务人员和受检者外,不得有其他人进入,每次只能进入一个受检者,医务人员在采血室之内查看并核对受检者的身份证,登记其身份证号以及化验单中的数字码;受检者查询结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化验单的数字码,单人进入采血室查询;私人需要的乙肝检测的化验单,不向受检人提供可带出采血室的书面结果,如有医学用途,只能在医院系统内部机密流动。”中,“医务人员在采血室之内查看并核对受检者的身份证,登记其身份证号以及化验单中的数字码;受检者查询结果 ”这一句不太好,你干吗要相信那些白衣天使不会把你的资料操作到用人单位? 不带个人任何身份信息(相片、身份证 等等)使我们有足够大的“代检”空间,为什么我们不加以利用? 如果我们每个人仅仅是个6位数字,谁认识谁?想象一下,如果健康体检的过程每个受检者都是任意6位数,我们将有多少选择?
作者: googler    时间: 2010-3-30 22:17

原帖由 大别山林 于 2010-3-30 18:09 发表
你的“操作要点:私人需要的乙肝检测的化验单中,不得记录受检人身份信息,只能以某个随机数字码作为唯一标志信息;采血室,除医务人员和受检者外,不得有其他人进入,每次只能进入一个受检者,医务人员在采血室之内查看并核对受检者的身份证,登记其身份证号以及化验单中的数字码;受检者查询结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化验单的数字码,单人进入采血室查询;私人需要的乙肝检测的化验单,不向受检人提供可带出采血室的书面结果,如有医学用途,只能在医院系统内部机密流动。”中,“医务人员在采血室之内查看并核对受检者的身份证,登记其身份证号以及化验单中的数字码;受检者查询结果 ”这一句不太好,你干吗要相信那些白衣天使不会把你的资料操作到用人单位? 不带个人任何身份信息(相片、身份证 等等)使我们有足够大的“代检”空间,为什么我们不加以利用? 如果我们每个人仅仅是个6位数字,谁认识谁?想象一下,如果健康体检的过程每个受检者都是任意6位数,我们将有多少选择?

本质上我也不相信医生和护士,原因不仅在于其中的利益问题,更在于,可以说中国绝大多数医生护士对乙肝的认识完全错误,所以我们才会找不到工作,我对中国医学人士的人品绝对失望,我不能相信我把我相关的信息给他们,他们会给我保守秘密。
其实他说的这一点,比我提出的匿名体检方式复杂多了,我们的方式仅仅只是在不核对身份证不拍照摄像的基础上,随便报一个名也好,医院的流水数字代码也好,都很好操作的。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3-31 08:40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我们的任何信息绝对是体检机构的卖点,无论是你体检过程中的什么私人信息,我们目前要求的“个人要求检测乙肝的,在门诊部开单检测,”就有一个引起非携带者意见之处: 比如,早晨我们到了体检医院后,一般抽血是在体检机构,那末,你要求检测乙肝,就算开单到门诊,可是抽血在哪里?在门诊吗? 那就出现了多抽一次血的情况,人群大多数的非携带者有意见;在体检机构吗? 医院内部的天使们之间的勾当使我们难以放心。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3-31 08:54

原帖由 人权至上 于 2010-3-29 16:44 发表
搞得太复杂也不现实,
还是老调重弹——就业体检无法界定!
其实要解决问题本来就很简单,《通知》出台前我就建议过,卫生部的文件表述为:
用人单位和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体检不得含有乙肝项目,个人的健康体检乙肝检测应当由门 ...

这些东西不需要我们来界定:
1,用人单位 要求检测乙肝 项目的要出示国家卫生部新制定有关文件及当地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体检机构负责核实后方可 实施检测。
2,健康体检采取匿名制:受检者凭缴费单领取体检表格,并自填6位数密码编号,受检者凭密码编号从体检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公开以实名入职体检的名义实施检测乙肝,医院必须负责核实以后提供检测;其余的检测无论用人单位以什么理由一路匿名体检,也就是所说:我如果以大别山林的名字去抽血,哪怕同事就在一起排队抽血,但是谁认识谁?我们的建议不就是为了1,制约体检机构,2,给我们留下空间吗?如今我们一没有侵犯大多数人的利益,二不耽误利益集团挣钱为何不可?
作者: 人权天使    时间: 2010-3-31 08:58

大家一起向卫生部反映
作者: konichiwa    时间: 2010-3-31 08:59

照这样来说,以后利益集团想查什么就查什么了,扯蛋。我因为有私事一直没有出去工作,若找到工作,我会全程跟录,一定要拉个体检医生下水。
作者: huchulian    时间: 2010-3-31 14:28

还是不体检来得方便,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7-25 08:18

只有从 体检机制上改变,才能消除“被自愿”的基础!
如果匿名体检得以实施,被自愿还有基础吗?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7-25 09:25

匿名体检总则:
用人单位以招用工为理由要求健康体检查或乙肝检测,并要求获得体检资料的,必须持有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证明,体检医院必须核实后方可检测,并可把体检结果交付用人单位。其他体检资料一律由被检者本人凭密码领取。出于保护乙肝携带者隐私,凡涉及到乙肝的检测项目的体检表不允许贴相片,不允许电子照相防伪打印,应该以“编号匿名形式”                           代替“有受检人姓名的实名制”;更不允许在乙肝体检表上作特殊标记,或与其它体检表进行捆绑变相出卖给单位。既然查乙肝完全是个人医学需要,各医院必须废除电子照相、对身份证与专人监督抽血等措施。

[ 本帖最后由 大别山林 于 2010-7-25 10:16 编辑 ]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7-25 09:25

匿名体检流程:
1,进入体检大厅,领取体检表格,自己填写6位数密码。
2,凭表格进行体检过程。
3,本人凭密码领取体检结果。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7-25 09:26

匿名体检好处:
1.由于匿名,更好地保护隐私。
2.企业向员工如果要乙肝资料,但是由于是匿名,也就没有什么意义。
3.从地方人保部门及医院入手管理,更加具有效率。防止实施起来只涉及医院和体检行业,卫生部门和人保部门各负其责,防止部门之间踢皮球。
4.匿名的方式便于代检,即使是同事在旁也无碍因为大家都是符号;匿名的方式可以使我们在多个环节自己作主。
5.防止医企勾结。
6.匿名体检不妨碍普通非携带者的健康体检抽血要求。避免了我们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侵犯别人权利的维宪之嫌,没有给别人提供反对理由。
7.匿名体检与三部委通知的规定无任何冲突之处。与现有法律无任何冲突之处。没有给别人提供反对理由。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7-25 09:26

匿名体检与过去门槛有和区别:
1,从机制上改变了体检规则,从大部份医院来看,都不具备公开违反三部委通知体检机制的胆量,但是有从中寻找漏洞的勇气和智慧,被自愿仅仅是冰山一角,而 匿名体检给我们留下了单向漏洞,我们操作空间无限大。
2,使体检医院失去了寻找漏洞的机会,使 “被自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使体检医院失去了违规的动力,因为,不影响他们挣钱。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7-25 09:26

匿名体检的不足:
1,对门诊检测没有提及。
2,对用人单位没有彻底制约。比如,用人单位自己的检测行为。
但是这些都要靠法律的争取,加以解决。从政策角度来看,匿名体检已经使我们维权利益最大化!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7-27 17:25

为了保护隐私,在政策领域,我们必须把医院,卫生局 ,人保局,都紧紧拉住!依靠1000元来规范用人单位无疑于自杀!
作者: z0h0k    时间: 2010-7-27 20:15

不把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医生打痛,不管住他们的手脚,就别妄想阻止得了乙肝检查,也别妄想没有歧视
作者: 拳头    时间: 2010-7-27 20:44     标题: 楼主此法很好

楼主此方法很好,强烈顶起。。。。。。。。。。。。
作者: 风中沙子    时间: 2012-7-1 18:25

支持
作者: 一亿瓦全    时间: 2012-7-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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