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肝硬化女子病危 欲捐眼角膜和遗体回报社会 [打印本页]

作者: liver411    时间: 2010-1-27 15:36     标题: 肝硬化女子病危 欲捐眼角膜和遗体回报社会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1:06 编辑

2010年01月13日 14:13 来源:广西新闻网
一名患肝硬化的女子,为报答社会对她的帮助,决定去世后捐出眼角膜和肾,遗体也捐献给医疗科研单位。1月 11日,记者来到广西医科大一附院看望这位患者。

  身患重病欲捐器官

  11日下午4时,广西医科大一附院住院部7楼过道的病床上,52岁的邓春梅面色蜡黄、极度虚弱。见到记者后,她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请记者帮忙联系捐献器官和遗体事宜,“我已经时间不多了,要尽快办好这件事”。

  邓春梅居住在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45号。去年6月,她被检查出肝硬化。经半年治疗,病情仍无好转。去年年底,邓春梅腹部胀疼难忍,来到医院检查后确诊为肝硬化中晚期。

  经过12天的治疗,她的病情并无明显好转。邓春梅说,她不甘心就这样离开人世,这些天总在想给社会留下点什么。经过反复考虑,她做出决定:去世后将眼角膜、肾等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遗体也捐献给医疗科研单位。

  邓春梅笑着说,她的眼睛视力不错,希望能把眼角膜捐给需要的人,“能使自己有限的生命得以延续,最有意义的事莫过于此了”。

  执着捐献获女儿理解

  邓春梅的女儿远在河北任丘,经济条件也很困难,现还在凑来南宁的路费。加上北方大雪封路,女儿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赶到南宁。“谈到捐献遗体一事,一开始女儿也很不理解。经多次沟通,女儿才理解了我回报社会的心愿。”邓春梅说,她的善良和执着终于感动了同样善良的女儿。

  医院的医生介绍说,邓春梅已是肝硬化中晚期,腹水难消,并引发并发症,但尚未癌变。目前病情较前几天稍好,但极不稳定,随时有生命危险,只能靠抗炎药、白蛋白液来维持生命,“医药费方面,院方已经尽量为她节省了”。

  邻里义举让她感动

  治病半年,邓春梅仅存的1万元已用尽,又无其他经济来源,这次住院已欠费8000元。治疗期间,邓春梅丈夫生前所在的单位——中铁二局第五工程处驻广西办事处的朱书记发动邻里为她捐款3040元。1月11日上午,这笔善款已送到邓女士手中。

  3040元,对邓春梅的治疗费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但邻里的义举令她感动不已。邓春梅说:“患病以来我得到很多人的帮助,我无以回报,只能通过捐献器官和遗体的方式来回报社会。”

  面对病魔缠身的痛苦,邓春梅没有怨天尤人。她现在想得最多的,就是如何交清医院的欠款,按什么程序捐献器官和遗体。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到南宁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建议邓春梅先做详细情况登记,并表示会尽力协助她完成心愿。(南国早报 贾经纬)



6.合.彩/足球/篮球...各类投注.开户下注

第一投注/现金网:招代理.年薪10万以上:haoxingfu.cc
作者: iiihf    时间: 2010-1-27 17: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sdcwyj    时间: 2010-1-27 18:26

好......
作者: 烦123    时间: 2010-1-27 20: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信诚    时间: 2010-1-28 18:16

高尚,但我们肝病的人器官可以吗?
作者: liver411    时间: 2010-1-28 18:41

可以送醫學院做解剖實習用。
作者: liver411    时间: 2010-1-28 18:46

犯人器官索取,販賣器官都是非法的。
親屬器官移植有雙重危險和經濟負擔。
教育社會大衆捐贈器官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在一個死後”全須全尾“的傳統同概念中更爲重要。很多國家的駕駛執照和車輛管理居都有標誌和簽署器官捐贈志願。一旦成事實,一個死去的人之器官可以救活7個人的姓名...
作者: ilovegandan    时间: 2010-1-28 19:43

理智上我认为捐是好的。不过一想到血淋淋的解剖又让人生畏,虽然那时已经没有知觉了。
作者: 信诚    时间: 2010-1-29 18:19

我觉得很好,死后还能为别人做点贡献,不是很好吗,这事我觉得我以后可以考虑考虑。
作者: kaixuan2010    时间: 2010-1-29 18:27

很不错,值得我们学习~ 严重支持
作者: 烦123    时间: 2010-1-29 19: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甘硬一生    时间: 2010-1-29 20:43

悲哀啊,我们乙人捐献的遗体难道就只能给实习医生练练刀法,然后扔到垃圾桶里吗?

如果这也算贡献,简直是对乙人侮辱。

[ 本帖最后由 甘硬一生 于 2010-1-29 22:59 编辑 ]
作者: geeker    时间: 2010-2-6 12:42

原帖由 甘硬一生 于 2010-1-29 20:43 发表
悲哀啊,我们乙人捐献的遗体难道就只能给实习医生练练刀法,然后扔到垃圾桶里吗?

如果这也算贡献,简直是对乙人侮辱。


不是扔进垃圾桶,这是有严格流程的。

贡献是不求回报的,形式不重要,我个人不认为这有什么侮辱的。
作者: 久病神医    时间: 2010-2-6 15:37

我们乙人不知能捐哪些器官?????整个身体捐献我个人不大愿意接受
作者: 甘硬一生    时间: 2010-2-6 15:53     标题: 捐献遗体后的遐想

某天,冰冷的我躺在冰冷的案板上,有几个年轻的实习生将我开膛剖肚,这里翻翻,那里摸摸,然后窃窃私语道:‘档案上这家伙四十还不到,肝脏居然硬得刀也戳不进’。

NND,我肝脏不硬还会躺在这里秀给你们看吗?
作者: 蜻蜓78    时间: 2010-2-8 12:01

楼上说的轻松,看的心酸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