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我们也要婚恋繁衍权!驳斥黑心砖家的性传播之邪说! [打印本页]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0:32     标题: 我们也要婚恋繁衍权!驳斥黑心砖家的性传播之邪说!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1:29 编辑

夫妻双方可能的感染率在1.8%以下(这还不包括本来夫妻都携带,但双方家族不同为乙肝者---也就是说不包括家族无携带但夫妻两人同携带)。夫妻传染微乎其微,而且夫妻间传播几乎无实例。行医50年,观察几百对夫妻,他们密切接触一辈子,说土俗点,亲嘴,两口互递食物几十年,基本没有发现丈夫传染给妻子,妻子传染给丈夫的。即或有也是各有乙肝的人,巧合在一起了。巧合在一起的比例,仍然可以按12%计算,即一百对乙肝夫妻可能有12对夫妻检出双方乙肝,88%的乙肝夫妻不存在双方都有乙肝。充分说明乙肝不但不会通过“病从口入”的传播,更不会通过性交传播。按“性传播乙肝”的结论,凡是夫妻一方有乙肝必然传播对方,最后夫妻双方都是乙肝。只计算夫妻一周两次性生活,一个月八次,一年96次性生活,三十年夫妻2880次性接触,他们还不被对方传播才怪呢?我国公布有一亿三千万乙肝,他们要结婚,结婚后通过性生活传播,夫妻都成为乙肝,母婴传播又是不可避免的说法,试问:二十多年了,这种三角体传播难道不致全民乙肝吗?可是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比例仍是百分之十二。让事实说话,我走进退休老人的群体中问一问,百分之八十的老人哈哈大笑说:“结婚前她有三个大三阳,共同生活三十年了,他吝啬得很,一只‘羊’也没给我”。    卫生部公认性传播乙肝,就必然暗示婚前检查将掀起乙肝检测的浪潮,一手拿着话筒大喊乙肝不会通过消化道传播,另一个话筒又喊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性传播。这意味着乙肝病毒携带者由入学工作歧视转移到婚姻歧视,夫妻歧视。受到伤害最严重的是妇女,暗示乙肝患者不能同房和乙肝不能与非乙肝通婚,比饮食隔离、工作隔离、上学隔离,更加残酷无情。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近有两位妇女告诉我,她们的老公都给她们一笔钱,限她们三个月内治好乙肝,否则离婚。每位都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丈夫要利用乙肝传染遗弃她们,我非常内疚。现在卫生部放出“性传播乙肝”,正好给这类科盲以口实,提供了依据。     最有说服力的是一方携带乙肝病毒的夫妻站出来说话,你们认为性交传播乙肝吗?就是母婴传播也不是绝对的,妈妈是乙肝,生的孩子没有注射乙肝疫苗,现在10岁左右了,乙肝病毒检测阴性的大有人在。 乙肝会通过性接触传播吗? 我们曾随机调查了年龄超过35岁已婚的263名乙肝患者,他们的对象仅有17例,这17例中夫妻双方家族同为乙肝者占11例(关键之处,结婚前就夫妻双方都是),也就是说,生活在一起多年的一方为乙肝的夫妻,极少导致健康一方乙肝发生,试想生活在一起多年的夫妻几乎都未有传播的实例,怎么来论证性传播之说。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之间一方为乙肝,另一方感染乙肝的概率极高,健康一方的乙肝核心抗体阳性率高达65% ,也就说乙肝夫妻间感染的概率很大,但是得上乙肝的概率并不高,感染和得病是两码事,我国感染过乙肝的人口可达60%以上,但是成为乙肝者不足10%。其实在我国乙肝夫妻之间传播乙肝的几率很小,从我们随机调查的263位已婚乙肝患者(条件是结婚3年以上,配偶没有注射过乙肝疫苗)情况看,其配偶同为乙肝的仅占6%左右,几率很低,只要本着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洁身自好,正常的夫妻生活很少传播乙肝,值得一提的是,乙肝配偶得乙肝的几率不大,但是,将近80%的乙肝配偶都感染过乙肝,这些人群统称为乙肝病毒既往感染者,特点是在夫妻的日常生活中,密切接触,可能将病毒传染给了对方,但是由于成人正常的免疫机制存在,病毒迅速被清除,并未留下后患或隐患,这些人查体(抽血化验乙肝病毒“两对半”指标)时,会发现一项或多项乙肝病毒抗体呈阳性,这样一个感染过程几乎都是在“暗中”不知不觉进行的,没人会注意或感觉到,只是在偶然查体时才会被发现,乙肝病毒既往感染者和正常人一样,无需治疗、没有传染性,甚至可以献血。乙肝夫妻很少传染乙肝的事实,再次证实了成人接触乙肝很少得病的学术观点,根据大量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成人感染乙肝病毒,引起发病者仅占3%左右。事实证明成人之间夫妻双方并不会因性行为传输乙肝。卫生部之所以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别有目的…这样宣扬意图使携带者不能结婚,结婚的最好离婚,,携带者自然也无法繁衍后代,这样五十年后乙肝就自动从大陆灭绝。既能卫生部减轻负担,增加功绩,又能做到计划生育的减少人口效果。要知道,如果一亿多人如果不结婚和没有子孙,中国以后会减少几亿人口啊…高!真是高,卫生部太有才啦! 如果版主要删帖,请看看以下战友们的实例验证----

[ 本帖最后由 yigan16888 于 2010-1-28 21: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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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0:33

yangergao
中校营长


3# 发表于 2010-1-5 22:00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认为性爱并不传染!我和我老婆共同生活这么多年!她还只是去年才打疫苗!也并没有感染!

  反对乙肝歧视,建设和谐社会! 维权交流高级群开通:96849702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0:35

不落叶
大校团长

性别女
4# 发表于 2010-1-5 22:42  只看该作者



事实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已经结婚30多年了,也没给对方传染上。我认识的很多人,情况也我一样。我单位还有个“风流男三羊”好几个情人,也没见给谁染上。我就不相信乙肝性传播说。不管谁说的。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0:37

ppsdkb
准 尉

性别男
12# 发表于 2010-1-5 23:39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现在的努力方向 主要是就业和入学方面的公平

下一步就该是婚恋公平了

我个人认为说是性爱为传播途径 但是实质上 在性爱过程中造成的传播 也还是要以有血液交换为前提条件的

一说性爱是主要传播途径 大众还以为 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中的病毒含量很高 传染性很强呢

但是在固定性伴侣人群中 一方有携带 一方无携带 无携带方被感染并转为慢性携带的少之又少啊

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确实需要重视 需要展开来讲 还适龄婚恋青年公平婚恋的权利!!!

无欲无求 孤风清流 浮生飘飘似酒 自是欢喜何须愁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0:37

陈虹虹
少校营长

13# 发表于 2010-1-5 23:51  只看该作者



我也觉得性不会传染,我结婚20多年了也没传染老公,他没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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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0:38

txtp
少尉排长

20# 发表于 2010-1-6 10:09  只看该作者



29日卫生部的通报会回答问题缺乏科学性我们结婚三十多年了,也没传染对方,他们只是怀疑,缺乏科学依据啊,容易让人产生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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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0:43

金华老农
上 士

6# 发表于 2010-1-6 11:53  只看该作者



去年我们这里的成年人都享受了免费体检,从我们村的体检反馈单来看那些阳性中老年夫妻都只有单方的(体检反馈单是每个家庭一张的),有调查也显示结婚5年以上的夫妻都是携带者的也只有百分之5点几,但不能说明他们原本就是否是携带者的结合,因为在20多前年还没有表面抗原的检测,从我们身边的现实情况来看,有些因肝病而去世的中老年人,与他们生活了几十年的配偶都没有被传染,这样看来性传播一说也是值得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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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0-1-24 12:37

说的对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10-1-24 12:48

乙肝人同样需要婚恋权!
况且现在通过阻隔技术,几乎完全可以阻断母婴传播。
希望卫生部能修正表达!
作者: mylike    时间: 2010-1-24 12:53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之间一方为乙肝,另一方感染乙肝的概率极高,健康一方的乙肝核心抗体阳性率高达65% ,也就说乙肝夫妻间感染的概率很大,但是得上乙肝的概率并不高,感染 和 得病 是两码事,我国感染过乙肝的人口可达60%以上,但是成为乙肝者不足10%”----- 同意,性传播值得怀疑(以自身经历参考)!
作者: sky1986308    时间: 2010-1-24 12:57

楼主观点与我一致!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6602-1-1.html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4:02

建议卫生部取消性传播的途径一说。
作者: future2009    时间: 2010-1-24 14:12

WSB将通过上述宣传,有效将携带者一代灭绝,二代控制在千万分之一的承诺内!

丰功伟绩啊,堪比悍将希特勒!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4:39


作者: xfj820603    时间: 2010-1-24 14:46


作者: 春天到了123    时间: 2010-1-24 15:02     标题: 说得好!

我也结婚13年了,我原来就是大三,家里就我一人是,我全家老婆孩子就我一人是乙肝,这个性传染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就算有很小的机率,也不能这样宣传!!现在的交通事故这么多,汽车撞死人的机率要比染上乙肝的机率大得多,为什么不禁止汽车上路??
作者: wzt1100    时间: 2010-1-24 15:56

楼主支持你!说得太对了,我爱我女朋友,但听说性生活会传播,我都不敢和她太亲密,我太爱她了,现在我放心了。谢谢你!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6:10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10-1-24 16:05 发表
有事出洞~等我用空考好教育教育你~~

一个医贩子又被我引出来了,你下一步应该鼓吹性传播,从婚检上捞钱吧?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24 16:13

性是传播的,维权的同时替别人考虑

爱她,就请他注射乙肝疫苗。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24 16:14

原帖由 wzt1100 于 2010-1-24 15:56 发表
楼主支持你!说得太对了,我爱我女朋友,但听说性生活会传播,我都不敢和她太亲密,我太爱她了,现在我放心了。谢谢你!

她注射乙肝疫苗就可以了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6:17

[quote]原帖由 admin 于 2010-1-24 16:13 发表
性是传播的,维权的同时替别人考虑


请问你有实例证明吗?别相信砖家的胡说八道----
作者: 599    时间: 2010-1-24 16:48

结婚25年,染上了他的酒瘾,网瘾,就是没有染上他的乙肝,呵呵
作者: 599    时间: 2010-1-24 16:50

强烈要求乙肝携带者公平的婚恋权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7:28

原帖由 599 于 2010-1-24 16:48 发表
结婚25年,染上了他的酒瘾,网瘾,就是没有染上他的乙肝,呵呵

谢谢您以自身的实例来驳斥无稽之谈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4 18:10

大家顶起来,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0-1-24 18:14

传播途径其实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概率的大小。

-----------------------------------------------------
取消乙肝检查,会引发一连串馒头血案吗?

杜波吾思   2010-01-19

1、如果您是一个普通的民众:为了您的健康,也为了减轻上亿乙肝人同胞的生存压力,请您及时接种乙肝疫苗。谢谢。

2、三十年改革开放,我国政府的财力已经非常雄厚。为鼓励民众积极接种,我建议:接种乙肝疫苗的费用,均由政府承担。

3、“传染性”和“传染”不是一码事。医贩子们习惯于对乙肝疫苗的作用避而不谈,对成年人自身免疫系统的抵抗能力避而不谈(成年人即使在没有接种乙肝疫苗的情况下感染了乙肝病毒,他成为携带者的概率仍小于5%),对流行病学的一个基本规律避而不谈(传染源、传播途径、人群易感性,三个环节缺少任何一个,传染就不会发生)。参考资料:儿童满8周岁,免疫系统渐趋成熟,此时感染乙肝病毒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可能性只有5%,如果他们在新生儿期免疫,感染后5%成为携带者的可能性都没有,也很可能更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

9、洛克有言:“谁企图将另一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人处于战争状态”。这世上什么事都是概率性事件,没有百分之百。愣是要把各种各样的巧合都沾上,任何事都很难说。我认为,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在相互妥协中实现的,是在---谁也不去追求100%---的善意互动中实现的。……请各位回想一下,2002年左右的时候,您是否在QQ群里经常收到艾滋人上街扎zhen头的消息?——那几年,艾滋人都快被逼疯了,所以,这种事情未必是谣传。请您回想一下,您对艾滋人的态度的转变,是不是也跟这种消息的出现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如果确是如此,请您不用有什么不安,这,就是人性。我想说的是:这个社会是不是非要把乙肝人也逼到那份上,才愿意开始真正地考虑——修正一下那种对乙肝人追求100%的态度呢?
作者: hbver-guam    时间: 2010-1-24 18:19

说的好呀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5 08:13

大家顶上去啊
作者: txtp    时间: 2010-1-25 09:42

性传播乙肝科学依据不足,不能一概而论,要面对现实!
作者: future2009    时间: 2010-1-25 10:26

9、洛克有言:“谁企图将另一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人处于战争状态”。这世上什么事都是概率性事件,没有百分之百。愣是要把各种各样的巧合都沾上,任何事都很难说。我认为,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在相互妥协中实现的,是在---谁也不去追求100%---的善意互动中实现的。……请各位回想一下,2002年左右的时候,您是否在QQ群里经常收到艾滋人上街扎zhen头的消息?——那几年,艾滋人都快被逼疯了,所以,这种事情未必是谣传。请您回想一下,您对艾滋人的态度的转变,是不是也跟这种消息的出现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如果确是如此,请您不用有什么不安,这,就是人性。我想说的是:这个社会是不是非要把乙肝人也逼到那份上,才愿意开始真正地考虑——修正一下那种对乙肝人追求100%的态度呢?

艾滋人,每年就那么一天会有最高领导来一剂安慰剂,因为要和国际接轨。
不过,今年改远程了;以后,可以考虑运用意念。

乙人呢?没有任何关怀。
也有进步,发明了许多世界一流的检测技术,查项更多了。
噢,对了,也有“世界XX日”,许多民营医院开展免费普查活动。
不彻底的话,以后估计类似浙江地区可以推广使用物联网进行监管了。
作者: 乙毒攻毒    时间: 2010-1-25 23:14     标题: 赞同乙肝夫妻很少传染乙肝的事实

性传播乙肝科学依据不足,不能一概而论!夫妻不传染,本人是事实例子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10-1-25 23: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B-V-H-B-V    时间: 2010-1-26 10:04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10-1-26 11:13


作者: 有点幸运    时间: 2010-1-26 13:38

你把我的发言屏蔽了!不要脸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10-1-26 16:07

我母亲是携带者,没有吃过药,我父亲是健康者,而且从来没有打过疫苗,为这个我还和他急过,最后勉强打了一针,我们家孩子多,携带者占0.5,18岁以前都没打疫苗

[ 本帖最后由 心随你动 于 2010-1-26 16:13 编辑 ]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6 19:33

原帖由 有点幸运 于 2010-1-26 13:38 发表 你把我的发言屏蔽了!不要脸
     不是我,我没有这个权限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6 21:21


作者: 我不是你    时间: 2010-1-26 22:11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10-1-25 23:36 发表

因为你的这一个观点我就反对你所有观点~





你很偏执,今天再次证明!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10-1-27 15: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10-1-27 15: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老大难    时间: 2010-1-27 17:36

我原来是大三阳,结婚三十年了,老公没有打疫苗,还产生了抗体
作者: 老大难    时间: 2010-1-27 17:38

夫妻传播会产生免疫力的,就象是打了乙肝疫苗的
作者: 老大难    时间: 2010-1-27 17:40

成人感染会产生抗体的,这是千真万确的
作者: 老大难    时间: 2010-1-27 17:45

我从没吃过抗病毒的药,但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小二阳
作者: 老大难    时间: 2010-1-27 17:56

我所知道的好多夫妻都没有感染,就是感染了,都产生了抗体.不知道性传播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国家就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多下点功夫研究,而一味下如此的结论,这样对携带者的婚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会使更多的携带者面对更大的婚姻问题.
作者: 钱少少    时间: 2010-1-27 21:03

我不知道专家所说的是否对,只能用时间来证明,以后科学发达了研究彻底了就什么都明白。我是一名携带者,结婚六年了,我老婆也没打过疫苗,现在却有抗体了。
作者: 有点幸运    时间: 2010-1-27 21:07

反对楼主观点的发言都被屏蔽了!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10-1-27 22: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乱了套了还了得    时间: 2010-1-27 22:45

好,我们当血鬼的就是要的这些讹诈资料!
作者: livingmy    时间: 2010-1-28 00:23

我比较顶楼主的说法。
我一个亲人,大三, 有一年发病,alt都飚得比平常高N个数量级,DNA也10的7,8次方左右,反正就是非常严重,但是全家并没有打疫苗,也没有任何隔离措施,全家还一起照常吃饭,夫妻间也照常生活,
但是 全家其他人,现在一直都没事。
作者: 海雷丁    时间: 2010-1-28 07:13

事实证明一切!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8 07:15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10-1-27 22:03 发表 我一定要让楼主为自己的发言负责~我声明两天后转帖新浪~~
你反对我目的是什么?你是替药贩说话?还是为携带者抹黑?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10-1-28 08: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ylike    时间: 2010-1-28 09:04

楼上的SB,你就是一个没有发育完全的半成品,为国家负责,先为你自己负好责吧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8 11:04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10-1-28 08:06 发表 每个合法公民都有责任义务为国家负责~~
请问!国家对百姓们负责了吗?怨声载道,你听到了吗?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8 11:07

按照不死鸟的观点,我们携带者都绝育吧!这样是对国家负责啊!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8 14:50

希望战友以实例反驳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8 20:11

太监砖家的无鸡之谈…

[ 本帖最后由 yigan16888 于 2010-1-28 20:14 编辑 ]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8 20:20

乙肝性传播是太监砖家的无鸡之谈!它们的良知和人性已经被金钱阉割啦!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8 21:21

事实证明成人之间夫妻双方并不会因性行为传输乙肝。卫生部之所以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别有目的…这样宣扬意图使携带者不能结婚,结婚的最好离婚,,携带者自然也无法繁衍后代,这样五十年后乙肝就自动从大陆灭绝。既能卫生部减轻负担,增加功绩,又能做到计划生育的减少人口效果。要知道,如果一亿多人如果不结婚和没有子孙,中国以后会减少几亿人口啊…高!真是高,卫生部太有才啦!
作者: 不落叶    时间: 2010-1-28 22:01

性传播乙肝和吃饭传播乙肝一样是个无根据的传说。
作者: ldp545    时间: 2010-1-28 22:29

支持楼主的说法!现在的太监砖家fack不要命的乱制造定论.我的姑妈现在是肝癌了我姑父现在还不是键键康康的没事!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10-1-29 04: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9 07:42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10-1-29 04:36 发表 不不不~不用~只要你节育就行了~因为我们跟你想的不同~因为这个约束~本人至今没有做上真正意义上的流氓~~
语无论次,不知所云…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9 18:43

打破谬论…
作者: 毒身术士    时间: 2010-1-29 18:55

现在别在自欺欺人走科普的路了!如果我是健康人,我牙垠出血,而刚用碗的人有乙肝,大三,恰逢他口腔溃疡,你说有没有可能传染?别和我说概率!专家也要考虑那十三分之十二人的事,你我是一样的心情现在许多事不辩为妙,一旦被人抓住漏洞,不可翻身。爱滋的传染也只是创面接触,为什么性能传播?性生活就没有创面?非得肉眼看见才算?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9 19:24

原帖由 毒身术士 于 2010-1-29 18:55 发表
现在别在自欺欺人走科普的路了!如果我是健康人,我牙垠出血,而刚用碗的人有乙肝,大三,恰逢他口腔溃疡,你说有没有可能传染?别和我说概率!专家也要考虑那十三分之十二人的事,你我是一样的心情现在许多事不辩为妙,一旦被人抓住漏洞 ...

做爱会出创伤吗?看来你把玩意当钻头,不要太猛啊
作者: 毒身术士    时间: 2010-1-29 19:31

拿无知当借口,用痴心当勇气?!现在不是窝里斗的时候,但还是要对楼上的说---是磨擦就有可能存在创伤,你做爱不磨擦吗?那玩意没有钻头厉害,所以提醒大家---它会有创伤。。。
作者: 毒身术士    时间: 2010-1-29 19:34

懂医吗?黏膜是很脆弱的,爱滋怎么通过性传染的?精子进入体内钻出的洞吗??????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9 19:37

原帖由 毒身术士 于 2010-1-29 18:55 发表 现在别在自欺欺人走科普的路了!如果我是健康人,我牙垠出血,而刚用碗的人有乙肝,大三,恰逢他口腔溃疡,你说有没有可能传染?别和我说概率!专家也要考虑那十三分之十二人的事,你我是一样的心情现在许多事不辩为妙,一旦被人抓住漏洞 ...
走路还有被车撞的可能,你别走路啊!只因极其小的传染可能,就可以致一亿多人于绝境吗?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9 19:42

原帖由 毒身术士 于 2010-1-29 19:34 发表 懂医吗?黏膜是很脆弱的,爱滋怎么通过性传染的?精子进入体内钻出的洞吗??????
也许你懂得很多,但你不懂人性,不懂善良…天赋人权,每个人都应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作者: 毒身术士    时间: 2010-1-29 19:43

退一步,就是退百步,看来你我都是知道有这种可能的,国家制定法案,就是在你“不走路时”才敢说此路“绝对安全的”。更多的人就是想听国家说绝对安全,这也是为什么中央犹豫的原因。。。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9 19:51

世界没有绝对安全的事情,吃饭就有可能噎着,国家为什么不禁止吃饭?你会因噎废食吗?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29 19:52

原帖由 毒身术士 于 2010-1-29 19:43 发表 退一步,就是退百步,看来你我都是知道有这种可能的,国家制定法案,就是在你“不走路时”才敢说此路“绝对安全的”。更多的人就是想听国家说绝对安全,这也是为什么中央犹豫的原因。。。 ...
世界没有绝对安全的事情,吃饭就有可能噎着,国家为什么不禁止吃饭?你会因噎废食吗?
作者: 毒身术士    时间: 2010-1-29 20:02

“白马非马”式的辩论很精彩,可对说服中央没有一丝作用。就科普一事我想说的是暂时保持沉默。我也是为我们的群体好。我绝不是针对你个人的主张,如与你的见解有冲突,还请见谅。我们要团结。可以激动,但必须保持头脑冷静,我不是医学人士,但我都知道其中蹊跷,你我怎么去反驳医学的专家?暂时就科普沉默吧。肝胆相照。。。
作者: 我不是你    时间: 2010-1-29 22:39

原帖由 毒身术士 于 2010-1-29 19:43 发表
退一步,就是退百步,看来你我都是知道有这种可能的,国家制定法案,就是在你“不走路时”才敢说此路“绝对安全的”。更多的人就是想听国家说绝对安全,这也是为什么中央犹豫的原因。。。 ...

只能说有“可能”,但不一定是“绝对”,要说乙肝通过性传播就有点绝对了。不然我也可以说呼吸道传染疾病也能通过性传播(呵呵,听起来有点笑话),不是吗?肺结核、甲肝等夫妻在家庭生活里难道没有过性接触?没有过亲吻吗?可以断定,夫妻之间只要有性接触他们就会有亲吻,反过来有亲吻他们也就会有性接触。那么我们这样说,性可能传染肺结核,可能传染甲肝等。不,按卫生部的观点,只要有可能就把它看成一定。那就这样表述:肺结核、甲肝除了通过呼吸道传染外,还可以通过性传染。你觉得这样表述合适吗?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30 07:38

卫生部在刻意误导民众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30 19:50

顶起来啊 !
作者: 毒身术士    时间: 2010-1-30 19:58

再要这样自欺欺人,受伤的只会是我们自己。为什么在有的欧洲国家把HBV定性为性传染疾病的时候你却始终否认事实企图用小概率遮盖危险系数?如果你爱上一个非乙女孩,你可以让她去注射疫苗!如果你想论坛的人知道你你可以学雷闯做点实事。“申法”这个敏感时期不要走所谓的科普之路了,受伤的只是我们自己。我们一提出此事,必有专家从纯学术角度出来辩证,暂时沉默为好。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30 20:27     标题: 回复 80# 的帖子

你相信所谓砖家吗?你看看有多少砖家鼓吹高物价,低工资的合理性,又有多少学者论证古代皇帝的仁慈,为汉奸翻案。它们说话,你能相信吗?

[ 本帖最后由 yigan16888 于 2010-1-30 20:30 编辑 ]
作者: 毒身术士    时间: 2010-1-30 20:37

看看你贴子里的回复,为什么很多伴侣在没有注射疫苗的情况下会产生抗体??!!就是接触并感染了,只是由于某些原因自愈了,如果不那么还有多少因体质问题直接发展成携带者了???!维权是严肃的事,不是赌博猜大小。就此贴这是我最后一次发言,一意孤行,你会害了大家,后果自负。再见。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31 07:51     标题: 回复 82# 的帖子

看你的名字,应该是独身硕士吧。你自己想当和尚请不要连累大家。携带者是不会通过性传染给配偶的。请所谓砖家注明携带者和患者的区别。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31 10:05

港台的携带者生活在罪恶的资本主义社会,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看到我们幸福地生活在和谐社会,他们是无比羡慕!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1-31 18:02

划分乙人与非乙本身就是错误的。接下来要不要划分胃病人和非胃病人,感冒人和非感冒人,…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2-1 15:20

论坛里有人胡说八道,强调对社会的负罪感和忏悔,真是不知所云,莫名其妙!我们是受害者,该忏悔的是伤害我们的人!难道一个女人被歹徒强暴了,还要忏悔自己的漂亮吗???为凶手辩护,要受害者忏悔。这种人不是白痴就是别有用心!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2-2 07:49

挑拨民众内斗,是利益集团的常用伎倆!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2-5 17:29

有些携带者的心态如同太监一样。自己做个正常人的权利被阉割了,不但没有反抗,甚至没有一丝的悲愤。他们死心踏地的维护皇家,皇家赏点残羹剩饭,就感激涕零,高呼皇恩浩荡!他们从不考虑自己的权益和幸福,更不会思考为什么要被阉割?他们津津乐道的赞扬皇家举办的万国运动会是何等宏伟,兴高采烈的讨论皇家的收入又超越哪个国家。更可怕的是,如果有人敢批评皇家的过错,他们就会恨恨地扑上去,群而攻之。唯独不同的一点就是:太监被阉割的是身体,某些人被阉割的是思想!
作者: 铜戈铁驴    时间: 2010-2-6 11: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2-6 12:11

原帖由 铜戈铁驴 于 2010-2-6 11:31 发表 你想做英雄梦~可惜你没那个造化~
无意做英雄,只想平等的就业婚恋…
作者: 铜戈铁驴    时间: 2010-2-6 12: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2-6 12:25

原帖由 铜戈铁驴 于 2010-2-6 12:17 发表 你是痴呆还是弱智啊?你现在没有平等的婚恋权利吗?你还要想霸占谁就霸占谁吗?你是皇上啊?
由于卫生部的错误宣传,很多异性对携带者总是害怕被传染,导致情侣分手、夫妻离婚。平等婚恋权如何体现???
作者: 铜戈铁驴    时间: 2010-2-6 14: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2-6 17:10

至楼上,A→B 和B→A不是一个含义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2-7 12:19

顶起来啊!
作者: YCONG    时间: 2010-2-7 12:38


作者: yigan16888    时间: 2010-2-8 14:30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9634-1-1.html
作者: xfj820603    时间: 2010-2-8 19:55

我大三,NDA阳性,我妻子全阴,无套套爱爱,怎么没传染
作者: blankisall    时间: 2010-2-9 23:40

顶~~~~~~~~~~
作者: cavis    时间: 2010-2-16 19:27

建议卫生部取消性传播的途径一说。
卫生部出台这个政策,让婚龄青年还怎么找朋友,谈恋爱,结婚,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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