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看了几位战友的称赞,我感觉十分无奈和无助!下载量84? [打印本页]

作者: 614    时间: 2010-1-5 13:38     标题: 看了几位战友的称赞,我感觉十分无奈和无助!下载量84?

原贴:给教育部,卫生部,人保部等提出制定意见的七大疑点
http://www.hbvhbv.info/forum/viewthread.php?tid=867531
被光明观察用稿:http://guancha.gmw.cn/content/2009-12/21/content_1025283.htm)
肝胆相照转贴:卫生部自打嘴巴!光明网:两个领域取消乙肝检测的疑虑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88164-1-1.html


原贴:详解“卫生部就乙肝检测问题召开媒体通气会”,望补充!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1652-1-1.html
南方都市报:[来论]卫生部在制定消除乙肝歧视政策时应避免漏洞
http://gcontent.nddaily.com/f/bf ... log/f2e/f83a07.html
光明观察:“指导性意见”时避免漏洞
http://guancha.gmw.cn/content/2010-01/04/content_1032129.htm)
肝胆相照转贴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2163-1-1.html

在战友的称赞声中,我感觉到一种失落,我曾花大量时间写的内容是希望大家能尽快投稿,却有人不知出自谁人之手,本次提供给战友下载的文章就是南方都市报的内容,你说他们发邮件了吗?
一些战友来到论坛,眼睛一瞟过去了,回复一句“感谢”后,并没有实质性的行动。不令我悲伤?这样下去,终有一天不是消灭乙肝,而是消灭乙肝携带者的。
我曾喜欢引用的一句话: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文章已见报了,还只是下载84次?
http://www.hbvhbv.com/forum/attachment.php?aid=134541
(36.5 KB)
下载次数: 84

2010-1-2 22:53

[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10-1-5 14:05 编辑 ]
作者: 614    时间: 2010-1-5 13:41


作者: 我肝我胆    时间: 2010-1-5 13:48

我发了!
关键时刻,大家要出力!
作者: xfj820603    时间: 2010-1-5 13:49

我也发邮件了
作者: 614    时间: 2010-1-5 13:50

花大量时间写文章,花大量时间归纳媒体联系方式,难道就是好看的吗?

我没有露脸,但我的付出已大大超出我的工作付出。
难道仅仅是为我一个人吗?难道不也是为了你吗?
作者: lanseyu5201    时间: 2010-1-5 14:04

大家快发邮件吧
作者: zwz2009    时间: 2010-1-5 14:12

614老师辛苦了,感谢你所做的一切!
作者: 614    时间: 2010-1-5 14:15

原帖由 zwz2009 于 2010-1-5 14:12 发表
614老师辛苦了,感谢你所做的一切!

不要感谢,我不是来找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谢,我希望大家能根据内容关键适当修改,尽快让媒体发表,尽快向上级提意见.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1-5 14:20

我可是复制,粘贴的啊,,
作者: 614    时间: 2010-1-5 14:22

原帖由 大别山林 于 2010-1-5 14:20 发表
我可是复制,粘贴的啊,,

我与你是不是很可怜?还是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自作多情?
文章已发表了,还不知道置顶贴的内容是什么.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1-5 14:23

我的新浪邮箱重发可是易如反掌,群发把内容都发完也就10分钟吧,,
作者: 冰封1号    时间: 2010-1-5 14:27

一定要发
作者: sweat    时间: 2010-1-5 14:45

为响应614老师的号召,更为了我们自己,我决定在三天之内再给卫生部长发一封EMS,抗议这次意见中的漏洞。
战友们都行动起来吧,不能老依靠少部分战友的付出。
作者: raul0624    时间: 2010-1-5 14:53

大家一起加油吧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0-1-5 15:26

原帖由 大别山林 于 2010-1-5 14:23 发表
我的新浪邮箱重发可是易如反掌,群发把内容都发完也就10分钟吧,,

真羡慕你呀,你用10分钟我用100分钟也发不完啊,上午发了两个小时还差10楼那。可别笑话我呀。

[ 本帖最后由 公平公正 于 2010-1-5 16:23 编辑 ]
作者: 人权天使    时间: 2010-1-5 16:10

把要发的邮箱添加到通讯录可以群发
作者: XU12345    时间: 2010-1-5 16:19

早就发了很多遍了,不要灰心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1-5 16:30

很简单,大家可以有自己想发想写的内容,我写的信都是自己手写的,您的信很好,但别人未必要用。所有的战友都有自主选择权,何况很多新的战友不知道您六一四老师是一位多么重量级的资深战友。

[ 本帖最后由 齐欢畅2 于 2010-1-5 18:36 编辑 ]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10-1-5 16:51

原帖由 齐欢畅2 于 2010-1-5 16:30 发表
很简单,大家可以有自己想发想写的内容,我写的信都是自己手写的,您的信很好,但别人未必要用。所有的战友都有自主选择权,何况很多新的战友不知道您六一四老师是一位多么重量级的资深战友。对您这样的言论感到很失望。 ...


作者: jkada    时间: 2010-1-5 17:21

发了
作者: pally2004    时间: 2010-1-5 17:27

惭愧惭愧,马上行动!!!
作者: flnirvana    时间: 2010-1-5 22:42

俺们不说废话,拿来就转发
作者: lhl海    时间: 2010-1-5 23:54

我认真看了这些文章,不过还是用的自己写的,怕改不好会雷同,不过基本问题都涵盖了,呵呵!
作者: lhl海    时间: 2010-1-5 23:56

应该发动下,我身边的好多战友还不是很了解情况,甚至没行动!
作者: guanai    时间: 2010-1-6 09:14

群发的时候,以附件的形式好呢,还是以信件的形式好,怕那些收信的人还没看,就删了。
作者: h119h110    时间: 2010-1-6 10:23

对,发邮件!电子邮件也行!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10-1-6 12:14

原帖由 lhl海 于 2010-1-5 23:54 发表
我认真看了这些文章,不过还是用的自己写的,怕改不好会雷同,不过基本问题都涵盖了,呵呵!

这就是很实在的人。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10-1-6 13:03     标题: 再认真看614的文章无不妥之处!

原帖由 齐欢畅2 于 2010-1-5 16:30 发表
很简单,大家可以有自己想发想写的内容,我写的信都是自己手写的,您的信很好,但别人未必要用。所有的战友都有自主选择权,何况很多新的战友不知道您六一四老师是一位多么重量级的资深战友。对您这样的言论感到很失望。 ...

不去借鉴他人合理的观点写出的文章,能抓住要害吗?也许能,也许不能,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维权人士肯定会去借鉴的。请齐欢畅2也拿出你的原创作品,让我借鉴如何?谢谢!
作者: liuyiwei118    时间: 2010-1-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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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yiwei118    时间: 2010-1-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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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10-1-11 15:13

希望论坛上的人越来越多,办实事的也越来越多。
作者: hao0123456789    时间: 2010-1-20 13:06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时间: 2010-1-24 10:32

楼主写得很有启发
作者: likui    时间: 2010-1-24 12:00

我也发邮件了。
作者: 我是影子    时间: 2010-1-24 16:57

我也发了邮件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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