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现代快报:应“禁止乙肝标志物检测” [打印本页]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09-12-29 19:43     标题: 现代快报:应“禁止乙肝标志物检测”

针对目前的卫生部意见,已经有六家媒体主动联系了我,我向采访我的所有媒体表达以下四点意见:
一、福利体检必须包括在内
二、应该禁止一切乙肝标志物检测   
三、文件的执行力需要加强,处罚措施要明确  
四、这个群体很苦,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这个群体



现代快报:应“禁止乙肝标志物检测
http://kuaibao.xinhuanet.com/html/2009-12/30/content_71871939.htm

  “哈哈,其实我在前晚就知道这个消息啦!”网民张华是“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原告,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他得知这个消息后很兴奋,不过他认为这个规定还不彻底:“为什么没有提到福利体检?一旦政策出台,如何执行,谁来监管?”

  张华提出:“体检会查肝功能,这就包括检测乙肝表面抗原。而这项就是‘乙肝五项’中的第一项。如果查出呈阳性,就可以说这个人携带了乙肝病毒。所以,这等于给医疗机构、用人单位留下漏洞,不查‘乙肝五项’,直接查肝功能。”

  张华认为要避免钻空子,必须“禁止乙肝标志物检测”。“我希望卫生部在制定政策时,表述要规范。”

  福利体检也应取消乙肝检查

  还有一点令张华担心,消息中没有提到取消用人单位福利体检中乙肝的检查项目。

  南京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李丽认为,即使过了入职体检这关,但是每年单位会有福利体检,会检测“乙肝五项”。很多携带者最后还是栽了。

  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该法中有一项条文,“不能强制检查乙肝”。“什么算是强制,怎么界定强制?这些法律中都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

  张华说,“只有把‘不能强制’改成‘禁止’才能彻底遏制。”



“体检机构一直是乙肝歧视的‘帮凶’”
http://news.sina.com.cn/c/2009-12-30/071316853692s.shtml

  连线人物:静心才情(网友化名),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原告。11月26日向国家广电总局致函,要求吊销电视剧《蜗居》发行许可证,要求删除剧中涉嫌乙肝歧视台词,并要求剧组向观众道歉。

  记者:以前出台的反歧视政策多是针对用人单位的,这次,将体检机构也罗列进去,为什么要加进它?

  静心才情:体检机构一直是乙肝歧视的“帮凶”。国家的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在体检时,不可强制检测乙肝五项,但体检单位出于一己之私利,劝说用人单位检测。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中,我所在的单位在体检前,因知晓国家的法规,决定不再检乙肝五项,但体检中心的大夫说,乙肝具有相当强的传染性,建议单位检测,就这样,体检中心为了区区一百块钱检测费,做了乙肝歧视的帮凶。

  记者:《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制检测乙肝五项,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入职者检测,惩罚的额度是一千元。

  静心才情:罚款一千元,代价太小,很多单位根本就不在乎这一千块钱。所以,《就业促进法》中的这一规定,几乎成了一纸空文。在新政策征求意见时,我将提出对违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建议,只有行政处罚,才是最终震慑力量,因为体检机构多为事业单位。

[ 本帖最后由 静心才情 于 2009-12-30 15:56 编辑 ]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12-29 19:49

好样的!辛苦了,
我的反映则是以质疑为主,比如 卫生部如何界定"就业体检"?怎么保证福利不暴露隐私?DNA检测怎么应对?


我认为现在目的不是让卫生部接受我们的提案,而是把这些漏洞摆在卫生部面前,他们要怎么解决,不能回避问题!
作者: 天堂路上    时间: 2009-12-29 19:52

同意楼上的观点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12-29 19:53

从今天卫生部的表态来看,基本可以断定卫生部将乙肝检测断定为以下:
1、就业及入学目的(不得检测)
2、医学目的(可以检测,但要保护隐私)
3、健康体检目的(可以检测,但要保护隐私、不得强制)

试问,如何去认定体检的性质?!
有哪个医院和企业、学校会承认自己实施的乙肝检测的目的是"就业及入学目的”?如何防止医院和企业把入职体检和福利体检巧妙地定为“健康体检目的”?
作者: fgewgrjyhy    时间: 2009-12-29 19:54

乙肝前S1抗原,前S1抗体,前S2抗原都是问题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12-29 19:55

我则认为之前的法规文件得不到有效遏止乙肝歧视的主要原因是法规文件可操作性低,不具备可操作性的法规文件,即使上升到刑法的高度都将一纸空文。
以下漏洞如何解决?
1、用人单位口头或暗示劳动者出示乙肝检测报告,如何解决?
2、医疗机构不区分体检的用途性质,这样如何认定就业体检?
3、劳动者“被自愿”、“被福利”地乙肝检测如何解决?

卫生部的政策只要堵住了以上漏洞,乙肝歧视问题基本上说是解决了。
作者: jipingwuweiren    时间: 2009-12-29 19:56

还有需要确定的特殊岗位!!!!
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09-12-29 20:06

人权至上说的很有道理,应该是我们提出疑问的时候了,要不就是空头文件一个。没有医院会要求证明是入职还是正常的健康体检的。
作者: i1234567    时间: 2009-12-29 20:10

人家根本就不说是入职,就要个全面健康报告
作者: 期待科学    时间: 2009-12-29 20:15

是啊,现在最重要的是把静心才情的四点传达出去。警惕意见又是空文,落实不了!
作者: xhh1970    时间: 2009-12-29 20:16

这个群体很苦!!

看到这里句话,有流泪、滴血的感觉。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12-29 20:23

原帖由 i1234567 于 2009-12-29 20:10 发表
人家根本就不说是入职,就要个全面健康报告

就算是入职,就算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说要乙肝检查,很多求职者都乖乖地送上含有乙肝检测的体检报告。
试想,普通中小企业的体检,出了诊断乙肝和肺结核,还能诊断什么病?
说白了,招工体检就是为了查乙肝,如果国家禁止查乙肝的话,招工体检也就失去了意义,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作者: mogo521    时间: 2009-12-29 20:30

要提倡福利体检检查项目自愿的原则,如果接种H1N1疫苗一样,自愿的原则。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09-12-29 20:46


作者: playboy_newlife    时间: 2009-12-29 20:54

很多时候都看到维权的都是这些人,1.2亿多人中,如果10个人中有两个能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力,现况应该不是这样子,希望论坛有一人专门的维权学习块,让每一个新来的携带者都能够了解怎样去行动
作者: 二力    时间: 2009-12-29 20:55

广东-科多兽(610648622)  20:34:46
昨天到东莞兴科电子有限公司面试,厂内检两对半,那工作人员非常平静地和我说“国家规定是国家规定我们企业也有自己的制度”
作者: cycil    时间: 2009-12-29 21:01

还有强制计划献血体检后的隐私保护问题,这一点很关键,因为基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大型民企工作的战友都会遇到(特别是刚毕业不久到35岁这个年龄段的),这个问题不同时得到解决,福利体检解决了也还是没有用
作者: 保持快乐    时间: 2009-12-29 21:1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请明确表达惩罚力度,惩罚对象。卫生部出台的法律,它的执行力只能限于医院,对企业影响不大。所以我们要主要强调医院和医生的责任,中国的医院和医生都归卫生部管,所以一定要明确惩罚的对象。卫生部对于医院的惩罚力度可以体现在取消评甲等医院的资格,罚款;对于医生可以取消其从业资格,取消评职称资格等。但是对于企业,其执行力和影响力有限。只有把医院管好了,乙肝标志物滥检的现象才可以得到根本消除。
    还有要注意“自愿”与“被自愿”的区分鉴定。如何保证不会“被自愿”。当违规检测发生时,追究责任落实到谁身上!!!一定要明确违规责任的追究!!!不然,卫生部出台的文件到了地方就会没有执行力!!!
作者: longlong33    时间: 2009-12-29 21:14

我接受采访的反映是:1,执行力度
                     2,福利体检
                     3.妇女生育问题
作者: sweat    时间: 2009-12-29 21:19

静心战友辛苦了,你的付出大家都很感动
作者: 保持快乐    时间: 2009-12-29 21:22

毛群安说“此次政策调整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调整后的体检项目开展入学、就业体检,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这句话是空话,官话,套话!如果违反规定只是查处、纠正,而不追究当事人及当事医院的责任,那么这样的处罚力度就像07年罚款1000人民币一样可笑!!!一定要明确到严厉追究责任,执行力度才会变强!大家可以看看地方政府,如果上级下达的命令不是“一票否决”哪种类型,不是关系到官帽,那是很难执行的!所以一定要重罚加追究当事人责任!!!这样医院和医生才不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铤而走险!
作者: zwz2009    时间: 2009-12-29 21:23

好样的,辛苦了
作者: taotaobaobao    时间: 2009-12-29 21:31     标题: 回16#

注意录音,保留证据!
注意录音,保留证据!
整理后寄给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
作者: 班长    时间: 2009-12-29 21:33

我在想,不查二对半,
查肝功不一样吗,里面第一项就是表面抗原。
作者: navyl_2006    时间: 2009-12-29 22:10

顶,人权是专家,多参考人权的意见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09-12-29 22:15

辛苦了,我们的幸福就在你手里了。
作者: 我不是你    时间: 2009-12-29 22:18

原帖由 fgewgrjyhy 于 2009-12-29 19:54 发表
乙肝前S1抗原,前S1抗体,前S2抗原都是问题

嗯,这个也是问题,今后征集意见时写上,这次一定要求严密不得有漏洞。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09-12-30 11:51

原帖由 longlong33 于 2009-12-29 21:14 发表
我接受采访的反映是:1,执行力度
                     2,福利体检
                     3.妇女生育问题



我现在还没有看到现代快报的报道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12-30 11:52

感谢楼主为乙肝群体所做出的努力!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12-30 12:06

体检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不断涌出。
作者: hpc060    时间: 2009-12-30 12: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战斗战斗再战斗    时间: 2009-12-30 12:14

原帖由 longlong33 于 2009-12-29 21:14 发表
我接受采访的反映是:1,执行力度
                     2,福利体检
                     3.妇女生育问题

现在我们的战友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了,好现象
作者: 伊人何在    时间: 2009-12-30 12:18

楼主好样的
作者: YULE003    时间: 2009-12-30 12:59

  辛苦了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09-12-30 13:21

刚刚一家媒体联系我,要求采访,于是我就和他通过QQ和电话进行了交流。

我主要谈了关于乙肝歧视现象的解决之道,那就是禁止一切乙肝标志物的检测!

在谈到社会乙肝歧视现象的时候,我将乙肝歧视与和谐社会联系到了一起。

我认为;卫生部出台有利政策正是相应了党中央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对这个政策充满期待。。。。。

最后,记者说,我们能够把你的原话报道出来吗?? 我居然答应了!!

我想问一下各位,乙肝歧视现象、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你们认为我表达的观点是否有不当之处??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09-12-30 15:57

要避免钻空子,必须“禁止乙肝标志物检测”。“我希望卫生部在制定政策时,表述要规范。”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30 16:36

广州有三甲医院把乙肝二对半化验单摇身一变成了:体检一
下次拍照贴这里
作者: 鱼竿    时间: 2009-12-30 16:53

原帖由 静心才情 于 2009-12-30 13:21 发表
刚刚一家媒体联系我,要求采访,于是我就和他通过QQ和电话进行了交流。

我主要谈了关于乙肝歧视现象的解决之道,那就是禁止一切乙肝标志物的检测!

在谈到社会乙肝歧视现象的时候,我将乙肝歧视与和谐社会联系到了一起。

我 ...




完全没有问题!
我们就是在创建和谐社会啊!
我们推动国家的立法,我们缓解了社会矛盾,社会和谐有我们的一部分贡献啊!
我所做的一些,都是为了更好的和谐社会。
我们不反党,不反政府,我们用和平的方式推动社会的进步。
正是NGO,才有了社会和谐。
你说的很对的。
作者: kangyiqishi    时间: 2009-12-30 18:35

现代快报说得好,只有禁止一切乙肝标志物的检测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10-1-1 19:21


作者: hpc060    时间: 2010-1-1 19: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ULE003    时间: 2010-1-2 11:08

昨日,记者采访了陈先生原先供职的单位,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没有恶意,只是公司其他员工担心,怕“小三阳”转变成真乙肝时本人没有察觉,造成传染,才想让陈先生自带碗筷。没想到陈先生反应那么强烈,直接辞职了。单位打“小算盘” 实施有点儿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乙肝病毒携带者仍担心单位会以其他方式拒绝他们。

    王先生是一家企业的劳资处处长,负责招聘新人。看到国家决定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的消息后,他表示,如果仅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司不会拒绝,但如果是乙肝“大三阳”、“小三阳”,单位还是会慎重考虑的。“我们的用人标准是择优录取,拒绝乙肝‘大三阳’、‘小三阳’的应聘者,理由不一定非与乙肝有关。”王先生的话很“艺术”,但一听就能察觉其中含义。

    “国家规定,不允许在就业体检中检查乙肝五项,这样你们怎么会知道应聘者是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面对记者的疑问,王先生笑笑说:“这很简单,以其他名目抽血,捎带检查乙肝五项就行了。另外单位每年组织体检。” 期待有力措施 保障新政实施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在卫生部的新政中,虽然检查机构要严格保护体检者隐私,而且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但对如何保护、监督并没有详细措施。如用人单位“打擦边球”,乙肝病毒携带者恐怕会很无奈。
作者: YULE003    时间: 2010-1-2 11:11

http://www.shm.com.cn/newscenter/2010-01/02/content_2787367.htm大家看看这个
作者: sweat    时间: 2010-1-2 11:42

精心和人权战友的建议都非常好。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1-2 12:19

原帖由 cycil 于 2009-12-29 21:01 发表
还有强制计划献血体检后的隐私保护问题,这一点很关键,因为基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大型民企工作的战友都会遇到(特别是刚毕业不久到35岁这个年龄段的),这个问题不同时得到解决,福利体检解决了也还是没有用 ...


作者: happyboy1688    时间: 2010-1-2 19:24

建议斑竹置顶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10-4-30 19:14

网民张华是“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原告

非常气愤不使用静心才情这个代号
作者: delying    时间: 2010-4-30 20:09     标题: 这个群体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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